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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 多铎是大清将领,这句话重复了很多遍,显得是一句废话,然而事实上并不是这样。因为多铎是一位大清将领,他不可能喜欢读书,因为在关外,满人讲究的是武力,是骏马弯刀。
所以,之所以多铎和他的哥哥多尔衮,以及皇太极等人都精通战争的艺术,那是由于长期在战场上浴血冲杀的结果,在这一点上,没有任何的褒贬。实践是能创造生产力的,什么样的伟大的事情都是无师自通的。
不过这并不是说明他没有理论的来源,这理论来自中国的一本古典小说,这本小说的名字叫做《三国演义》。在熟读三国演义,熟知各种三国桥段的多铎看来,今晚必然会有劫营的事件。所以他仅仅巡哨的兵就布置了两千多人。
但是他仍然是低估了明军勇士的血性,他永远也不会想到,这次夜袭没有得到明军山海关最高指挥官的允许,也没有想到,这次前来发动夜袭的只有一支百人的小部队。
如果他知道是这样的话,他肯定会觉得自己有点大惊小怪,不该给这个小小的百户这样大的面子。说白了就是这么回事,哪怕是你全身都是血,又能做的了几盆毛血旺呢。
虽然是骑兵部队,但是扎营的功夫仍然是不含糊的,外围的警戒搞的很好,也弄了很多鹿角和荆棘的围障。
饶安也对自己的小部队做了充分的部署,每个人都穿了一身紧身的夜行衣,腰间别着两把匕首。手中是短剑。还有火石,以及油料。
这场夜袭的最终目标并不是人,而是马,因为饶安知道,以这样的兵力,去以卵击石,就是找死。所以他选择了避实击虚。攻击目标并不是敌军的士兵,而是敌人的军马。
只要自己的突袭小部队成功的引起敌方的混乱,在混乱中在敌人的马匹食物中投毒,这样就会造成连锁的反应,极大的挫伤清军的战斗力。这样的话,至少能够给守城的军队赢得宝贵的时间。
他当然不会选择一百人一起向前冲,这样如果有意外的话,会让敌军给一勺烩掉。他选择了十五人作为尖兵小组,作为这支突袭小部队的斥候兵,在前方探路。
这样的安排虽然是必须的,但似乎又是不厚道的,因为尖兵小组似乎总有一种做炮灰和趟雷的感觉。
所以,为了不让自己的士兵有这样的顾虑,他选择自己来做尖兵小组的组长。在这个夜晚,他们每个人接过守城参将孙云衣和部下递过的送行酒。然后默然出城。
是的,在前面的篇幅里没有提到袁经略知道这个夜袭计划。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其他人不知道,尤其是这位负责城门的孙参将。如果没有他的默许,这些打算出城的人,估计会被当成是要投敌的奸细。
孙云衣的心里很不是滋味,他知道,这一百名勇士此刻出城,很可能就是永诀,抱薪救火。但是有勇气这么做的,是值得尊敬的,他现在唯一可以做的,就是要给他们倒上酒,为他们壮行。
他们出城了,朝着一个坚定的方向。三十里地的路程对于军人来说并不远。他们很快就到了目标的方向。饶安命令除了尖兵小组之外的所有人都就地隐蔽待命。
饶安带领人摸了上去,看到鹿角围障的后面只有两名士兵正在往来巡逻。他把自己腰间的两把匕首抽出来,轻轻的甩了出去,匕首划出了两道漂亮的弧线。一把滑破了一名士兵的颈动脉,另一把进入了后心。两名巡逻的士兵没有来得及喊出声音就倒在了地上。
一招得手就不让人,饶安一招手,几个人上来飞速搬开了鹿角围障,冲了进去。下面的第二梯队看到得手了,也要往上冲。就在这时候。饶安忽然觉得上当了。是啊,太顺利了,三万大军的大本营,怎么可能只放两个哨兵。多铎绝对不是这样的饭桶草包。这样的寂静是不正常的。
当一切都进行的太顺利的时候,基本就是意味着中了埋伏。他挥手示意第二梯队不要上来。这时候,他有些不知道如何是好,作为这支小分队的指挥官,他此刻的任何一丝犹豫都可能彻底把全部计划和人都葬送掉。
尖兵就是尖兵,他们有自己使命,饶安对自己身边的十人长马俊说,:“如果一会儿我要是被干掉了,你就接替我的位置,听明白了吗。就算我们都在这里被干掉,也不要便宜了这群野兽!看到刚才那两个哨兵了吗。照样是一刀一条命。”他把两把匕首从尸体上拨出来,擦拭了一下血迹,放回了腰间。
这是饶安第一次杀人,但是却不是他第一次见血。在刚刚来到这个世纪的时候,他就是在卢象升阵亡的战场上出现的,见到了那样的场面,这样的事几乎... -->>
