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只是想说说我的故事。
我是五月末的时候来到这个小镇,那时我已是个20岁模样的姑娘,南方的小镇,这时正是梅雨繁盛的季节,天空像个闹了脾气的孩子,滴滴的下着小雨,我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一直的辗转着,直到我不想在往前走,然后,停留,于是,在来到南方的第一个小镇,我就停在了那里,我在第一个首先到达的小旅店里投宿。
这个旅店显然已经很陈旧了,楼梯也是木头做的,一有人经过的时候,木头楼梯就会发出咯咯的响声,楼梯的转角处有一个很大的穿衣镜,我站在那里看了看自己,然后就走上去了。
我租住的房间号是“302”在三楼的拐角处,房间有点小,很潮湿,我走进房间,把身上的大背包丢到床上,住进来的时候,看门的老伯对我说,上面没有热水气,如果要洗澡的话,就得走到对面的开水房里去打,我看见他坐在门口,抽着烟,手里捏了份旧报纸,那烟是“红双喜”的牌子,烟蒂不时地掉落在报纸上面,然后顺着风散落在地上,他看我一直站在楼梯的门口,就起身拿了一个红色的水桶给我,如果没有就将就着用吧,说着,就看了我笑了笑,露出他被烟熏的发黄的牙齿,我看着这个和蔼的老头,对他摇了摇头,然后,转身走了上去,我回到小房间,从大背包里拿出我的吉他,它一直是被我带着的,跟着我一起从一个地方辗转到另一个地方,它现在看起来是那么的破旧,像枯死的树皮,没有一丝光滑的迹象,只有那几根弦,还是那么的亮,像被施了咒而静止的光线。
我坐在窗前,弹着我心爱的吉他,有管我走多远,或是去哪里,我从来都不会忘记两样东西——吉他,烟,当我空虚寂寞的时候,或是思念马可的时候,我都会需要它们,它们是那么的可爱,我从口袋里拿出一包“红双喜”点上,夹在左手的食指和中指上,这是我惯用的姿势,左手夹烟,一个女子寂寞时的姿势,我的左手上带了一只绿色的镯子,手腕上有一条暗色的疤痕,在失去马可的第四天早晨,我蹲在厕所里用一把黑色的拆信刀划开的左手的手腕,鲜红的血液顺着小刀流下来,我扔掉小刀,蹲在地上,看着,它一点点的从手腕上流出,一滴一滴,我渐渐的失去了意识,没有疼痛。
对着窗,可以看到整个街面,因下雨而急驰的人和那些搭了雨棚的小摊位,终于来了吗,我可爱的城市,我对自己说,这亦不再是北方的高大建筑,望着窗外的街道,我渐渐有了喜悦和兴奋,就要在这里生活了,我对自己说。
我掐灭了手中的烟,走到木制的淡褐色的床上,把自己整个甩了上去,床因大力的压迫而发出咯咯的响声,在夜雨蒙蒙的夜晚,在南方的小镇,破旧的旅馆,我没有洗澡,亦没有更换衣物,我就这样沉沉的睡去。
我一直的试图去寻找,寻找我想要的那种生活。
早晨的阳光因雨后的滋润,洒在身上的时候是那么的温暖,像是母亲在亲吻着孩子滑嫩的肌肤。
醒来的时候,天已经是晴的,我胡乱的洗了把脸,然后拿出包里的口红,对着镜子为自己画上了淡淡的唇色,然后换下昨天来时穿的衣服,它因雨淋湿而发出潮湿的味道,我换了件立领的黑色外套,和一件红灰色相间的花格子短裙,裙子因被压在包里,所以折到了一角,皱皱的,穿上去的时候,看上去像是即将呢蔫掉的花朵,我用手抹了抹那处折皱的地方,然后穿上陪我走了好几个小镇的黑然长筒靴子,在经过楼梯口那面镜子的时候,我站在看了看,从镜子里看到自己的头发有点长,猛然感觉到,一直在每个城市辗转的我,已经成了一个蓬头乱发的姑娘,它现在显得是那么的杂乱,是不是应该把它好好的整理一下了,我问自己,我飞奔似的跑下楼梯,门口的老伯看了看我,笑笑的摇了摇头,低头继续看着手里的旧报纸,干枯的手指夹着一根“红双喜”
