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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地狱私探
一众警员随出租车车主来到王立民租住的地方,是在一个残旧的居民楼里,双南向的房子,一室一厅的格局,客厅连着阳台。
房间里很乱,杂物随意堆放,衣物和食品包装袋扔得到处都是,家具也又脏又破,整个屋子散发着一股腐朽难闻的异味。
现场勘查随即展开:房间中客厅东北角,放有一把带靠背的木质椅,椅背上有清晰可见的绳索摩擦痕迹,同时在椅背上还发现两处血迹;卧室内有一张单人木板床和一张钢丝折叠床,在木板床下发现一捆绳索、女人衣物、两部手机和两个女士钱包。女士钱包中都装有身份证,分别属于王月和在棚户区化粪池中发现的女受害者薛燕,鉴别两部手机号码,也属于这两名受害者;紧接着卫生间里也有发现,虽然地面被清洗过,凭肉眼看不出可疑,但喷洒过“鲁米诺”试剂之后,地面上显现大片血泊残留迹象;最触目惊心的证物出现在外阳台,在阳台西南角摆放着一个直径为40厘米左右的大铝锅,外侧可见血渍,打开锅后发现内放有钢锯弓、钢锯条等,在锯弓上有明显的人体组织残留。锅内乍一看还有一件马甲,待勘查员仔细再看,发现马甲上缝线粗陋,材质上还有细细的毛孔……啊!那竟然是一件人皮马甲!难道是用薛燕的人皮做的?
现场勘查结果显示,王立民租住的房子即是拘禁以及杀人分尸第一现场,薛燕和王月均死于王立民与宁世豪之手,整个案件的真相似乎触手可及。但因凶手出逃,受害者身亡,一时间死无对证,诸多疑问无法完全了然。
韩印又细致地将案件细节梳理了一遍,俯瞰全局,运用他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渐渐厘清了案件的整个脉络:王立民与宁世豪是狱友,又因是老乡,关系自然极为密切。一系列证据表明,二人应该在服刑期间便谋划以私家侦探身份做掩护,以帮助女性当事人调查配偶婚外情为诱饵,诱骗经济条件优越之女性单独会面,进而劫财杀人灭口。
二人相继出狱后,按照制订的计划,谨慎行事,各自分工,为实施犯罪做准备:王立民先出狱,便急于找到一份出租车替班司机工作,其目的是以车辆配合劫持受害者和抛尸,而且出租车不易引起注意;而宁世豪则在出狱后,负责刊登广告、与目标电话接洽以及最终会面。
薛燕是首个落入二人陷阱的受害者,她被劫持到出租屋,经受了严刑拷打,被迫说出随身携带的信用卡密码,二人分多次取空信用卡之后,杀人灭口并毁尸灭迹。至于他们剥了薛燕的皮,缝制人皮马甲的变态行径,可能是一时兴起的一种恶作剧的举动。当然,那也体现出二人凶残暴戾的本性。
于女士是第二个潜在受害者,但因机缘巧合,免于落难。
王月就是第三个了,她的情况比较戏剧化。可能为了保命,又或者心里本来就曾有过那样的念头,在被逼入绝境之时,她恨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灵机一动,提出雇用王立民和宁世豪,杀死背叛并将要抛弃她的丈夫苏东。但由于家中财政大权和储蓄密码都掌握在苏东手中,她没有支付佣金的能力,便表示正好次日她和苏东会到银行取现交房租,王立民和宁世豪可以利用这个机会杀死苏东,抢劫到的十万块钱便抵作佣金。这样,既满足了双方的欲望,又能误导警方把案件定性为单纯的暴力劫财,从而对双方都不会波及。当然,这种思路以及后续的抢劫计划,非王月那种人所能考虑到的,应该出自抢匪二人的手笔。
但计划虽周详,实施得也异常顺利,却并非全遂人愿,还是出了问题。差就差在钱的方面——本来说好是十万块,但由于先前案件简报中已经提到过的原因,真正到手的只有四万块钱,冒着死罪风险的王立民和宁世豪对此自然不会甘心。但苏东尸骨未寒,许多相关遗产储蓄继承手续还未及办理,王月一时也筹不到那么多钱,而那二人也许认为王月想赖账,或者担心王月承受不住警方的压力,露出破绽,于是干脆灭口了事……韩印对案件来龙去脉的描述,详尽有据、丝丝入理,旁人找不到可以质疑的地方,被专案组广泛认可为最接近事实的分析。
