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回忆录1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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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早,福尔摩斯跟我们一块儿吃早饭,他说:“华生,只怕我需要自己去一次了。”“去一次?!到哪里去?”“到达特穆尔的金斯皮兰。”我并不感到惊奇。
其实,我原来感到惊奇的是,现在英国各地都在谈论着一桩离奇古怪的案件,可福尔摩斯却意外地没有过问。他现在整天双眉紧锁,低头沉思,没完没了地吸着烈性烟叶,对我提出的问题,完全充耳未闻。当天的报纸,他也只是扫一眼就把它们扔到一边。然而,我清楚地知道,他其实正在仔细思索着什么。现在,人们面对的问题只有一个,而它迫切需要福尔摩斯开动智力去分析解决,这个问题就是韦塞克斯杯锦标赛中名驹的奇怪失踪与驯马师的惨死。所以当他突然宣布,要去调查的时候,我并不感到惊奇,因为,我也这么想。
“如果我不妨碍你的话,我十分乐意和你一块儿去。”
“亲爱的华生,要能和我一起去,我保证你不会是白费时间的,我想,现在我们就前去帕丁顿,我在路上再把这个案件的详细情况告诉你。另外,你最好把你那个双筒望远镜带上。”
过了一个小时我们就坐在了开往埃克塞特的头等火车厢内了。他正在匆匆浏览在帕丁顿火车站买的一大堆当天报纸。火车驶离雷丁车站已经很远了,这时,他把最后看完的那张报纸塞在座位下面,拿出香烟让我吸。
“我们行动很快呀,”福尔摩斯看了看表说道,“我们现在的车速大约是每小时五十三英里半。”
“我可没功夫数那四分之一英里的路杆。”我说道。
“我也是一样,可这条铁路邻着的电线杆的间距是六十码,所以推算起来也十分容易。我想你已经知道约翰·斯特雷克被害及银色白额马失踪的案件了吧。”
“我知道了一些。”
“对于这个案子,我们应仔细查明细节,而不是急于寻找什么新证据。这件案子不仅十分让人困惑,而且还附带许多人物的切身利益。现在主要的困难在于,我们需要把那些确凿的事实与那些记者们编造之词区分开,而我们的任务是要依靠于那些可靠的事实,从而得出结论,并确定哪些是该案中的主要问题。
星期二晚上,我接到了马的主人罗斯上校和警长格雷戈里两个人的电报,警长请我和他合作破案。”
“星期二晚上!可现在已是星期四早上了。昨天你为什么不动身呢?”我问。
“亲爱的华生,我害怕会产生太多的错误,实际上,我并不相信有人能将这匹英国名驹隐藏那么久,尤其是在像达特穆尔北部这样荒凉的地方。昨天我一直希望能听到有人找到了马的消息,而那个把马带走的人一定是杀害约翰·斯特雷克的凶手。可谁知除了一个叫菲茨罗伊·辛普森的年青人被抓之外,其余没有任何进展,所以我必须有所行动了。不过我觉得昨天的时间并没有白费。”
“这么说,你已经作出分析判断了。”
“依我看,查明一个案子的最好办法,就是能把案情仔细地讲给另一个人听;另外,要是我不向你叙述我手中的材料,你就很难给我提供帮助。”
我仰靠在椅背上,抽了一口雪茄,而福尔摩斯则向前俯身,开始向我叙述这次旅行的目的。
