总想自己能有一次美丽的邂逅。从第一次见到他,24小时我做了他的新娘。
(一)
在这个城市,我属于漂族一员。和他“同居”在一个房子三年,却一次没有见到他,更谈不上认识了。
下午,在办公室接到了“臭小子”打来的电话,告诉我她晚上从上海飞回来。屈指一算“臭小子”去上海已经十天了。说起臭小子,她才是我在这个城市里,唯一一个能和我真正“同居”在一起的人。她是我在大学四年里,宁烂在一起也不愿分开的知交。
晚上6时,臭小子风一样回到了公寓。
“想死你了,美女。”随着话音的落下,房间的地上、床上顿时堆满了行李及各种各样的小吃。看来她如男孩般的豪爽性格,和她贪吃的习惯是难以改掉了。
拿起我早已为她准备好的酸奶,边喝边说着:
“美女,自己打开行李箱,看看我从上海给你带回的最新款春装。“
“天那,你怎么又给我买衣服回来。上次你出差带回来的衣服,到现在还没穿呢。”
“像我黎姐这样漂亮的女人,不穿漂亮衣服,岂不委屈了那么好的设计师设计出来的衣服了吗?你看我这水桶身材想穿也穿不上。”
每一次她总是这样自嘲她最不满意的身材,可是她在每次嚷着坚决减肥的同时,又极不愿意委屈她那贪吃的嘴。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臭小子有了给我买衣服的习惯,无论是和她一起逛街,还是她出差,包里和她的行李里一定不会缺少她喜欢的小吃及各种款的时装,仔细翻看衣柜。我的衣服大概快有三分之二是她为我所买了。每次接受完她的礼物,总是极力提醒她不要再买衣服,可她依旧我行我素,套用她的解释就是:漂亮的女人,不只是男人喜欢的专利,女人同样也喜欢看漂亮女人。
归置好臭小子乱放的行李,我被她硬拽着来到了我们经常来的萍聚酒楼,几个我们最喜欢吃的小菜上来后,她告诉我这次回来,公司给了她两天假,她准备和几个朋友去郊游。看着她一天到晚不停跑来跑去的样子,真是从心里佩服她有那么好的充沛精力。
(二)
今天是周五。臭小子真的去郊游。我一如往常去公司上班。秘书告诉我,总经理找我。来到上司的办公室,他告诉了我一件挺让我意外的事。
“胡黎,宋平明天从意大利回来。”
宋平?宋平是谁?我快速地在脑子里搜索着这个人,可这个人在我脑子里看来是没留半点印象。看着我有些迟然的表情,上司接着说:
“就是和你住在一起的你没有见到的同房朋友。”
豁然间,我想起来自己居住的房子里,真的还存在着一个这样特殊的人。不过他回来就回来,与我有什么关系啊。
“我知道了,总经理。”
我表面上没有太大反应地回答着上司的话。
“他是一个喜欢独居的人,不喜欢与别人住在一起,所以公司想为你重新调换新的住所。”
“我搬走,他来住这个房子?可是我都在这里住了三年了,我已经习惯住在这里了,为什么不给他新换一处新的房子。”我没有考虑地说出了自己的理由。
上司听笑了。
“这样吧,等他回来后,我们再来商量这件事好吗?”
我点头退出了上司的办公室。
哼,有什么好商量的,虽然这个房子开始的主人是他,可我毕竟住了三年了,而他一次也没出现过,要真论起谁是这里的主人,也应该更换为我了,再说回来,这房子都是公司为像我这样属于公司领族中的佼佼者所配置,虽然不知道他在公司里是什么位置,但就他也如我一样住在这里来看,他充其量也应该是和我一样属于漂族里的一员,位置也不应该比我高到那去,凭什么他回来要我搬走。管他呢,今朝有房今朝住,管他明天搬与否。
(三)
这个城市今年的春天似乎来的比较晚,已经是四月末了,天空竟然还下了一场比较大的春雪,真不知道冬天什么时候也学得这么多情,拉着春天的手不肯离去。
晚上下班,走出办公大楼,看着飘着的雪花,不禁打了个冷颤,为自己早晨出门选择穿裙子而有点后悔,看着过往下班的人群,像我在这样天气里还穿着裙子的真是少之又少,站在这里感觉自己真的是有些美丽“冻人”正在考虑坐什么回家,公司的车停在我面前,司机还是像服务于上司那样,习惯地打开车门:
“总经理说天气不好,让我开车送你回去。”
其实刚才自己考虑怎么回去,说起来就是自己一种本能上的思考。我早就知道,在公司三年了,每一次天气发脾气时,上司总会让司机开车送我回去。记得第一次司机送我回去时,坐在上司的专用车上,真的有点受宠若惊的样子。那天也和今天一样下着雪,只是雪比今天的大多了,那是我来到这个城市和这个公司遇到的第一场大雪。想起自己能在这个公司一干就是三年,除了工作环境和待遇不错外,也存在着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就是如我父亲般年龄的上司,像自己的父亲一样在该关心我的时候默默地关心着我,每每想来都会让我感动于自己能遇到这么好的上司。所以在父亲利用大学放假时间来看我时,上司见到了我父亲,并使他们很快成为了好朋友。
回到18层的公寓,没有一点食欲,只觉得浑身懒懒的,不想做什么。习惯了和臭小子挤一张床。她不在的时候,床在身下感觉到了它的宽大,房间里也写上了一点空寄的影子。电话响了,是臭小子的
“美女,天气不好,没什么好玩的,明天晚上我回去。你自己弄点吃的,多穿点衣服,别那么美丽‘冻人’的,小心感冒,等我回去陪你。”
还没等我说话,她已经用最快的速度把电话挂了。明天晚上回来,明天?我怎么此时对明天特别敏感呢。明天是周六,明天还有谁回来?对了,他!想和我争霸这个房子的人。
这个房间在我眼里已经关闭了三年了,我想不但是我,包括臭小子想必早已忘记了在这个屋子里,还有一间这样的房间,忘记了,我们两个三年来其实是寄人篱下,而俨然把自己视为是房子的真正主人。我在脑子尽量刻画这个叫宋平男人的模样,高的、矮的;胖的、瘦的;英俊的、平凡的,亲切如大哥还是我阻止了自己的思绪,我怕自己再这样想下去,未必不把这个人想象成凶神恶魔。管他是什么样子,总之不能让明天回来的他占据我的领域。想到这里,我迅速返回自己的房间。
留洋者:
你好,我是居住在这个房子三年的主人。知道你明天回来。我对这个房子有了很深的依赖感,所以我决不会搬走,请你回来后,主动与上司商量为你调换新房。
胡黎
找来胶水,把纸条牢牢地贴在他房间门上。回到自己的房间,打开音乐,在孟庭苇轻柔的歌声中进入了梦乡。
早晨,不,应该说是上午了,又是电话声把我从睡意中吵醒。
“黎黎,是妈妈,怎么没起床啊,是生病了吗?”
“没有拉,妈妈,今天休息,想多睡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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