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蔷薇的家人以你为荣,让全村的人都打心里敬佩和尊重你?”
乔木惊讶的睁大了双眼,想啊!他做梦都想!可是那也只是做梦而已啊!他一个孤儿,没有身份,没有来历,也没有家事,如何能做到这一切?这不过是痴人说梦罢了!
慕云筝瞧见他眼底的自卑,不由道:“要想别人尊重你,首先你得自重!如果一个人连他自己都瞧不起自己,认定自己比别人低一头,那他这辈子也别妄想别人会高看他一眼!”
乔木抬头,眼神疑惑,这样的话,他第一次听说,虽然他还不是很明白,可是却觉得很震撼,难道……难道他真的可以做到?
他不禁热切的望着慕云筝,下意识道:“云筝姐姐,我、我真的可以吗?别人尊不尊重我不在乎,我只在乎蔷薇,我不想她被人看不起,不想她因为我而被说三道四,虽然我没有家世,只是个孤儿,可是我相信,只要在这个村子呆下去,凭着我的本事,一定可以让蔷薇过上好日子!”
他紧紧握住了蔷薇的手,这是他对蔷薇的承诺,也是他一直以来的追求,而且他真的有这个能力。
“这就对了!这才是我希望看到的那个乔木!”慕云筝赞许的点点头,随即又道:“不过,乔木你要记住,无论是家世还是来自别人的帮助,都只能让被人羡慕,却不会让人敬重,唯有你自己强大起来,别人才会打心眼里佩服你,其他人都不过是助力罢了,懂吗?”
乔木似懂非懂的点点头,这些话从来没有人跟他说过,可是他却像忽然被人打开了一扇门,仿佛踏出这道门,他便可以真正的抬起头来!
“说说吧!到底怎么回事?”慕云筝沉声问道。
此时的乔木已经不想方才那般慌张,仿佛听了慕云筝一席话,整个人都有底和踏实了,他正要开口,芳华却笑着道:“有什么话啊,饭桌上聊,我辛辛苦苦做了一桌子菜,你们总不好让我白忙活一顿吧?”
慕云筝抿嘴乐了,芳华永远都是这么会说话,她明明是怕她和无欢饿着,却要将责任揽到她自己身上。
墨风、墨痕和芳华,跟着她和无欢的日子这么久了,从来都是这样,让她既窝心又感动,所以这也是为什么,她和无欢打心眼里并没有将他们三人看成属下或者下人的原因,对于她和无欢来说,墨风等人就像是她的家人。
“好啊,好啊!我都要饿死了!”慕云筝一边抱怨,一边拉着众人入席。
芳华最后一道菜出锅,大家便开始吃饭,一边吃一边聊,慕云筝总算弄清了事情的始末。
原来,蔷薇的爹娘一直知道,蔷薇的心里喜欢的是乔木,但是他们认为乔木是外来户,而且不在村子中居住,女儿跟了他,以后没有好日子不说,就连他们日后也要被街里邻居笑话,所以一直不同意。
恰好几日前,蔷薇去村子里的小河边洗衣服,李家的大儿子李扬农活回来,路过小河边,瞧见了蔷薇,觉得长大的小蔷薇,就跟她的名字一样,美得向朵蔷薇花,正好他媳妇前几日上山采蘑菇,不小心坠崖死了,他一时心动,便找了媒婆去蔷薇家提亲。
本来蔷薇的年纪就不大,还不着急出嫁,况且蔷薇也算是村子里的小美人了,有的是小伙子喜欢,根本用不着嫁给一个取过老婆的,而且李扬在村子里的名声向来不好,虽然李扬家还算村子里的富户,可蔷薇的爹娘不舍得自己家的女儿往火坑里跳,也便没答应。
这件事就这么搁置下来了,谁也没有再当回事。
可是有一天傍晚,蔷薇从乔木家回来,路上竟然又碰到了李扬,李扬对她不规矩,动手动脚的,乔木一生气,就把李扬打了,李扬气不过,就在村子里说李扬和蔷薇的坏话。
村子本来就不大,也没多少人,没几日,难听的话便传遍了整个村子,所有人都知道蔷薇不检点,跟乔木不清不楚的,如此一来,蔷薇的名声便一臭再臭,本来最受欢迎的姑娘,却一下子成了村里最不受欢迎的姑娘。
蔷薇的爹娘便着了急,不准蔷薇再跟乔木来往,蔷薇倒不在乎自己的名声,只要乔木知道她是青白的,就行了,别的她不在乎,依旧跟乔木走的很近。
李扬见这样还不能拆散两人,也来了倔脾气,不死心,竟还想要取蔷薇。
李家是村里最富的人家,这里的村民祖上多是猎户,后来才放弃了打猎,可是种地,而李家却祖上就是种地的,可以说村子里的地,几乎都是李家的,他们都要向李家交租子。
这里虽然没有那么明显的佃农和佃户的关系,但实际上就是这样关系,而蔷薇家种的地大部分也是李家的。
李扬找到蔷薇的爹妈,说他们要是不把女儿嫁给他,地就要收回,如果把蔷薇嫁给李扬,李家非但不收回地,还将这地送给蔷薇家,再也不用交租子。
蔷薇家几代种地,早就将打猎的本事丢了,若是没有地,就等于活活饿死,蔷薇还有个弟弟,一家人还要生活,若是没了地,他们要怎么活下去?