至于抢匪二人之中,谁是五年前抢枪袭警的凶手,还真不好说。虽然在银行抢劫案中,开枪行凶的是宁世豪,但交叉比对过信息之后,专案组比较倾向于是王立民。
宋金成说:“就如我先前介绍的那样,当时本地线索全部中断,不得不怀疑凶手已经流窜到外地,遂向省内各兄弟单位通报案情,请求协助调查。之后,大概过了半年时间,泰平市警方发来信息,称在那边近三个月时间里,连续发生多起深夜蒙面持刀抢劫案件。根据几位受害者的描述,抢匪被确定为同一个人。值得注意的是,抢匪作案时手持的是一把刀身长约50厘米的单刃刀,这与‘警枪案’中法医根据受害刑警身上的刀伤创口推测出的凶器完全相同。
“泰平警方的信息,令我们这边大为惊喜,抢匪从陆港消失,流窜到同省城市泰平继续作案,可能性非常大,两边的抢匪应该就是同一个人。我立即带队赶赴泰平市,与当地警方协同办案。可从那时起,抢匪又消失了。如今再来看,王立民从陆港到泰平生活的时间段,与两地抢劫案发生的时间点正好吻合,而之后他再度消失,也许是因为他获罪入狱失去自由,可以说王立民这五年的生活轨迹,让他看起来很值得怀疑。
“但有一个问题,还值得商榷。当时我们赶赴泰平后,发现其中一起抢劫案离路口很近,而那个路口上面正好架有交通监控。随后,调阅监控录像,发现案发当天傍晚,有一名可疑男子,曾在路口附近徘徊了挺长时间,而这名男子的穿着打扮,与后来受害者描述抢匪的衣着相同,于是我们怀疑前面是抢匪在踩点。但遗憾的是,由于距离远,光线暗,再加之五年前的监控设备比较落后,根本无法看清抢匪的容貌,只是从录像中大致观察到,抢匪身高中等,走路有些罗圈腿。问题就是这一点,王立民的身高与录像中男子仿佛,但走路的姿势完全不同。”
“我觉得如果只是走路姿势的问题,倒不必过于纠结,聪明的罪犯懂得隐藏自己,周克华就是个很好的例子!”韩印从座位上站起来,一边比画着,一边说,“在结案后,我曾观摩过一些视频资料,发现周克华作案前踩点时,走路外八字非常厉害,肩膀左右摇晃幅度也很大,而实际上,他走路的姿势跟常人无异,肩膀更是纹丝不动。”
“但愿是这种情况就好了,可惜摄像头距离太远,视频太模糊了,要不然可以更加明确!”宋金成遗憾地摇摇头,又望向顾菲菲说,“当年我求助过刑侦局,回应说技术达不到,不知道现在有没有办法,可以把清晰度提高到可辨认容貌的程度?”
“视频影像比较糟糕的话,提取清晰人像做面部特征比对,以现有的技术还是做不到。”顾菲菲明确否决道,但话锋一转,又接着说,“不过,也不是没有办法,我们利用‘人体动态特征识别’技术,同样可以做鉴别。”
“真的吗?怎么以前没听过?”宋金城惊喜万分,不觉声音提高了八度。
“其实这项技术早在几年前刑侦局的... -->>
第七章 地狱私探
一众警员随出租车车主来到王立民租住的地方,是在一个残旧的居民楼里,双南向的房子,一室一厅的格局,客厅连着阳台。
房间里很乱,杂物随意堆放,衣物和食品包装袋扔得到处都是,家具也又脏又破,整个屋子散发着一股腐朽难闻的异味。
现场勘查随即展开:房间中客厅东北角,放有一把带靠背的木质椅,椅背上有清晰可见的绳索摩擦痕迹,同时在椅背上还发现两处血迹;卧室内有一张单人木板床和一张钢丝折叠床,在木板床下发现一捆绳索、女人衣物、两部手机和两个女士钱包。女士钱包中都装有身份证,分别属于王月和在棚户区化粪池中发现的女受害者薛燕,鉴别两部手机号码,也属于这两名受害者;紧接着卫生间里也有发现,虽然地面被清洗过,凭肉眼看不出可疑,但喷洒过“鲁米诺”试剂之后,地面上显现大片血泊残留迹象;最触目惊心的证物出现在外阳台,在阳台西南角摆放着一个直径为40厘米左右的大铝锅,外侧可见血渍,打开锅后发现内放有钢锯弓、钢锯条等,在锯弓上有明显的人体组织残留。锅内乍一看还有一件马甲,待勘查员仔细再看,发现马甲上缝线粗陋,材质上还有细细的毛孔……啊!那竟然是一件人皮马甲!难道是用薛燕的人皮做的?
