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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吴熙首先秘密的铲除刺青帮,就是为了给神佑军的乡兵捞点钱财,让这些杀才们安心的跟着自己就好。
他们的人手总共分成了四队。
板牙带一队跟着修鞋匠去魏朝辉的老巢,本来以为不会有多少反抗,没有想到魏朝辉这个老狐狸早就做好了准备,这一仗打的很幸苦,为此,牛眼娃还差点丧命。
第二队由二狗子带队,去刺青帮总部围剿二当家的刘铜锁,这就是一个心大的,所有喽啰都撒在了外围,等到二狗子杀到,回队救援已经不可能了,很轻松的就拿下了。
第三队由雷豹带队,主要的职责就是守住随时可能出现在家里的危险,到目前为止雷豹很清闲,闲的他正在和一棵树较劲。
第四队由冯六领着乡军作为一个单位,主要负责吸引道士的注意,把他们都吸引到一处封闭的环境,然后准备放毒气毒死他们。
冯六领着的这队人马只有二十个人,全是神佑军里面挑选的精英,按照吴熙对特种兵的理解,特意打造的一支特种军。
在战场上专门进行穿插活动和刺杀相关的工作。
这次为了对付这些个臭道士,正好拉出来练习一下,虽然有点早,但是,战场才是训练一个兵士的好地方,这话一点都不假。
虽然说这些人上战场的时候很多,但是基本上都是傻傻的抱着武器往上冲,遇到对方的骑兵,就只有被踏成肉泥的份。
如果这样装备一支训练有素的特种军,那么灵活机动的性能就在战场上发挥出巨大的能量。
这也是吴熙组建这支特种军的前提。
吴熙无意之中发现了曾公亮的《武经总要》里记载了一种毒药烟球,就产生了组建一支特种兵的想法。
基本模式都是按照后世的特种兵训练的,就是每个人的前胸挂着两个毒药烟球,感觉上不伦不类的。
只要有效果,不管视觉上多么的不好看,都是必要的。
打仗看的是硬件设施,和大姑娘出嫁没有任何的关系。
魏朝辉闭着眼睛斜躺在马车里,马飞把马车赶的飞快,为的就是要和吴熙抢时间。
看似风平浪静的大道上,实则凶险异常。
马飞能感觉得到,江湖上混了二十多年了,早就养成了危险警惕性这种本能。
要说官道两旁的树林里没有官军的话,马飞宁愿把头砍下来让你当球踢。
那种窒息的感觉,一直过了东关才逐渐的消失了。
不知道什么原因,树林子里的危险消失了,马飞觉得这是一个摆脱的好时机。
不管马车里的魏朝辉多么的不愿意,肥硕的身子还是被马飞一把就拎了起来,扔进了树林子里,在马的屁股上狠狠的插了一把刀,马儿受惊之后,拼命的往前狂奔而去。
这是一个很好的计划,马飞要的就是让敌人跟着自己的意思走,而不是他们被别人逼着走,那样的话,到后来极有可能就被人家赶进了包围圈。
极为高明的逃脱方式,因为人们在追踪的时候,第一印象是一辆马车,那么就会有意无意的注意路上的马车,对于行人是很少看的。
树林相对比较稀,跑起来很方便,只是去年冬天地上的落叶,形成了一层厚厚的树叶尸体,路面变的很柔软,人走在上面很费力气。
最主要的是魏朝辉的体形,极大的影响了他的行动速度。
马飞急的团团转,也没有一丝的办法。
腰上系着的玉带已经解下来,就拴在魏朝辉的腰带上,马飞一边狂奔,一边拉着魏朝辉跑的飞快。
魏朝辉本来就跑不快,这样一来,加速消耗了他的体力,一屁股坐在一颗大树下,大口的穿着粗气。
看样子只要再多跑一步,就会一口气上不来,死在树林里。
马飞摇了摇头,对魏朝辉这个主子他真的不是很看好,要不是对他有过救命之恩,真的想就这样抛下他不管了。
偏偏自己是个重情义的,实在不忍心抛弃自己的恩人,那样的话,就算是忘恩负义了。
他救过自己一次命,对此付出了二十年的江湖生涯,现在他到了危难时候,自己也救他最后一次,等他上了船,自己就会离开,人生剩下的日子实在是不多了,他需要为自己活一回。
叹了一口气,从身后取出水袋,拧开盖子就递了过去。
跑了这么长时间,魏朝辉早就渴的不行了,一把夺过水袋,仰起头就准备一口气喝完。
“帮主,我们能节省就尽量节省一些,剩下的路还很长,海上可没有淡水给你补充。”
马飞带些警告的意思说道。
魏朝辉的火气... -->>
