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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好饺子,布置好餐厅,之璐去客厅叫杨里和鲁建中,结果却看到他们二人正在低声地交谈,表情严肃得不可思议。她稍微一愣之后,招呼他们吃饭。
鲁建中看到她手上的创口贴,问:“切菜伤到的?”
“没事。”之璐笑笑,“进来吧。”
鲁建中瞥她一眼,没再说什么。
主食是饺子,之璐还做了五六样菜,都很清淡,用精致的盘子盛着,很是赏心悦目。全世界的记者编辑都是最好的谈话对象,见得多,谈得也多,每句话都能出口成章。
那顿饭吃得很愉快,至少,相对连日来的低沉气氛而言,他们过得很愉快。杨里的脸上浮现了他们久久不见的笑容。虽然吹蜡烛的时候她眼眶红红的,但终究还是笑了。
送完鲁建中回来,之璐开始收拾厨房。杨里主动要帮着洗碗筷,之璐拒绝了,让她上楼看书。
半晌她后回头,杨里没有离开,站在不远处,眼睛亮晶晶的。
之璐诧异,说:“怎么了?”
杨里问:“之璐姐,你为人这么好,为什么叶大哥还要跟你离婚?而且,这么久了,他都不来看你?”许惠淑是见过叶仲锷的,杨里没有见过他,但是几年相处下来,怎么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她历来这么叫叶仲锷。
一时竟不知道如何回答,唯有沉默。
之璐把最后一只盘子放到消毒橱柜里,才说:“你还小,有很多事情不明白。人不是简简单单一个‘好’或者‘不好’就能评价的。我不是个合格的妻子,不够关心他……而且,都离婚了,我们也没有任何关系,他又怎么会来看我?除非,”她想起下午那场车祸,又低头看看手上的创口贴,微微笑了,轻轻说,“可能,我死了,或者出事,那个时候,他会来看我一眼吧,嗯,也许还会带着一束花?玫瑰,百合,还是别的什么花?”
杨里霍然变色,她几步过来,抱着她的腰,喃喃说:“之璐姐,你不能这样想,你千万不能这么想。我妈妈说,你是个真正的好人,会有好报的。我觉得,你离婚了也很好,真的,也很好。你也不是什么都没有了,你还有爸爸妈妈啊。”
心里温暖,悲凉却也夹杂其间。之璐手心停在她的肩头,抚着她的头发,说:“别担心,我就是开玩笑呢。”
好人不长命,坏人活千年。那句话难道不是这么说的?杨里说她是好人,许大姐说她是好人,她们母女何尝不是打着灯笼也找不到的好人?一辈子连只蚂蚁都不忍心踩死,可下场又怎么样呢?社会又怎么允许她们活下去?
准备睡觉的时候,接到爸妈的电话。之璐拿着听筒,沉默地听母亲的训话,话题还是离不开“离婚”两个字,内容毫无新意。
她说:“我跟你爸几十年还不是熬过来了,你爸的优点一个没学到,就把那驴脾气学到了,一辈子都不知道变通,这辈子差点没翻身的机会。夫妻之间,不能退一步吗?我早让你把孩子生了,我给你带孩子,你呢?只知道跟我倔,跟仲锷倔,现在好了,离婚了,满意了?仲锷对你,我看着都感动,叶书记也那么喜欢你,你还有什么不知足的?”
虽然听了很多次,可眼泪再次不争气地就掉下来了。听到她在哭,王良静也不再说什么,电话终于转到了钟载国手里。
钟载国向来没有说废话的习惯,也不忍心再批评女儿,很快说了正事。之璐这时才知道父母这个电话的意图。钟载国年龄到了,即将退休。
之璐想了想,问:“爸,退休了干什么去?”