蔷薇爹娘无奈之下,只得答应了这门婚事,但是他们知道蔷薇的心事,又怕乔木闹事,便将亲事隐瞒了下来,想到等到成亲那天生米煮成熟饭再说。
按照往常惯例,蔷薇都是在乔木家吃了晚饭再回家去的,可是几天慕云筝他们几人来了,蔷薇不好意思,便先回了家,哪知回家的时候,正碰到媒人上门,跟爹娘商量结婚日子一类,她一听,大惊,顿时慌了心神。
可巧,刚刚乔木就去村子里借衣服,她便找到乔木,把这事给说了,两人合计之下,便要私奔。
慕云筝听完,这顿饭基本上也就吃完了,事情比她想象中简单的多,只是一个乡土恶霸罢了,要想收拾不难,真正的难点,在于让乔木强大起来,不过她心中已经有了一个主意,便问道:“蔷薇,你可有听到那媒婆和你爹娘谈论的婚期日子?”
蔷薇怯怯的望着慕云筝,她总觉得这个容颜绝美的女子,有种男儿都不及的智慧和魄力,因此她总是对她满含敬畏。
此时听见慕云筝的问话,她连忙道:“是十月初十,还有一个月。”
慕云筝点点头,微微一笑,坚定道:“一个月的时间,足够了,绰绰有余!”
莫无欢静静的望着她,并未阻拦,对他们来说,一个月的时间,耽搁太久了,可是难得她想做件什么事情,他不想扫兴,况且寻找孟氏宝藏,本来也不是一日之功,不可能一蹴而就,耽搁一月也不算什么。
至于墨风、墨痕和芳华,自然也不会有任何异议,他们的宗旨就是跟随着莫无欢和慕云筝,他们做什么决定,对他们来说毫无影响,况且若是能在这样的小村子,过上一个月,体会一下惬意悠闲的生活,似乎也实在不错。
再说眼前这对小情侣也很招人喜欢,能帮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也算是功德一件。
乔木和蔷薇却不解,下意识的问道:“什么一个月足够了?”
慕云筝摸着撑得有些鼓的肚皮站了起来,望着天际垂落在地平线上的太阳,自信道:“在一个月的时间,或许更短的时间内,让乔木成为整个山里围村最富裕的人!”
“噗!”正打算灌一口烫的乔木,一口汤还没来得及咽下,便猛然全吐了出去。
慕云筝忍不住犯了个白眼,回头看了看那个敢于质疑自己决定的家伙,瞧见是乔木,正一边咳,一边傻了吧唧的看着自己,而他身边,蔷薇细致的帮他擦拭着衣服上的汁液。
慕云筝皱了皱眉,上前一步,恼道:“怎么?你是不相信我,还是不相信你自己?”
望着慕云筝严肃的表情,乔木也不敢放松,他结结巴巴道:“不、不是的,我、我只是对这个决定有点不敢想,我自然是相信云筝姐姐的!”