现场勘查结果显示,王立民租住的房子即是拘禁以及杀人分尸第一现场,薛燕和王月均死于王立民与宁世豪之手,整个案件的真相似乎触手可及。但因凶手出逃,受害者身亡,一时间死无对证,诸多疑问无法完全了然。
韩印又细致地将案件细节梳理了一遍,俯瞰全局,运用他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渐渐厘清了案件的整个脉络:王立民与宁世豪是狱友,又因是老乡,关系自然极为密切。一系列证据表明,二人应该在服刑期间便谋划以私家侦探身份做掩护,以帮助女性当事人调查配偶婚外情为诱饵,诱骗经济条件优越之女性单独会面,进而劫财杀人灭口。
二人相继出狱后,按照制订的计划,谨慎行事,各自分工,为实施犯罪做准备:王立民先出狱,便急于找到一份出租车替班司机工作,其目的是以车辆配合劫持受害者和抛尸,而且出租车不易引起注意;而宁世豪则在出狱后,负责刊登广告、与目标电话接洽以及最终会面。
薛燕是首个落入二人陷阱的受害者,她被劫持到出租屋,经受了严刑拷打,被迫说出随身携带的信用卡密码,二人分多次取空信用卡之后,杀人灭口并毁尸灭迹。至于他们剥了薛燕的皮,缝制人皮马甲的变态行径,可能是一时兴起的一种恶作剧的举动。当然,那也体现出二人凶残暴戾的本性。
于女士是第二个潜在受害者,但因机缘巧合,免于落难。
王月就是第三个了,她的情况比较戏剧化。可能为了保命,又或者心里本来就曾有过那样的念头,在被逼入绝境之时,她恨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灵机一动,提出雇用王立民和宁世豪,杀死背叛并将要抛弃她的丈夫苏东。但由于家中财政大权和储蓄密码都掌握在苏东手中,她没有支付佣金的能力,便表示正好次日她和苏东会到银行取现交房租,王立民和宁世豪可以利用这个机会杀死苏东,抢劫到的十万块钱便抵作佣金。这样,既满足了双方的欲望,又能误导警方把案件定性为单纯的暴力劫财,从而对双方都不会波及。当然,这种思路以及后续的抢劫计划,非王月那种人所能考虑到的,应该出自抢匪二人的手笔。
但计划虽周详,实施得也异常顺利,却并非全遂人愿,还是出了问题。差就差在钱的方面——本来说好是十万块,但由于先前案件简报中已经提到过的原因,真正到手的只有四万块钱,冒着死罪风险的王立民和宁世豪对此自然不会甘心。但苏东尸骨未寒,许多相关遗产储蓄继承手续还未及办理,王月一时也筹不到那么多钱,而那二人也许认为王月想赖账,或者担心王月承受不住警方的压力,露出破绽,于是干脆灭口了事……韩印对案件来龙去脉的描述,详尽有据、丝丝入理,旁人找不到可以质疑的地方,被专案组广泛认可为最接近事实的分析。
至于抢匪二人之中,谁是五年前抢枪袭警的凶手,还真不好说。虽然在银行抢劫案中,开枪行凶的是宁世豪,但交叉比对过信息之后,专案组比较倾向于是王立民。
宋金成说:“就如我先前介绍的那样,当时本地线索全部中断,不得不怀疑凶手已经流窜到外地,遂向省内各兄弟单位通报案情,请求协助调查。之后,大概过了半年时间,泰平市警方发来信息,称在那边近三个月时间里,连续发生多起深夜蒙面持刀抢劫案件。根据几位受害者的描述,抢匪被确定为同一个人。值得注意的是,抢匪作案时手持的是一把刀身长约50厘米的单刃刀,这与‘警枪案’中法医根据受害刑警身上的刀伤创口推测出的凶器完全相同。
“泰平警方的信息,令我们这边大为惊喜,抢匪从陆港消失,流窜到同省城市泰平继续作案,可能性非常大,两边的抢匪应该就是同一个人。我立即带队赶赴泰平市,与当地警方协同办案。可从那时起,抢匪又消失了。如今再来看,王立民从陆港到泰平生活的时间段,与两地抢劫案发生的时间点正好吻合,而之后他再度消失,也许是因为他获罪入狱失去自由,可以说王立民这五年的生活轨迹,让他看起来很值得怀疑。
“但有一个问题,还值得商榷。当时我们赶赴泰平后,发现其中一起抢劫案离路口很近,而那个路口上面正好架有交通监控。随后,调阅监控录像,发现案发当天傍晚,有一名可疑男子,曾在路口附近徘徊了挺长时间,而这名男子的穿着打扮,与后来受害者描述抢匪的衣着相同,于是我们怀疑前面是抢匪在踩点。但遗憾的是,由于距离远,光线暗,再加之五年前的监控设备比较落后,根本无法看清抢匪的容貌,只是从录像中大致观察到,抢匪身高中等,走路有些罗圈腿。问题就是这一点,王立民的身高与录像中男子仿佛,但走路的姿势完全不同。”
“我觉得如果只是走路姿势的问题,倒不必过于纠结,聪明的罪犯懂得隐藏自己,周克华就是个很好的例子!”韩印从座位上站起来,一边比画着,一边说,“在结案后,我曾观摩过一些视频资料,发现周克华作案前踩点时,走路外八字非常厉害,肩膀左右摇晃幅度也很大,而实际上,他走路的姿势跟常人无异,肩膀更是纹丝不动。”
“但愿是这种情况就好了,可惜摄像头距离太远,视频太模糊了,要不然可以更加明确!”宋金成遗憾地摇摇头,又望向顾菲菲说,“当年我求助过刑侦局,回应说技术达不到,不知道现在有没有办法,可以把清晰度提高到可辨认容貌的程度?”
“视频影像比较糟糕的话,提取清晰人像做面部特征比对,以现有的技术还是做不到。”顾菲菲明确否决道,但话锋一转,又接着说,“不过,也不是没有办法,我们利用‘人体动态特征识别’技术,同样可以做鉴别。”
“真的吗?怎么以前没听过?”宋金城惊喜万分,不觉声音提高了八度。
“其实这项技术早在几年前刑侦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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