钟载国说:“趁还走得动,跟着旅游团出去旅游吧。”
之璐擦一擦眼泪,笑嘻嘻开口:“那好啊,爸,你们什么时候来江州,跟我打电话。还有,缺钱就跟我说。”
“你能有什么钱?我还不知道你?仲锷给你你不要,这两三年的记者,工资也就那么多,能有多少?希望工程,各种赈灾活动,你捐了不少吧?不跟我们要钱就谢天谢地了。”钟载国再了解女儿不过,完全是一副不以为然的口吻。
之璐给他说中,还是强自笑回去:“看看你们这爸妈做的,从小到大不都以我为骄傲吗?不过是离了婚,在你们心中就一钱不值了?”
“话不是这么说的,我也是为你终身幸福着想啊,”钟载国深深叹气,“女儿啊,你妈没说错,看来还是我把你惯坏了。”
的确,之璐从小到大都没给父母丢过脸,这是谁都知道的事实。她总是以标本和榜样地出现在别人的口中。认识他们一家的人都会说,钟行长的女儿又漂亮又聪明,在班上都是前几名,唱歌跳舞什么都会,作文也写得好,还会弹钢琴,周末的时候总是听得到她家有琴声,多文静的孩子啊。她一路顺风,保送上了高中,最后以优异的成绩考上在国内排名前几位的大学。若是古代,大概提亲的人都能踏破门槛。
之璐后来想,自己为什么没在这些颂扬声中迷失,一是父亲对她的影响,二是读书。她要什么书,钟载国就毫不犹豫地买下来。她看书多,书看得多,知道的越多,不知道的也越多,思想也许比同岁的孩子更深一些,身上也自然能沉淀出一些可贵的品质,例如道德,例如正直,例如坚持。
第一次带叶仲锷回家,他有点震撼地看着她的卧室,说:“这哪里是卧室,不如说是书房。”
之璐又从床底拖出好几个大箱子,那么多书都被整理得整整齐齐,一本不乱。她拿起一本亚当·斯密的传记,正要说话,他从箱子那边探身过来堵住她的唇,把她要说的每个字都吃下去。她气喘吁吁,上气不接下气,许久后才把那句话断断续续地说完:“这都是我的嫁妆,你要不要?”
之璐摇摇晃晃回到卧室,打开电视。这几天,省里正在开两会,新闻报道里全都是,她歪着头看新闻,每个领导都认识,每个字也都进了耳朵,但就是不知道整合起来什么意思。
她拿着书在客厅外的阳台上坐了一晚,半夜的时候觉得冷,回屋子拿着被子把身体裹住。没有星星,夜空暗得发亮,就像经过加了颜料的湖水,浸出一种诡异的光芒。时不时地有风吹过脸颊和耳边,仿佛低低的呢喃。她几乎睡着了。
此后连续好几个晚上,她都是这么过的。那种奇怪的声音也消失了。不过在户外过夜的结果,到底是感冒了。嗓子沙哑,咳嗽,最严重的时候话都说不出来。
吃午饭的时候,邓牧华没好气,说她:“最近你的怎么状况这么多?”
之璐只笑。
邓牧华忧心忡忡,“这么下去也不是办法,我给你介绍个男朋友吧。重新谈恋爱会不会好一点?喂喂,我跟你说话呢,听到没有?”
之璐一愣,把思绪抽回来一点,问:“师姐,你有没有被人跟踪过?”