其实他心里真正想说的是,他既不相信自己,也不相信慕云筝,毕竟这个目标太宏大了,就算把村里的首富杀了,他都未必有可能成为村里的首富啊,除非他把村里人都杀了,他大概才能成为首富。
他之所以说相信慕云筝,是因为其他几个坐着静静吃饭的人,就在慕云筝说出这样一个几乎是不可能的决定来的时候,她的同伴竟然没有表现出任何的惊讶,他们只是静静的听她说,脸上的神情笃定,仿佛对她的决定毫不怀疑,这才让他不由自主的说出相信慕云筝的话。
慕云筝皱着眉头摇头,她知道乔木不相信自己的决定,不过等着看好了,她一定要让乔木成为村中首富,并且正大光明堂堂正正的娶蔷薇进门。
她望着蔷薇,沉声道:“一会儿吃了晚饭,你就让乔木送你回家,一切如常,尽量表现出你并不知道婚约的事情,该吃吃,该喝喝,还好往常一样,我保证让你一个月内成婚!做最美的新娘子!”
“啊?”
乔木和蔷薇几乎是异口同声的惊呼出声,有没有搞错啊!他们要做的就是组织这场婚约,她怎么还要让蔷薇出嫁呢?果然不能信她,亏他们还在心中对慕云筝抱了一丝丝希望,看来完全是想太多。
慕云筝却神秘一笑,沉声道:“不过,新郎却不是李扬,而是你,乔木!”
“啊?”乔木和蔷薇两人又惊讶的长大了嘴,震惊之情溢于言表,乔木的嘴巴张的能塞下一个鸡蛋。
慕云筝却不肯再多说,转身出了屋子到院子里呼吸新鲜空气去了。
乔木和蔷薇两人面面相觑,不知道到底是信还是不信,呆愣着,一时竟也不知道该作何反应。
莫无欢却道:“筝儿这样说,便一定是这样的结果,你们两个放心,且按照筝儿说的做便是了。”
虽然莫无欢还不清楚云筝究竟有什么法子,可是他想过了,即便最后筝儿的法子失败了,他就把身上值钱的东西留一件给乔木,足够让他成为村子的首富也就是了,只是他相信,以筝儿的聪明机灵劲,她一定是拿准了,才会这么说。
吃了饭,乔木送蔷薇回家,临分别的时候,蔷薇终于忍不住的问道:“乔木哥,那些人真的可靠吗?万一他们只是开玩笑,或者他们做不到,我们该怎么办?接受命运的安排吗?”
乔木双眉紧皱,犹豫片刻才道:“蔷薇,我不想你跟我冒险,与其咱们两个私奔,面对一切未知的世界和生活,我最希望的还是你能风风光光的嫁给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虽然才认识这些人不到一天,可是我感觉他们不是坏人,而且他们对我很真诚,我愿意赌一赌,先暂且相信他们,若是真的不行,我一定带你离开,绝对不会让你嫁给李扬,好不好?”
蔷薇点点头,道:“那好吧,乔木哥,那我走了!”
乔木点点头,目送蔷薇离开,还不忘叮嘱她:“别想太多,就当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送走了蔷薇,乔木自己往家走,一边走,一边就想,这些人究竟是什么人?为何他总觉得他们好像很不一般,不是寻常人呢?
不知不觉间,他就快要到了家门前,正要进屋,却忽然瞧见远处昏暗的山林里,似乎有人在狂奔,他不由一愣,在这里生活了二十年,他从来没在夜里还能在山上看到人过,这个时候,山林里最危险,谁会进山?
他很想跟上去看看,可是又觉得晚上实在太危险,他若是有个三场两端,蔷薇怎么办?便忍住了好奇,没有跟过去,而是径直推门进了屋。
他家里只有两间空屋子,不够他们五人住,可是他们竟说两间足够了,也不知道夜里要怎么睡,但是他基本的道德还是有的,不会轻易去看人家的*,所以回来的时候,他看到两间屋子里还两者灯火,也只是稍稍疑惑了一下,便没理会,回到自己房间睡下。
而此时亮灯的两间屋子中,其中一间,自然是莫无欢和慕云筝休息的房间,此刻慕云筝正兴致勃勃的拉着莫无欢的手,大谈她的绝妙计划,而另一件屋子里,却只有芳华一个人,墨风和墨痕不知所踪。
芳华正在灯火前缝着一件简易衣裙,她之前那件衣服实在累赘,不适合行动,又被树枝刮的面目全非,洗出来也没法穿了,如今王妃让她把这些兽皮做成衣服、帽子和手套什么的,她也正好趁着这个机会,给自己也敢一套简易的服装出来。
想想王妃那个计划,还真是异想天开,不过也只有他们王妃,才能想出这样的主意来。只是不让她跟着墨风和墨痕一起去,她还有些微词,虽然说她是个女子,但是她的能力绝对不比墨风和墨痕两个大老爷们差,要知道,像探路这种细致的活,明明是她干更合适一些。
不过想想也算了,这也是王妃对她的爱护,但是她还是忍不住时不时透过窗户往远处的群山望去。
月光皎洁,照群山清幽寂静。希望墨痕和墨风两人,能够一路顺畅吧!