事实上吴熙首先秘密的铲除刺青帮,就是为了给神佑军的乡兵捞点钱财,让这些杀才们安心的跟着自己就好。
他们的人手总共分成了四队。
板牙带一队跟着修鞋匠去魏朝辉的老巢,本来以为不会有多少反抗,没有想到魏朝辉这个老狐狸早就做好了准备,这一仗打的很幸苦,为此,牛眼娃还差点丧命。
第二队由二狗子带队,去刺青帮总部围剿二当家的刘铜锁,这就是一个心大的,所有喽啰都撒在了外围,等到二狗子杀到,回队救援已经不可能了,很轻松的就拿下了。
第三队由雷豹带队,主要的职责就是守住随时可能出现在家里的危险,到目前为止雷豹很清闲,闲的他正在和一棵树较劲。
第四队由冯六领着乡军作为一个单位,主要负责吸引道士的注意,把他们都吸引到一处封闭的环境,然后准备放毒气毒死他们。
冯六领着的这队人马只有二十个人,全是神佑军里面挑选的精英,按照吴熙对特种兵的理解,特意打造的一支特种军。
在战场上专门进行穿插活动和刺杀相关的工作。
这次为了对付这些个臭道士,正好拉出来练习一下,虽然有点早,但是,战场才是训练一个兵士的好地方,这话一点都不假。
虽然说这些人上战场的时候很多,但是基本上都是傻傻的抱着武器往上冲,遇到对方的骑兵,就只有被踏成肉泥的份。
如果这样装备一支训练有素的特种军,那么灵活机动的性能就在战场上发挥出巨大的能量。
这也是吴熙组建这支特种军的前提。
吴熙无意之中发现了曾公亮的《武经总要》里记载了一种毒药烟球,就产生了组建一支特种兵的想法。
基本模式都是按照后世的特种兵训练的,就是每个人的前胸挂着两个毒药烟球,感觉上不伦不类的。
只要有效果,不管视觉上多么的不好看,都是必要的。
打仗看的是硬件设施,和大姑娘出嫁没有任何的关系。
魏朝辉闭着眼睛斜躺在马车里,马飞把马车赶的飞快,为的就是要和吴熙抢时间。
看似风平浪静的大道上,实则凶险异常。
马飞能感觉得到,江湖上混了二十多年了,早就养成了危险警惕性这种本能。
要说官道两旁的树林里没有官军的话,马飞宁愿把头砍下来让你当球踢。
那种窒息的感觉,一直过了东关才逐渐的消失了。
不知道什么原因,树林子里的危险消失了,马飞觉得这是一个摆脱的好时机。
不管马车里的魏朝辉多么的不愿意,肥硕的身子还是被马飞一把就拎了起来,扔进了树林子里,在马的屁股上狠狠的插了一把刀,马儿受惊之后,拼命的往前狂奔而去。
这是一个很好的计划,马飞要的就是让敌人跟着自己的意思走,而不是他们被别人逼着走,那样的话,到后来极有可能就被人家赶进了包围圈。
极为高明的逃脱方式,因为人们在追踪的时候,第一印象是一辆马车,那么就会有意无意的注意路上的马车,对于行人是很少看的。
树林相对比较稀,跑起来很方便,只是去年冬天地上的落叶,形成了一层厚厚的树叶尸体,路面变的很柔软,人走在上面很费力气。
最主要的是魏朝辉的体形,极大的影响了他的行动速度。
马飞急的团团转,也没有一丝的办法。
腰上系着的玉带已经解下来,就拴在魏朝辉的腰带上,马飞一边狂奔,一边拉着魏朝辉跑的飞快。
魏朝辉本来就跑不快,这样一来,加速消耗了他的体力,一屁股坐在一颗大树下,大口的穿着粗气。
看样子只要再多跑一步,就会一口气上不来,死在树林里。
马飞摇了摇头,对魏朝辉这个主子他真的不是很看好,要不是对他有过救命之恩,真的想就这样抛下他不管了。
偏偏自己是个重情义的,实在不忍心抛弃自己的恩人,那样的话,就算是忘恩负义了。
他救过自己一次命,对此付出了二十年的江湖生涯,现在他到了危难时候,自己也救他最后一次,等他上了船,自己就会离开,人生剩下的日子实在是不多了,他需要为自己活一回。
叹了一口气,从身后取出水袋,拧开盖子就递了过去。
跑了这么长时间,魏朝辉早就渴的不行了,一把夺过水袋,仰起头就准备一口气喝完。
“帮主,我们能节省就尽量节省一些,剩下的路还很长,海上可没有淡水给你补充。”
马飞带些警告的意思说道。
魏朝辉的火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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