“你被人跟踪?”邓牧华上上下下地打量她,忽地失笑,“你的爱慕者跟踪你?当年就有这种事情吧。你应该有经验的。”
“不是这种跟踪,”之璐沉吟一下,“其实也没事,哎,忘了这个事情吧。”
自从那次鲁建中说过可能有人跟踪她,之璐就陷入了一种奇怪的状态,有点像小时候看了聊斋故事之后的感觉,情不自禁地觉得身后有东西。不论是坐车还是步行,感觉有人在跟随,后颈发凉。哪怕是在室内都觉得不对劲,无缘无故的,冰凉的感觉会划过肌肤,一周之后,这种感觉愈发强烈了。
回到办公室,打开手机发现有个未接来电,她拨回去,是李凡,问她晚上有空没有,说有事要请她帮忙。他能有什么事情找自己帮忙?之璐爽快地答应了。
下班后李凡开车在楼下等她。李凡的花花公子作风是有名的,他靠在车上,笑得来往的女士方寸大乱。出版社的同事纷纷对这个来头不小的人行注目礼,邓牧华笑得尤其开心,之璐觉得尴尬,瞪了邓牧华两眼,但还是上了他的车。
李凡请她去吃饭,安静奢华的包厢,隔音效果很好。服务员身高整齐,个个高挑动人,上菜后,礼貌地轮次退了出去。李凡问她“可不可以抽烟”,之璐笑着做了个请便的动作。原以为有什么大事,结果李凡拿出一篇稿子给她,让她看看能不能发表,说这是他妹妹的作品,他妹妹迷上写小说了,做梦都想当作家。
之璐收下稿子,摇摇头微笑,“就是这个事啊,那也不用特地请我吃饭吧,李总你让人把稿子送来,说一句话就可以了。”
“之璐,别跟我客气,叫我名字好了。以前你客气一下无所谓,是怕叶兄多心,现在你们都离婚了,我就实话实说,”李凡摆手,“其实也不仅仅是因为稿子的事情,还有别的事。”
之璐压根就想不到他下面一句要说什么,晃了晃茶杯,“请说。”
李凡身子前倾,表情从容,语气平平常常,仿佛是在说世界上最平常的一件事情:“我想追你,可以吧。”
房间里的灯光恰当地闪了闪。之璐迅速地眨眼,终于确定自己没看错李凡的表情,也没有听错他的话,然后才回答:“对不起,不可以。”
李凡调整了一下坐姿,把烟灰抖落在烟灰缸里,挑眉看了她一眼,“怎么,你觉得我是花花公子?我承认,我是有很多女朋友。我一开始就很喜欢你,想追你的,后来才知道你结婚了,而且老公还是叶仲锷。我不得不对你死心。”
之璐抿嘴,片刻后重复了一句“对不起”,然后把手从桌子上拿下来,合在一处,十指交叉,方才慢慢开口:“离婚这个事情,我没有办法。不论仲锷怎么想的……但是,我爱他,我比自己想象的更爱他,我不能再爱上别人。我像傻子一样,错过很多事情,这些我都没办法,我无能为力。所以,对不起,我永远不会用你或者任何一个人当镇静剂。”
她站起来,说:“李总,谢谢你抬爱。我先走一步。”
走到了门口,李凡忽然叫住她,暧昧的灯光下,脸色阴晴不定,沉声说:“之璐,你真的不考虑一下?”
“不用考虑。”之璐欠身,打开包厢门,径直去了柜台,结了账离开。她不想欠他什么,一顿饭也不愿意。
外面已经是晚上,霓虹灯光闪烁不停。她顺着宽阔的马路慢慢地走,从一栋栋高楼大厦面前走过去,心事沉沉,脑子还想着李凡刚刚那番话。李凡表态说要追她,她与其说是震惊,更不如说是遗憾。她心里有数,跟他再做朋友应该很难了,几乎不可能。
耳边忽然传来七八岁小孩子的哭声。之璐停下脚步,环顾四周,分辨出哭声是从身边两栋大厦里的小巷子传来的,巷子里没有灯,她的视力还不错,努力分辨可依然看不清楚里面何事。然而,那个小孩的哭声更大更惨烈,仿佛在声嘶力竭地述说什么不幸的遭遇。
之璐抓紧肩头的挎包,毫不犹豫地进入巷子,扬声问:“有人吗?哪个小朋友在哭?别怕,阿姨来找你。”