我不熟悉这里的街道,所以我就这么的一直走着,直到走进街头的东角,再没有了岔路。
我在左拐角的第一家,看到了一家小小的理发店,窄窄的玻璃门上贴着歪歪扭扭的几个小字,店里只有一个女孩儿。女孩穿着件蓝图的t恤和一条破洞的牛仔裤,很干净的女孩儿,像莲花。
我推开玻璃门走了进去,走进去的时候,女孩儿对我笑了笑。
“给剪个头发吧,小姑娘。”
“好。”
“先洗个头吧。”她说。
我走向洗头床把自己丢上去,眼睛闭了起来。等待着女孩儿,大概有几分钟,没有动静,以为女孩儿还没有来,就睁开了眼睛,刚好看到女孩的脸,女孩儿的皮肤很好,粉嫩的脸上带点微微的透明,看不到一点粗糙的痕迹,眼睛很大,忽闪忽闪的,像个可爱的小鹿,是杏仁状的,女孩的手很温柔像是马可的手,轻轻的揉着我的头发,这让我突然间以为是马可回来了,只是女孩不是马可,马可也不会像以前那样温柔的抚摸我的头发,或是亲吻我的小耳朵,他是在离近腊月17的晚上因醉酒开车,出了车祸,腊月17是我的生日,从这一天起,我开始痛恨这个日期,以后的我不会在有生日。
我清楚的记得,那天晚上,马可回来的特别的晚,于是我就站在他家的门口不远的地方等回来,我蹲在路边的电线杆下,给自己点燃了一根烟。
烟一根一根的抽着,在第7根烟快要燃尽的时候,我远远地看到他骑着摩托车回来,他看到了我,拿着手里的褐色popo熊向我招手,车子骑的摇摇晃晃,和对面开来的一辆急弛的大卡车撞了上去。
我看见他的身体飞离了车子,像只自杀的鸟,重重的摔到了地面,鲜红的血液迅速染红了那片柏油路,我感觉心脏像坏掉了的时针一样停止了跳动,我就这么的呆呆的站着,眼睛不可思议的望着他还在流血的身体,直到烟头烫伤了我的手指,才发了疯似的跑了过去,等我跑过去的时候,马可已经停止了呼吸,眼睛睁着,像是对这个世界的恋恋不舍,表情一脸的不可置信,我不知道马可在最后的一点意识里,脑子里有没有想着我,但我看到,他的手里还紧紧的抱着那只褐色popo熊,我说我喜欢popo熊,他说,那我就在你生日的那一天送你一个。
他的身体在这个时候,已经开始变得冰冷,只有从他身上流出来的血还是温热的,然后,我就这样的的跪在那里抱着已经冰冷的马可,我看见卡车停了,所有的车子都停了,周围开始围着越来越多的人,我把脸贴在马可的脸上,紧紧的抱着他,马可的血染红了我的裤角,我的手上脸上,到处都有马可的血,时间似乎在这一刻都停止了,我感到恐惧,不知是过了多久,当周围的人们把马可从我怀里抬起的时候,我才惊异着,我就要失去马可了,永远的失去他了,我像疯子一样的撕扯着他们的衣服,我企图让他们停下来,周围的人紧紧的抓住了我的手,我像个被囚进的人一样被那些人困着,工甚至低下头,发狠的咬着他们的手臂,只是,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徒劳的,我并不能挽留他们,他们还是把马可带走了,我觉得全身无力,头也晕晕的,然后我沉沉的昏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我看见自己躺在马可妈妈的房间里,她告诉我,我昏睡了三天了,我说马可的,马可在哪?他已经安葬了孩子。我看到她的眼睛红红的,黑色的眼圈像一个动态的随时都准备扩张的泥潭。
她说,孩子你已经三天都没吃东西了,我去给你做点吃的过来,可我心里想着马可,然后我就在她去厨房的时候,从窗户上跳了下去,我没有时间去整理衣服,妆容,我穿的还是大前天穿的那件衣服。
我一直的向前跑着,直到跑了很久,才发现我并不知道马可被葬在了哪里。