“银色白额马是索莫密种。和祖先一样,它始终有着优秀的记录。作为一匹五岁口的马,在每次赛马比赛中它都使罗斯上校赢得冠军。而在这次不幸以前,它更是韦塞克斯杯锦标赛的冠军,为此,每次赌它赢的赌注都高达三比一。它从未使它的爱好者愿望落空,因此即使在这样悬殊的情况下,人们也把巨款押在它身上。所以想尽办法不让这匹马参加下周二的比赛,明显与许多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当然了,在罗斯上校的金斯皮兰驯马厩所在地的居民也明白这种阴谋,所以人们也用了各种办法来保护这匹名驹。驯马师约翰·斯特雷克原来是罗斯上校的骑师,后来因为他变胖了,才只好换他人。斯特雷克在上校家作过五年骑师和七年驯马师,平时他也是一个热心肠的仆人。斯特雷克手下还有三个小马倌。上校的马厩地儿不大,里面只有四匹马。马厩里有一个小马倌过夜,而另两个则睡在草料棚里,并且品行上三个小伙子都很好。约翰·斯特雷克住在距离马厩二百码的一座小别墅里。他结婚了,但没有孩子,家里还有一个女仆,生活还算过得去。马厩所在地十分荒凉,北边半英里开外,有几座由塔维斯托克镇的承包商建的别墅,专供病人和其他愿意到达特穆尔呼吸新鲜空气的人使用。从马厩向西二英里就是塔维斯托克镇,可是穿过荒野,大概同样远,就是属于巴克沃特勋爵的梅普里通马厩。管理人名叫赛拉斯·布朗。其他地方都异常荒凉,只有零散居住的吉卜赛人。案子发生在周一晚上,基本情况就是这样。
“与以前一样,那天晚上马倌们在马训练后进行冲洗,并在九点钟时把马厩锁上了。之后两个小马倌去了斯特雷克家吃晚饭,而第三个马倌内德?亨特留下来看守。九点过后,女仆伊迪丝?巴克斯特到马厩里把一盘咖哩羊肉送给内德吃。而且按照规定看马房的人在值班时只能喝水。穿过荒野的小路很黑,所以女仆就带了盏提灯。
“伊迪丝?巴克斯特走到离马厩不到三十码的地方时,从暗地里跳出来一个人把她叫住。这个人穿一套灰色花呢衣服,戴一顶呢帽,穿着一双带绑腿的高统靴,手里还拿着一根圆木手杖,一身上流社会的打扮。然而留给她印象最深的,还是那慌慌张张、过分苍白的脸。她猜他一定在30岁以上。
“‘这是什么地方?’那男子问道。
“‘你现在已经走到金斯皮兰马厩旁了。’她说。
“‘啊!真的!我了解每晚都有一个马倌单独睡在这儿。这就是他的晚饭吧。你一定不会高尚到连一件新衣服的钱都不想挣吧?’这个人从背心口袋里掏出一张叠起的白纸。‘在今天晚上把这玩意儿给那个孩子,那你就能得到买一件最漂亮的上衣的钱... -->>
清早,福尔摩斯跟我们一块儿吃早饭,他说:“华生,只怕我需要自己去一次了。”“去一次?!到哪里去?”“到达特穆尔的金斯皮兰。”我并不感到惊奇。
其实,我原来感到惊奇的是,现在英国各地都在谈论着一桩离奇古怪的案件,可福尔摩斯却意外地没有过问。他现在整天双眉紧锁,低头沉思,没完没了地吸着烈性烟叶,对我提出的问题,完全充耳未闻。当天的报纸,他也只是扫一眼就把它们扔到一边。然而,我清楚地知道,他其实正在仔细思索着什么。现在,人们面对的问题只有一个,而它迫切需要福尔摩斯开动智力去分析解决,这个问题就是韦塞克斯杯锦标赛中名驹的奇怪失踪与驯马师的惨死。所以当他突然宣布,要去调查的时候,我并不感到惊奇,因为,我也这么想。
“如果我不妨碍你的话,我十分乐意和你一块儿去。”
“亲爱的华生,要能和我一起去,我保证你不会是白费时间的,我想,现在我们就前去帕丁顿,我在路上再把这个案件的详细情况告诉你。另外,你最好把你那个双筒望远镜带上。”
过了一个小时我们就坐在了开往埃克塞特的头等火车厢内了。他正在匆匆浏览在帕丁顿火车站买的一大堆当天报纸。火车驶离雷丁车站已经很远了,这时,他把最后看完的那张报纸塞在座位下面,拿出香烟让我吸。
“我们行动很快呀,”福尔摩斯看了看表说道,“我们现在的车速大约是每小时五十三英里半。”
“我可没功夫数那四分之一英里的路杆。”我说道。
“我也是一样,可这条铁路邻着的电线杆的间距是六十码,所以推算起来也十分容易。我想你已经知道约翰·斯特雷克被害及银色白额马失踪的案件了吧。”
“我知道了一些。”
“对于这个案子,我们应仔细查明细节,而不是急于寻找什么新证据。这件案子不仅十分让人困惑,而且还附带许多人物的切身利益。现在主要的困难在于,我们需要把那些确凿的事实与那些记者们编造之词区分开,而我们的任务是要依靠于那些可靠的事实,从而得出结论,并确定哪些是该案中的主要问题。