巷子里的地面不平整,之璐深一脚浅一脚地往里走,想起了自己曾经做过的一篇纪实新闻报道。世界上任何一个大城市的市区,甚至市中心都会有这样的小巷子,路灯昏暗,或者没有路灯。哪怕城市建设做得再好不过,总还是会有这些地方,阳光照不到,游离于城市建筑规划之外,最关键的问题是,这些地方也是犯罪高发之地,政府拿它们无能为力。
她努力回忆着自己在那篇稿子里写的内容,寻找着哭声的来源。眼睛渐渐习惯了没有光亮的环境,她也借助月光,渐渐能把墙壁,地面,更远处的垃圾筒分辨出来。
这个时候,孩子的哭声戛然而止,巷子一下子变得异常安静空旷,人也格外敏感。
几年的记者不是白干,其间也不是没遇到过危险。她的直觉发挥作用,告诉她危险临近。
之璐猛然一个转身,另一个男人的气息逼近身后,一眨眼的工夫,刀锋割破空气,颈旁一片冰凉。金属的质感在皮肤上的感觉完全不同于温湿的手指触觉,带着不容分说的敌意。
那人速度极快,力气也大得不可思议,双手宛如铁钳,把她的双手扭住,阻止了她想去摸手机的动作;然后在她耳畔轻笑,拿着那把冰凉得毫无温度的刀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脖子,嘶嘶地低笑,冰凉刺骨。这把声音是之璐听过的最让人胆寒的声音,她在心里酝酿着措辞,想,如果眼镜蛇王能说话,二者倒是可以一较高下。
他说:“乖,想活命就别动。”
事已至此,之璐以常人难以想象的速度冷静下来。无论如何,她不想死在这样的环境和这样的人手里。
那人声音果断:“文件在哪里?”
当下就是一愣,之璐一头雾水,“什么文件?”
他不耐烦,拿刀在她脖子上敲了敲,语气更加凌厉:“我问你,那文件藏在哪里!”
“我不知道什么文件,也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之璐平静地回答。她脑子里升腾起一个念头,这人很可能是找错了人。以... -->>
煮好饺子,布置好餐厅,之璐去客厅叫杨里和鲁建中,结果却看到他们二人正在低声地交谈,表情严肃得不可思议。她稍微一愣之后,招呼他们吃饭。
鲁建中看到她手上的创口贴,问:“切菜伤到的?”
“没事。”之璐笑笑,“进来吧。”
鲁建中瞥她一眼,没再说什么。
主食是饺子,之璐还做了五六样菜,都很清淡,用精致的盘子盛着,很是赏心悦目。全世界的记者编辑都是最好的谈话对象,见得多,谈得也多,每句话都能出口成章。
那顿饭吃得很愉快,至少,相对连日来的低沉气氛而言,他们过得很愉快。杨里的脸上浮现了他们久久不见的笑容。虽然吹蜡烛的时候她眼眶红红的,但终究还是笑了。
送完鲁建中回来,之璐开始收拾厨房。杨里主动要帮着洗碗筷,之璐拒绝了,让她上楼看书。
半晌她后回头,杨里没有离开,站在不远处,眼睛亮晶晶的。
之璐诧异,说:“怎么了?”
杨里问:“之璐姐,你为人这么好,为什么叶大哥还要跟你离婚?而且,这么久了,他都不来看你?”许惠淑是见过叶仲锷的,杨里没有见过他,但是几年相处下来,怎么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她历来这么叫叶仲锷。
一时竟不知道如何回答,唯有沉默。
之璐把最后一只盘子放到消毒橱柜里,才说:“你还小,有很多事情不明白。人不是简简单单一个‘好’或者‘不好’就能评价的。我不是个合格的妻子,不够关心他……而且,都离婚了,我们也没有任何关系,他又怎么会来看我?除非,”她想起下午那场车祸,又低头看看手上的创口贴,微微笑了,轻轻说,“可能,我死了,或者出事,那个时候,他会来看我一眼吧,嗯,也许还会带着一束花?玫瑰,百合,还是别的什么花?”