<!--go--> 多铎是大清将领,这句话重复了很多遍,显得是一句废话,然而事实上并不是这样。因为多铎是一位大清将领,他不可能喜欢读书,因为在关外,满人讲究的是武力,是骏马弯刀。
所以,之所以多铎和他的哥哥多尔衮,以及皇太极等人都精通战争的艺术,那是由于长期在战场上浴血冲杀的结果,在这一点上,没有任何的褒贬。实践是能创造生产力的,什么样的伟大的事情都是无师自通的。
不过这并不是说明他没有理论的来源,这理论来自中国的一本古典小说,这本小说的名字叫做《三国演义》。在熟读三国演义,熟知各种三国桥段的多铎看来,今晚必然会有劫营的事件。所以他仅仅巡哨的兵就布置了两千多人。
但是他仍然是低估了明军勇士的血性,他永远也不会想到,这次夜袭没有得到明军山海关最高指挥官的允许,也没有想到,这次前来发动夜袭的只有一支百人的小部队。
如果他知道是这样的话,他肯定会觉得自己有点大惊小怪,不该给这个小小的百户这样大的面子。说白了就是这么回事,哪怕是你全身都是血,又能做的了几盆毛血旺呢。
虽然是骑兵部队,但是扎营的功夫仍然是不含糊的,外围的警戒搞的很好,也弄了很多鹿角和荆棘的围障。
饶安也对自己的小部队做了充分的部署,每个人都穿了一身紧身的夜行衣,腰间别着两把匕首。手中是短剑。还有火石,以及油料。
这场夜袭的最终目标并不是人,而是马,因为饶安知道,以这样的兵力,去以卵击石,就是找死。所以他选择了避实击虚。攻击目标并不是敌军的士兵,而是敌人的军马。
只要自己的突袭小部队成功的引起敌方的混乱,在混乱中在敌人的马匹食物中投毒,这样就会造成连锁的反应,极大的挫伤清军的战斗力。这样的话,至少能够给守城的军队赢得宝贵的时间。
他当然不会选择一百人一起向前冲,这样如果有意外的话,会让敌军给一勺烩掉。他选择了十五人作为尖兵小组,作为这支突袭小部队的斥候兵,在前方探路。
这样的安排虽然是必须的,但似乎又是不厚道的,因为尖兵小组似乎总有一种做炮灰和趟雷的感觉。
所以,为了不让自己的士兵有这样的顾虑,他选择自己来做尖兵小组的组长。在这个夜晚,他们每个人接过守城参将孙云衣和部下递过的送行酒。然后默然出城。
是的,在前面的篇幅里没有提到袁经略知道这个夜袭计划。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其他人不知道,尤其是这位负责城门的孙参将。如果没有他的默许,这些打算出城的人,估计会被当成是要投敌的奸细。
孙云衣的心里很不是滋味,他知道,这一百名勇士此刻出城,很可能就是永诀,抱薪救火。但是有勇气这么做的,是值得尊敬的,他现在唯一可以做的,就是要给他们倒上酒,为他们壮行。
他们出城了,朝着一个坚定的方向。三十里地的路程对于军人来说并不远。他们很快就到了目标的方向。饶安命令除了尖兵小组之外的所有人都就地隐蔽待命。
饶安带领人摸了上去,看到鹿角围障的后面只有两名士兵正在往来巡逻。他把自己腰间的两把匕首抽出来,轻轻的甩了出去,匕首划出了两道漂亮的弧线。一把滑破了一名士兵的颈动脉,另一把进入了后心。两名巡逻的士兵没有来得及喊出声音就倒在了地上。
一招得手就不让人,饶安一招手,几个人上来飞速搬开了鹿角围障,冲了进去。下面的第二梯队看到得手了,也要往上冲。就在这时候。饶安忽然觉得上当了。是啊,太顺利了,三万大军的大本营,怎么可能只放两个哨兵。多铎绝对不是这样的饭桶草包。这样的寂静是不正常的。
当一切都进行的太顺利的时候,基本就是意味着中了埋伏。他挥手示意第二梯队不要上来。这时候,他有些不知道如何是好,作为这支小分队的指挥官,他此刻的任何一丝犹豫都可能彻底把全部计划和人都葬送掉。
尖兵就是尖兵,他们有自己使命,饶安对自己身边的十人长马俊说,:“如果一会儿我要是被干掉了,你就接替我的位置,听明白了吗。就算我们都在这里被干掉,也不要便宜了这群野兽!看到刚才那两个哨兵了吗。照样是一刀一条命。”他把两把匕首从尸体上拨出来,擦拭了一下血迹,放回了腰间。
这是饶安第一次杀人,但是却不是他第一次见血。在刚刚来到这个世纪的时候,他就是在卢象升阵亡的战场上出现的,见到了那样的场面,这样的事几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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