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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孟侨家里有三只鬼,萧透鸣六娃和熊孩子鬼婴,叶晚萧都是见过的,那么现在挂在自己大腿上的小鬼,应该就是他刚才跟自己说的新收的小弟——蛇精病李轩了。
嗯,这几只鬼的绰号羞耻值略高啊,还真是颇具他家主人的神韵呢。
虽说叶晚萧不喜欢跟鬼魂打交道,但云孟侨家里这几只有点不同,拿李轩做例子:李轩并不是寻常意义上的恶鬼,他只是个神志清醒的普通鬼魂罢了,身上没有寻常厉鬼的戾气,萧透鸣和鬼婴也是如此。
按照常理来说,向他们这样没有戾气的恶鬼,是不会被允许留在人间界的,一旦失去执念,任何鬼魂都会在第一时间被冥海意识召唤走,接着被抹清意识重新扔进轮回,这就是所谓的平衡和秩序。
但这并非绝对——
小云子第一次见六娃的时候,这货就是个神志清醒逻辑猥琐的白板小透明,而且已经在外面飘荡了好长时间了,显然,就连大宇宙的意识,都成功把他给忽略掉了……
有一就有二,云孟侨肆无忌惮惯了,在他看来,冥海意识又不是d罩杯的软妹子,在乎它个啥呢?反正家里已经有一个死透透的反面教材了,自己再制造一个貌似也无所谓……
然而云孟侨不知道的是,冥海意识等同于天道,与冥海作对,就相当于与天道秩序为敌,是大不敬的叛逆。而同样是叛逆,严重程度和难以指数也是各不相同——让一个被冥海抛弃的怨灵回归本体死而复生,就像是让你家猪队友给你打掩护一样,虽然很难,但并不是不能够做到;可从冥海意识手里抢回一个清醒完整的灵魂,就等于是让猪队友一个人满血ko对方全队一样,怎么听都稍微有那么点惊世骇俗。
但叶晚萧表现的却很是淡然——笑话,谁敢跟云孟侨的异能比惊世骇俗?有这这闲工夫震惊,我还不如多批两份文件呢。
在小云子的介绍之下,李轩和叶晚萧算是初步认识了,总体来说,叶副总对蛇精病同志还是很满意的,如果他没有一直挂在自己的大腿上的话,可能这个印象分会更高点。
不过也正是托了花痴属性的福,李轩几乎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但无奈他所知道的信息也很有限,从他嘴里得到的情报,跟云孟侨转述的几乎完全相同,没有更多有价值的信息出现。
云孟侨虚弱地问:“喂,蛇精病,那个青年的模样你还记得吗?”
“记得。”李轩老实道:“他穿着一件不知道是什么年代的道袍,一头卷发一直垂到肩膀,长得挺好看的,就是有点太娘了,连说话都是妖里妖气的。”
“那你能把他画下来吗?”
李轩拿着笔,用力的点了点头,随手找了一张纸,开始努力回忆那个人的样貌。毕竟是生物学家的儿子,当初决心搞研究的时候,他也没少练习记录画,虽说达不到下笔如神的境界,但画个水平次点的真人素描他还是有信心的。可当笔头真的落在纸上时,李轩却猛然怔住了,因为他发现一个非常奇怪的事情,就是他明明记得那个人是什么模样,可真要回忆起细节时,那人的脸上却像是蒙了一层纱一样,怎么也看不清了。
看着他的表情,云孟侨和叶晚萧互相对视了一眼,前者早有预料地说道:“没关系,如果画不出来脸的话,把他的衣服画下来也行。”
这回李轩的动作就干脆多了,他笔走龙蛇,很快就在笔记本上,勾勒出了一套款式别致的道袍。
华夏人爱国之心相当强烈,而且民风彪悍,用“平时为民,战时为兵”来形容他们并不过分。然而奇怪的是,这样的百姓平日却并不热血,他们崇尚本国的中庸之道,小孩子从小就被教育要懂知书达理,要温文尔雅,故而虽然华夏人并不排斥西服洋装,但对平素里还是更加乐意穿着柔软飘逸的古袍,在大街小巷上怡然自得地到处乱晃。
在华夏,喜欢各式各样的古袍的人非常多,偏爱禁欲风浓重的道袍的人,也不在少数,想要通过道袍来确认一个人的身份,其实是有些难度的。但是好在李轩还记得这个人衣服的颜色,这让叶晚萧和云孟侨,又重新找到一条寻找神秘人的线路。
约好了明天早上来接云孟侨,叶晚萧就带着那张纸离开了。
小云子虚着眼睛面无表情地送走了贵客,然后默默转头,目光在扫视到蛇精病小弟时,整个人立刻振奋了起来,毫不犹豫地扑向新来的鬼魂,用颜艺糊了对方一脸的恶意。
“咩哈哈哈,接收末日的审判吧少年!”