杨里霍然变色,她几步过来,抱着她的腰,喃喃说:“之璐姐,你不能这样想,你千万不能这么想。我妈妈说,你是个真正的好人,会有好报的。我觉得,你离婚了也很好,真的,也很好。你也不是什么都没有了,你还有爸爸妈妈啊。”
心里温暖,悲凉却也夹杂其间。之璐手心停在她的肩头,抚着她的头发,说:“别担心,我就是开玩笑呢。”
好人不长命,坏人活千年。那句话难道不是这么说的?杨里说她是好人,许大姐说她是好人,她们母女何尝不是打着灯笼也找不到的好人?一辈子连只蚂蚁都不忍心踩死,可下场又怎么样呢?社会又怎么允许她们活下去?
准备睡觉的时候,接到爸妈的电话。之璐拿着听筒,沉默地听母亲的训话,话题还是离不开“离婚”两个字,内容毫无新意。
她说:“我跟你爸几十年还不是熬过来了,你爸的优点一个没学到,就把那驴脾气学到了,一辈子都不知道变通,这辈子差点没翻身的机会。夫妻之间,不能退一步吗?我早让你把孩子生了,我给你带孩子,你呢?只知道跟我倔,跟仲锷倔,现在好了,离婚了,满意了?仲锷对你,我看着都感动,叶书记也那么喜欢你,你还有什么不知足的?”
虽然听了很多次,可眼泪再次不争气地就掉下来了。听到她在哭,王良静也不再说什么,电话终于转到了钟载国手里。
钟载国向来没有说废话的习惯,也不忍心再批评女儿,很快说了正事。之璐这时才知道父母这个电话的意图。钟载国年龄到了,即将退休。
之璐想了想,问:“爸,退休了干什么去?”
钟载国说:“趁还走得动,跟着旅游团出去旅游吧。”
之璐擦一擦眼泪,笑嘻嘻开口:“那好啊,爸,你们什么时候来江州,跟我打电话。还有,缺钱就跟我说。”
“你能有什么钱?我还不知道你?仲锷给你你不要,这两三年的记者,工资也就那么多,能有多少?希望工程,各种赈灾活动,你捐了不少吧?不跟我们要钱就谢天谢地了。”钟载国再了解女儿不过,完全是一副不以为然的口吻。
之璐给他说中,还是强自笑回去:“看看你们这爸妈做的,从小到大不都以我为骄傲吗?不过是离了婚,在你们心中就一钱不值了?”
“话不是这么说的,我也是为你终身幸福着想啊,”钟载国深深叹气,“女儿啊,你妈没说错,看来还是我把你惯坏了。”
的确,之璐从小到大都没给父母丢过脸,这是谁都知道的事实。她总是以标本和榜样地出现在别人的口中。认识他们一家的人都会说,钟行长的女儿又漂亮又聪明,在班上都是前几名,唱歌跳舞什么都会,作文也写得好,还会弹钢琴,周末的时候总是听得到她家有琴声,多文静的孩子啊。她一路顺风,保送上了高中,最后以优异的成绩考上在国内排名前几位的大学。若是古代,大概提亲的人都能踏破门槛。
之璐后来想,自己为什么没在这些颂扬声中迷失,一是父亲对她的影响,二是读书。她要什么书,钟载国就毫不犹豫地买下来。她看书多,书看得多,知道的越多,不知道的也越多,思想也许比同岁的孩子更深一些,身上也自然能沉淀出一些可贵的品质,例如道德,例如正直,例如坚持。
第一次带叶仲锷回家,他有点震撼地看着她的卧室,说:“这哪里是卧室,不如说是书房。”
之璐又从床底拖出好几个大箱子,那么多书都被整理得整整齐齐,一本不乱。她拿起一本亚当·斯密的传记,正要说话,他从箱子那边探身过来堵住她的唇,把她要说的每个字都吃下去。她气喘吁吁,上气不接下气,许久后才把那句话断断续续地说完:“这都是我的嫁妆,你要不要?”