第二日一早,蔷薇就来找乔木,看来还是担心慕云筝的计划,生怕她的计划行不通,自己还得被迫无奈的嫁给李扬。
乔木也没有什么办法,只能安慰着她,让她别着急,其实他自己心里又何尝不急,慕云筝虽然说了帮他成为村里首富,可是根本没见她有任何举措,他真是有些怀疑呢!
但是既然选择了相信她,就没有半途而废的道理,为今之计,也只有等了。
月色下,山林间,一条称不上是路的林间小道上,两个身影戒备而谨慎的行走着。
“你曾经在这附近住,应该知道哪里通往城镇吧?咱们这么漫无目的的找,只怕一夜也不一定找到正确的道路啊!”墨痕抱怨着,累了一天,真是想睡觉啊!
“我之前生活在林子那边,是无虞的地界,这边是沧涂的地界,我怎么知道!”墨风不由懊恼道。
墨痕气的直跺脚,这山林跟迷宫似的,别说找路了,就是走出去也难啊,王妃让他们找一条通往城镇的路,这真的不是在整他们两个吗?
哎!不过他们也只有认命的份,有王爷撑腰,王妃有恃无恐,况且王妃的命令,他们也不敢不从啊!既然没办法,那也只有任命了。
两人抱怨了片刻,又继续踏上寻找一条通往城镇之路的征程。
吃早饭的时候,乔木却没有看到墨风和墨痕,不由疑惑的四处搜索了一遍,确定他们不在,才忍不住问道:“云筝姐姐,墨风和墨痕两位大哥呢?他们不吃早饭吗?”
乔木本想用稍微委婉一些的话,打听墨风和墨痕的踪迹,可没想到慕云筝完全没有要回答他的意思,只道:“哦,对,他们不吃!你吃完饭,带着你无欢大哥,一起去林子里打猎吧”
蔷薇的家人以你为荣,让全村的人都打心里敬佩和尊重你?”
乔木惊讶的睁大了双眼,想啊!他做梦都想!可是那也只是做梦而已啊!他一个孤儿,没有身份,没有来历,也没有家事,如何能做到这一切?这不过是痴人说梦罢了!
慕云筝瞧见他眼底的自卑,不由道:“要想别人尊重你,首先你得自重!如果一个人连他自己都瞧不起自己,认定自己比别人低一头,那他这辈子也别妄想别人会高看他一眼!”
乔木抬头,眼神疑惑,这样的话,他第一次听说,虽然他还不是很明白,可是却觉得很震撼,难道……难道他真的可以做到?
他不禁热切的望着慕云筝,下意识道:“云筝姐姐,我、我真的可以吗?别人尊不尊重我不在乎,我只在乎蔷薇,我不想她被人看不起,不想她因为我而被说三道四,虽然我没有家世,只是个孤儿,可是我相信,只要在这个村子呆下去,凭着我的本事,一定可以让蔷薇过上好日子!”
他紧紧握住了蔷薇的手,这是他对蔷薇的承诺,也是他一直以来的追求,而且他真的有这个能力。
“这就对了!这才是我希望看到的那个乔木!”慕云筝赞许的点点头,随即又道:“不过,乔木你要记住,无论是家世还是来自别人的帮助,都只能让被人羡慕,却不会让人敬重,唯有你自己强大起来,别人才会打心眼里佩服你,其他人都不过是助力罢了,懂吗?”
乔木似懂非懂的点点头,这些话从来没有人跟他说过,可是他却像忽然被人打开了一扇门,仿佛踏出这道门,他便可以真正的抬起头来!
“说说吧!到底怎么回事?”慕云筝沉声问道。
此时的乔木已经不想方才那般慌张,仿佛听了慕云筝一席话,整个人都有底和踏实了,他正要开口,芳华却笑着道:“有什么话啊,饭桌上聊,我辛辛苦苦做了一桌子菜,你们总不好让我白忙活一顿吧?”