我开始向个经神病患者一样的奋力抓着街上的行人的手臂,问他们有谁知道马可的坟葬在哪儿?街上的行人像看疯子表演一样的望着我,继续的向前走,马可妈妈带着一群人找到我的时候,我已经走的筋皮力尽了,他们又像架囚犯似的把我带回家,马可的妈妈怕我出事,把我锁在了她的屋子里,我很担心你,孩子,她说,我像乞丐一样的伸出手企图抓住她,放我出去吧,阿姨,我只是想见见马可,我只是想看看他,马可妈妈伸手摸了摸我的脸,你不能这样,孩子,别这样,马可他不在了。
在房间里,我像个疯子一样尖叫,那天早晨,在我终于明白,在也不能拥有马可的时候,我蹲在厕所里,用一把黑色的拆信刀割开了我的左手,我扔掉手中的小刀,看着血一滴滴的往下流,直到我的意识一点点的模糊,我看到马可在对着我笑,他伸出手对我说,跟我一起走,我把手放在他的手心里,好,我跟你一起走。但是我听到了敲门起声,我看见马可妈妈和一群人闯了进来,他们把我从地上抱起,飞般的往大马路上奔跑,我被他们带到了医院。
我在医院呆了半个多月,我受不了那里的味道,他们把我接回家,关在小房间里,马可妈妈每天都会过来看我,给我送些东西过来,但她不会给我开门,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都是这样的像囚犯一样的生活。直到我不在像疯子一样的哭叫,他们才把我放了出来,起初这这么的一直生活着,马可妈妈把我照顾的很好,她们以为我似乎渐渐忘了失去马可的痛,只有我知道,失去了马可,我又要像当初那个没有家的孩子一样,开始流浪了,失去了马可,在这里,我就失去了停留的意义。
我的生活注定了是要漂泊、流浪。
突然了有一天,我就离开了,离开的时候,我只带走了马可送我的吉他,还有一些换洗的衣服,日用品。
我开始在每一个城市辗转、停留。
我为自己点了一根“红双喜”夹在左手上,从镜子里可以看清女孩的整个模样,女孩的手拿着剪刀在我头发上灵巧的跳动着,我注意到了她的手,女孩儿的左手只有四根手指,她的左手的小拇指那儿是空的,我不知道这女孩儿曾经经历过什么,总之,是件让人疼痛的事,从断了小拇指的根处,能隐约看到有针线逢合的痕记,可这丝毫不影响她的工作,她熟练的认真的剪着我的头发。
女孩儿很美,她剪头发的时候一直在跟我讲话,她就像一只兴奋的鸽子。
你的眼睛很明亮,很深,像是猫头鹰一样会衔住别人的眼光,女孩说
你的唇很美,真的很美。女孩低头问我的名字。
我抬头看了看她修剪好的头发,蓝,我叫蓝。
很美的名字,把舌头轻轻的翘起在轻轻的放下,会发出轻轻的声音,很好听。女孩注视着我,对我微笑。
九儿,我叫九儿,我22岁了,女孩儿在吹干了我的头发的时候,把嘴唇贴在我的耳边说,我感觉她的唇是温热的,像暖暖的水,浸着我的耳朵,女孩儿的手很巧,头发被她修剪了之后,使我变得不在是那个来时的蓬头乱发的女子。
九儿是个美丽的女子,像一朵开在水池里的莲花。洁白而干净。
我知道我喜欢这个像莲花般穿着蓝图t恤和破洞牛仔裤的女子,正如她知道,我是个寂寞的女子,所以当她把少了一只小拇指的左手伸向我的时候,我便轻轻的握住了她。
九儿说:蓝,你不应该一个人住在旅店里,一个人是会寂寞的,蓝你到我这来吧,和我一起住。
九儿像拐着男人手手臂一个的拐着我,一直到我寄宿的那个旅店,门口的老伯看到我带着一个女子走过来,冲我点了点头,继续他一直循环的动作。
蓝歪着头看着我,我走上去拿起那把吉他和包,就走了出去,九儿就在后面跟着我,我知道九儿肯定在注视着我,在走到门口的时候,我从包里拿出了包“红双喜”递给正在埋头看报的老伯,他微微愣了下,随即笑了笑,要走了吗?他说,是的,我冲她点了点头,就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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