之璐摇摇晃晃回到卧室,打开电视。这几天,省里正在开两会,新闻报道里全都是,她歪着头看新闻,每个领导都认识,每个字也都进了耳朵,但就是不知道整合起来什么意思。
她拿着书在客厅外的阳台上坐了一晚,半夜的时候觉得冷,回屋子拿着被子把身体裹住。没有星星,夜空暗得发亮,就像经过加了颜料的湖水,浸出一种诡异的光芒。时不时地有风吹过脸颊和耳边,仿佛低低的呢喃。她几乎睡着了。
此后连续好几个晚上,她都是这么过的。那种奇怪的声音也消失了。不过在户外过夜的结果,到底是感冒了。嗓子沙哑,咳嗽,最严重的时候话都说不出来。
吃午饭的时候,邓牧华没好气,说她:“最近你的怎么状况这么多?”
之璐只笑。
邓牧华忧心忡忡,“这么下去也不是办法,我给你介绍个男朋友吧。重新谈恋爱会不会好一点?喂喂,我跟你说话呢,听到没有?”
之璐一愣,把思绪抽回来一点,问:“师姐,你有没有被人跟踪过?”
“你被人跟踪?”邓牧华上上下下地打量她,忽地失笑,“你的爱慕者跟踪你?当年就有这种事情吧。你应该有经验的。”
“不是这种跟踪,”之璐沉吟一下,“其实也没事,哎,忘了这个事情吧。”
自从那次鲁建中说过可能有人跟踪她,之璐就陷入了一种奇怪的状态,有点像小时候看了聊斋故事之后的感觉,情不自禁地觉得身后有东西。不论是坐车还是步行,感觉有人在跟随,后颈发凉。哪怕是在室内都觉得不对劲,无缘无故的,冰凉的感觉会划过肌肤,一周之后,这种感觉愈发强烈了。
回到办公室,打开手机发现有个未接来电,她拨回去,是李凡,问她晚上有空没有,说有事要请她帮忙。他能有什么事情找自己帮忙?之璐爽快地答应了。
下班后李凡开车在楼下等她。李凡的花花公子作风是有名的,他靠在车上,笑得来往的女士方寸大乱。出版社的同事纷纷对这个来头不小的人行注目礼,邓牧华笑得尤其开心,之璐觉得尴尬,瞪了邓牧华两眼,但还是上了他的车。
李凡请她去吃饭,安静奢华的包厢,隔音效果很好。服务员身高整齐,个个高挑动人,上菜后,礼貌地轮次退了出去。李凡问她“可不可以抽烟”,之璐笑着做了个请便的动作。原以为有什么大事,结果李凡拿出一篇稿子给她,让她看看能不能发表,说这是他妹妹的作品,他妹妹迷上写小说了,做梦都想当作家。
之璐收下稿子,摇摇头微笑,“就是这个事啊,那也不用特地请我吃饭吧,李总你让人把稿子送来,说一句话就可以了。”
“之璐,别跟我客气,叫我名字好了。以前你客气一下无所谓,是怕叶兄多心,现在你们都离婚了,我就实话实说,”李凡摆手,“其实也不仅仅是因为稿子的事情,还有别的事。”
之璐压根就想不到他下面一句要说什么,晃了晃茶杯,“请说。”
李凡身子前倾,表情从容,语气平平常常,仿佛是在说世界上最平常的一件事情:“我想追你,可以吧。”
房间里的灯光恰当地闪了闪。之璐迅速地眨眼,终于确定自己没看错李凡的表情,也没有听错他的话,然后才回答:“对不起,不可以。”
李凡调整了一下坐姿,把烟灰抖落在烟灰缸里,挑眉看了她一眼,“怎么,你觉得我是花花公子?我承认,我是有很多女朋友。我一开始就很喜欢你,想追你的,后来才知道你结婚了,而且老公还是叶仲锷。我不得不对你死心。”
之璐抿嘴,片刻后重复了一句“对不起”,然后把手从桌子上拿下来,合在一处,十指交叉,方才慢慢开口:“离婚这个事情,我没有办法。不论仲锷怎么想的……但是,我爱他,我比自己想象的更爱他,我不能再爱上别人。我像傻子一样,错过很多事情,这些我都没办法,我无能为力。所以,对不起,我永远不会用你或者任何一个人当镇静剂。”
她站起来,说:“李总,谢谢你抬爱。我先走一步。”
走到了门口,李凡忽然叫住她,暧昧的灯光下,脸色阴晴不定,沉声说:“之璐,你真的不考虑一下?”