慕云筝抿嘴乐了,芳华永远都是这么会说话,她明明是怕她和无欢饿着,却要将责任揽到她自己身上。
墨风、墨痕和芳华,跟着她和无欢的日子这么久了,从来都是这样,让她既窝心又感动,所以这也是为什么,她和无欢打心眼里并没有将他们三人看成属下或者下人的原因,对于她和无欢来说,墨风等人就像是她的家人。
“好啊,好啊!我都要饿死了!”慕云筝一边抱怨,一边拉着众人入席。
芳华最后一道菜出锅,大家便开始吃饭,一边吃一边聊,慕云筝总算弄清了事情的始末。
原来,蔷薇的爹娘一直知道,蔷薇的心里喜欢的是乔木,但是他们认为乔木是外来户,而且不在村子中居住,女儿跟了他,以后没有好日子不说,就连他们日后也要被街里邻居笑话,所以一直不同意。
恰好几日前,蔷薇去村子里的小河边洗衣服,李家的大儿子李扬农活回来,路过小河边,瞧见了蔷薇,觉得长大的小蔷薇,就跟她的名字一样,美得向朵蔷薇花,正好他媳妇前几日上山采蘑菇,不小心坠崖死了,他一时心动,便找了媒婆去蔷薇家提亲。
本来蔷薇的年纪就不大,还不着急出嫁,况且蔷薇也算是村子里的小美人了,有的是小伙子喜欢,根本用不着嫁给一个取过老婆的,而且李扬在村子里的名声向来不好,虽然李扬家还算村子里的富户,可蔷薇的爹娘不舍得自己家的女儿往火坑里跳,也便没答应。
这件事就这么搁置下来了,谁也没有再当回事。
可是有一天傍晚,蔷薇从乔木家回来,路上竟然又碰到了李扬,李扬对她不规矩,动手动脚的,乔木一生气,就把李扬打了,李扬气不过,就在村子里说李扬和蔷薇的坏话。
村子本来就不大,也没多少人,没几日,难听的话便传遍了整个村子,所有人都知道蔷薇不检点,跟乔木不清不楚的,如此一来,蔷薇的名声便一臭再臭,本来最受欢迎的姑娘,却一下子成了村里最不受欢迎的姑娘。
蔷薇的爹娘便着了急,不准蔷薇再跟乔木来往,蔷薇倒不在乎自己的名声,只要乔木知道她是青白的,就行了,别的她不在乎,依旧跟乔木走的很近。
李扬见这样还不能拆散两人,也来了倔脾气,不死心,竟还想要取蔷薇。
李家是村里最富的人家,这里的村民祖上多是猎户,后来才放弃了打猎,可是种地,而李家却祖上就是种地的,可以说村子里的地,几乎都是李家的,他们都要向李家交租子。
这里虽然没有那么明显的佃农和佃户的关系,但实际上就是这样关系,而蔷薇家种的地大部分也是李家的。
李扬找到蔷薇的爹妈,说他们要是不把女儿嫁给他,地就要收回,如果把蔷薇嫁给李扬,李家非但不收回地,还将这地送给蔷薇家,再也不用交租子。
蔷薇家几代种地,早就将打猎的本事丢了,若是没有地,就等于活活饿死,蔷薇还有个弟弟,一家人还要生活,若是没了地,他们要怎么活下去?
蔷薇爹娘无奈之下,只得答应了这门婚事,但是他们知道蔷薇的心事,又怕乔木闹事,便将亲事隐瞒了下来,想到等到成亲那天生米煮成熟饭再说。
按照往常惯例,蔷薇都是在乔木家吃了晚饭再回家去的,可是几天慕云筝他们几人来了,蔷薇不好意思,便先回了家,哪知回家的时候,正碰到媒人上门,跟爹娘商量结婚日子一类,她一听,大惊,顿时慌了心神。
可巧,刚刚乔木就去村子里借衣服,她便找到乔木,把这事给说了,两人合计之下,便要私奔。
慕云筝听完,这顿饭基本上也就吃完了,事情比她想象中简单的多,只是一个乡土恶霸罢了,要想收拾不难,真正的难点,在于让乔木强大起来,不过她心中已经有了一个主意,便问道:“蔷薇,你可有听到那媒婆和你爹娘谈论的婚期日子?”
蔷薇怯怯的望着慕云筝,她总觉得这个容颜绝美的女子,有种男儿都不及的智慧和魄力,因此她总是对她满含敬畏。
此时听见慕云筝的问话,她连忙道:“是十月初十,还有一个月。”
慕云筝点点头,微微一笑,坚定道:“一个月的时间,足够了,绰绰有余!”