星期二晚上,我接到了马的主人罗斯上校和警长格雷戈里两个人的电报,警长请我和他合作破案。”
“星期二晚上!可现在已是星期四早上了。昨天你为什么不动身呢?”我问。
“亲爱的华生,我害怕会产生太多的错误,实际上,我并不相信有人能将这匹英国名驹隐藏那么久,尤其是在像达特穆尔北部这样荒凉的地方。昨天我一直希望能听到有人找到了马的消息,而那个把马带走的人一定是杀害约翰·斯特雷克的凶手。可谁知除了一个叫菲茨罗伊·辛普森的年青人被抓之外,其余没有任何进展,所以我必须有所行动了。不过我觉得昨天的时间并没有白费。”
“这么说,你已经作出分析判断了。”
“依我看,查明一个案子的最好办法,就是能把案情仔细地讲给另一个人听;另外,要是我不向你叙述我手中的材料,你就很难给我提供帮助。”
我仰靠在椅背上,抽了一口雪茄,而福尔摩斯则向前俯身,开始向我叙述这次旅行的目的。
“银色白额马是索莫密种。和祖先一样,它始终有着优秀的记录。作为一匹五岁口的马,在每次赛马比赛中它都使罗斯上校赢得冠军。而在这次不幸以前,它更是韦塞克斯杯锦标赛的冠军,为此,每次赌它赢的赌注都高达三比一。它从未使它的爱好者愿望落空,因此即使在这样悬殊的情况下,人们也把巨款押在它身上。所以想尽办法不让这匹马参加下周二的比赛,明显与许多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当然了,在罗斯上校的金斯皮兰驯马厩所在地的居民也明白这种阴谋,所以人们也用了各种办法来保护这匹名驹。驯马师约翰·斯特雷克原来是罗斯上校的骑师,后来因为他变胖了,才只好换他人。斯特雷克在上校家作过五年骑师和七年驯马师,平时他也是一个热心肠的仆人。斯特雷克手下还有三个小马倌。上校的马厩地儿不大,里面只有四匹马。马厩里有一个小马倌过夜,而另两个则睡在草料棚里,并且品行上三个小伙子都很好。约翰·斯特雷克住在距离马厩二百码的一座小别墅里。他结婚了,但没有孩子,家里还有一个女仆,生活还算过得去。马厩所在地十分荒凉,北边半英里开外,有几座由塔维斯托克镇的承包商建的别墅,专供病人和其他愿意到达特穆尔呼吸新鲜空气的人使用。从马厩向西二英里就是塔维斯托克镇,可是穿过荒野,大概同样远,就是属于巴克沃特勋爵的梅普里通马厩。管理人名叫赛拉斯·布朗。其他地方都异常荒凉,只有零散居住的吉卜赛人。案子发生在周一晚上,基本情况就是这样。
“与以前一样,那天晚上马倌们在马训练后进行冲洗,并在九点钟时把马厩锁上了。之后两个小马倌去了斯特雷克家吃晚饭,而第三个马倌内德?亨特留下来看守。九点过后,女仆伊迪丝?巴克斯特到马厩里把一盘咖哩羊肉送给内德吃。而且按照规定看马房的人在值班时只能喝水。穿过荒野的小路很黑,所以女仆就带了盏提灯。
“伊迪丝?巴克斯特走到离马厩不到三十码的地方时,从暗地里跳出来一个人把她叫住。这个人穿一套灰色花呢衣服,戴一顶呢帽,穿着一双带绑腿的高统靴,手里还拿着一根圆木手杖,一身上流社会的打扮。然而留给她印象最深的,还是那慌慌张张、过分苍白的脸。她猜他一定在30岁以上。
“‘这是什么地方?’那男子问道。
“‘你现在已经走到金斯皮兰马厩旁了。’她说。
“‘啊!真的!我了解每晚都有一个马倌单独睡在这儿。这就是他的晚饭吧。你一定不会高尚到连一件新衣服的钱都不想挣吧?’这个人从背心口袋里掏出一张叠起的白纸。‘在今天晚上把这玩意儿给那个孩子,那你就能得到买一件最漂亮的上衣的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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