“不用考虑。”之璐欠身,打开包厢门,径直去了柜台,结了账离开。她不想欠他什么,一顿饭也不愿意。
外面已经是晚上,霓虹灯光闪烁不停。她顺着宽阔的马路慢慢地走,从一栋栋高楼大厦面前走过去,心事沉沉,脑子还想着李凡刚刚那番话。李凡表态说要追她,她与其说是震惊,更不如说是遗憾。她心里有数,跟他再做朋友应该很难了,几乎不可能。
耳边忽然传来七八岁小孩子的哭声。之璐停下脚步,环顾四周,分辨出哭声是从身边两栋大厦里的小巷子传来的,巷子里没有灯,她的视力还不错,努力分辨可依然看不清楚里面何事。然而,那个小孩的哭声更大更惨烈,仿佛在声嘶力竭地述说什么不幸的遭遇。
之璐抓紧肩头的挎包,毫不犹豫地进入巷子,扬声问:“有人吗?哪个小朋友在哭?别怕,阿姨来找你。”
巷子里的地面不平整,之璐深一脚浅一脚地往里走,想起了自己曾经做过的一篇纪实新闻报道。世界上任何一个大城市的市区,甚至市中心都会有这样的小巷子,路灯昏暗,或者没有路灯。哪怕城市建设做得再好不过,总还是会有这些地方,阳光照不到,游离于城市建筑规划之外,最关键的问题是,这些地方也是犯罪高发之地,政府拿它们无能为力。
她努力回忆着自己在那篇稿子里写的内容,寻找着哭声的来源。眼睛渐渐习惯了没有光亮的环境,她也借助月光,渐渐能把墙壁,地面,更远处的垃圾筒分辨出来。
这个时候,孩子的哭声戛然而止,巷子一下子变得异常安静空旷,人也格外敏感。
几年的记者不是白干,其间也不是没遇到过危险。她的直觉发挥作用,告诉她危险临近。
之璐猛然一个转身,另一个男人的气息逼近身后,一眨眼的工夫,刀锋割破空气,颈旁一片冰凉。金属的质感在皮肤上的感觉完全不同于温湿的手指触觉,带着不容分说的敌意。
那人速度极快,力气也大得不可思议,双手宛如铁钳,把她的双手扭住,阻止了她想去摸手机的动作;然后在她耳畔轻笑,拿着那把冰凉得毫无温度的刀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脖子,嘶嘶地低笑,冰凉刺骨。这把声音是之璐听过的最让人胆寒的声音,她在心里酝酿着措辞,想,如果眼镜蛇王能说话,二者倒是可以一较高下。
他说:“乖,想活命就别动。”
事已至此,之璐以常人难以想象的速度冷静下来。无论如何,她不想死在这样的环境和这样的人手里。
那人声音果断:“文件在哪里?”
当下就是一愣,之璐一头雾水,“什么文件?”
他不耐烦,拿刀在她脖子上敲了敲,语气更加凌厉:“我问你,那文件藏在哪里!”
“我不知道什么文件,也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之璐平静地回答。她脑子里升腾起一个念头,这人很可能是找错了人。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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