莫无欢静静的望着她,并未阻拦,对他们来说,一个月的时间,耽搁太久了,可是难得她想做件什么事情,他不想扫兴,况且寻找孟氏宝藏,本来也不是一日之功,不可能一蹴而就,耽搁一月也不算什么。
至于墨风、墨痕和芳华,自然也不会有任何异议,他们的宗旨就是跟随着莫无欢和慕云筝,他们做什么决定,对他们来说毫无影响,况且若是能在这样的小村子,过上一个月,体会一下惬意悠闲的生活,似乎也实在不错。
再说眼前这对小情侣也很招人喜欢,能帮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也算是功德一件。
乔木和蔷薇却不解,下意识的问道:“什么一个月足够了?”
慕云筝摸着撑得有些鼓的肚皮站了起来,望着天际垂落在地平线上的太阳,自信道:“在一个月的时间,或许更短的时间内,让乔木成为整个山里围村最富裕的人!”
“噗!”正打算灌一口烫的乔木,一口汤还没来得及咽下,便猛然全吐了出去。
慕云筝忍不住犯了个白眼,回头看了看那个敢于质疑自己决定的家伙,瞧见是乔木,正一边咳,一边傻了吧唧的看着自己,而他身边,蔷薇细致的帮他擦拭着衣服上的汁液。
慕云筝皱了皱眉,上前一步,恼道:“怎么?你是不相信我,还是不相信你自己?”
望着慕云筝严肃的表情,乔木也不敢放松,他结结巴巴道:“不、不是的,我、我只是对这个决定有点不敢想,我自然是相信云筝姐姐的!”
其实他心里真正想说的是,他既不相信自己,也不相信慕云筝,毕竟这个目标太宏大了,就算把村里的首富杀了,他都未必有可能成为村里的首富啊,除非他把村里人都杀了,他大概才能成为首富。
他之所以说相信慕云筝,是因为其他几个坐着静静吃饭的人,就在慕云筝说出这样一个几乎是不可能的决定来的时候,她的同伴竟然没有表现出任何的惊讶,他们只是静静的听她说,脸上的神情笃定,仿佛对她的决定毫不怀疑,这才让他不由自主的说出相信慕云筝的话。
慕云筝皱着眉头摇头,她知道乔木不相信自己的决定,不过等着看好了,她一定要让乔木成为村中首富,并且正大光明堂堂正正的娶蔷薇进门。
她望着蔷薇,沉声道:“一会儿吃了晚饭,你就让乔木送你回家,一切如常,尽量表现出你并不知道婚约的事情,该吃吃,该喝喝,还好往常一样,我保证让你一个月内成婚!做最美的新娘子!”
“啊?”
乔木和蔷薇几乎是异口同声的惊呼出声,有没有搞错啊!他们要做的就是组织这场婚约,她怎么还要让蔷薇出嫁呢?果然不能信她,亏他们还在心中对慕云筝抱了一丝丝希望,看来完全是想太多。
慕云筝却神秘一笑,沉声道:“不过,新郎却不是李扬,而是你,乔木!”
“啊?”乔木和蔷薇两人又惊讶的长大了嘴,震惊之情溢于言表,乔木的嘴巴张的能塞下一个鸡蛋。
慕云筝却不肯再多说,转身出了屋子到院子里呼吸新鲜空气去了。
乔木和蔷薇两人面面相觑,不知道到底是信还是不信,呆愣着,一时竟也不知道该作何反应。
莫无欢却道:“筝儿这样说,便一定是这样的结果,你们两个放心,且按照筝儿说的做便是了。”
虽然莫无欢还不清楚云筝究竟有什么法子,可是他想过了,即便最后筝儿的法子失败了,他就把身上值钱的东西留一件给乔木,足够让他成为村子的首富也就是了,只是他相信,以筝儿的聪明机灵劲,她一定是拿准了,才会这么说。
吃了饭,乔木送蔷薇回家,临分别的时候,蔷薇终于忍不住的问道:“乔木哥,那些人真的可靠吗?万一他们只是开玩笑,或者他们做不到,我们该怎么办?接受命运的安排吗?”
乔木双眉紧皱,犹豫片刻才道:“蔷薇,我不想你跟我冒险,与其咱们两个私奔,面对一切未知的世界和生活,我最希望的还是你能风风光光的嫁给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虽然才认识这些人不到一天,可是我感觉他们不是坏人,而且他们对我很真诚,我愿意赌一赌,先暂且相信他们,若是真的不行,我一定带你离开,绝对不会让你嫁给李扬,好不好?”
蔷薇点点头,道:“那好吧,乔木哥,那我走了!”
乔木点点头,目送蔷薇离开,还不忘叮嘱她:“别想太多,就当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送走了蔷薇,乔木自己往家走,一边走,一边就想,这些人究竟是什么人?为何他总觉得他们好像很不一般,不是寻常人呢?
不知不觉间,他就快要到了家门前,正要进屋,却忽然瞧见远处昏暗的山林里,似乎有人在狂奔,他不由一愣,在这里生活了二十年,他从来没在夜里还能在山上看到人过,这个时候,山林里最危险,谁会进山?
他很想跟上去看看,可是又觉得晚上实在太危险,他若是有个三场两端,蔷薇怎么办?便忍住了好奇,没有跟过去,而是径直推门进了屋。
他家里只有两间空屋子,不够他们五人住,可是他们竟说两间足够了,也不知道夜里要怎么睡,但是他基本的道德还是有的,不会轻易去看人家的*,所以回来的时候,他看到两间屋子里还两者灯火,也只是稍稍疑惑了一下,便没理会,回到自己房间睡下。
而此时亮灯的两间屋子中,其中一间,自然是莫无欢和慕云筝休息的房间,此刻慕云筝正兴致勃勃的拉着莫无欢的手,大谈她的绝妙计划,而另一件屋子里,却只有芳华一个人,墨风和墨痕不知所踪。
芳华正在灯火前缝着一件简易衣裙,她之前那件衣服实在累赘,不适合行动,又被树枝刮的面目全非,洗出来也没法穿了,如今王妃让她把这些兽皮做成衣服、帽子和手套什么的,她也正好趁着这个机会,给自己也敢一套简易的服装出来。
想想王妃那个计划,还真是异想天开,不过也只有他们王妃,才能想出这样的主意来。只是不让她跟着墨风和墨痕一起去,她还有些微词,虽然说她是个女子,但是她的能力绝对不比墨风和墨痕两个大老爷们差,要知道,像探路这种细致的活,明明是她干更合适一些。
不过想想也算了,这也是王妃对她的爱护,但是她还是忍不住时不时透过窗户往远处的群山望去。
月光皎洁,照群山清幽寂静。希望墨痕和墨风两人,能够一路顺畅吧!
第二日一早,蔷薇就来找乔木,看来还是担心慕云筝的计划,生怕她的计划行不通,自己还得被迫无奈的嫁给李扬。
乔木也没有什么办法,只能安慰着她,让她别着急,其实他自己心里又何尝不急,慕云筝虽然说了帮他成为村里首富,可是根本没见她有任何举措,他真是有些怀疑呢!
但是既然选择了相信她,就没有半途而废的道理,为今之计,也只有等了。
月色下,山林间,一条称不上是路的林间小道上,两个身影戒备而谨慎的行走着。
“你曾经在这附近住,应该知道哪里通往城镇吧?咱们这么漫无目的的找,只怕一夜也不一定找到正确的道路啊!”墨痕抱怨着,累了一天,真是想睡觉啊!
“我之前生活在林子那边,是无虞的地界,这边是沧涂的地界,我怎么知道!”墨风不由懊恼道。
墨痕气的直跺脚,这山林跟迷宫似的,别说找路了,就是走出去也难啊,王妃让他们找一条通往城镇的路,这真的不是在整他们两个吗?
哎!不过他们也只有认命的份,有王爷撑腰,王妃有恃无恐,况且王妃的命令,他们也不敢不从啊!既然没办法,那也只有任命了。
两人抱怨了片刻,又继续踏上寻找一条通往城镇之路的征程。
吃早饭的时候,乔木却没有看到墨风和墨痕,不由疑惑的四处搜索了一遍,确定他们不在,才忍不住问道:“云筝姐姐,墨风和墨痕两位大哥呢?他们不吃早饭吗?”
乔木本想用稍微委婉一些的话,打听墨风和墨痕的踪迹,可没想到慕云筝完全没有要回答他的意思,只道:“哦,对,他们不吃!你吃完饭,带着你无欢大哥,一起去林子里打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