小熊妹妹咬... -->>
云孟侨家里有三只鬼,萧透鸣六娃和熊孩子鬼婴,叶晚萧都是见过的,那么现在挂在自己大腿上的小鬼,应该就是他刚才跟自己说的新收的小弟——蛇精病李轩了。
嗯,这几只鬼的绰号羞耻值略高啊,还真是颇具他家主人的神韵呢。
虽说叶晚萧不喜欢跟鬼魂打交道,但云孟侨家里这几只有点不同,拿李轩做例子:李轩并不是寻常意义上的恶鬼,他只是个神志清醒的普通鬼魂罢了,身上没有寻常厉鬼的戾气,萧透鸣和鬼婴也是如此。
按照常理来说,向他们这样没有戾气的恶鬼,是不会被允许留在人间界的,一旦失去执念,任何鬼魂都会在第一时间被冥海意识召唤走,接着被抹清意识重新扔进轮回,这就是所谓的平衡和秩序。
但这并非绝对——
小云子第一次见六娃的时候,这货就是个神志清醒逻辑猥琐的白板小透明,而且已经在外面飘荡了好长时间了,显然,就连大宇宙的意识,都成功把他给忽略掉了……
有一就有二,云孟侨肆无忌惮惯了,在他看来,冥海意识又不是d罩杯的软妹子,在乎它个啥呢?反正家里已经有一个死透透的反面教材了,自己再制造一个貌似也无所谓……
然而云孟侨不知道的是,冥海意识等同于天道,与冥海作对,就相当于与天道秩序为敌,是大不敬的叛逆。而同样是叛逆,严重程度和难以指数也是各不相同——让一个被冥海抛弃的怨灵回归本体死而复生,就像是让你家猪队友给你打掩护一样,虽然很难,但并不是不能够做到;可从冥海意识手里抢回一个清醒完整的灵魂,就等于是让猪队友一个人满血ko对方全队一样,怎么听都稍微有那么点惊世骇俗。
但叶晚萧表现的却很是淡然——笑话,谁敢跟云孟侨的异能比惊世骇俗?有这这闲工夫震惊,我还不如多批两份文件呢。
在小云子的介绍之下,李轩和叶晚萧算是初步认识了,总体来说,叶副总对蛇精病同志还是很满意的,如果他没有一直挂在自己的大腿上的话,可能这个印象分会更高点。
不过也正是托了花痴属性的福,李轩几乎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但无奈他所知道的信息也很有限,从他嘴里得到的情报,跟云孟侨转述的几乎完全相同,没有更多有价值的信息出现。
云孟侨虚弱地问:“喂,蛇精病,那个青年的模样你还记得吗?”
“记得。”李轩老实道:“他穿着一件不知道是什么年代的道袍,一头卷发一直垂到肩膀,长得挺好看的,就是有点太娘了,连说话都是妖里妖气的。”
“那你能把他画下来吗?”
李轩拿着笔,用力的点了点头,随手找了一张纸,开始努力回忆那个人的样貌。毕竟是生物学家的儿子,当初决心搞研究的时候,他也没少练习记录画,虽说达不到下笔如神的境界,但画个水平次点的真人素描他还是有信心的。可当笔头真的落在纸上时,李轩却猛然怔住了,因为他发现一个非常奇怪的事情,就是他明明记得那个人是什么模样,可真要回忆起细节时,那人的脸上却像是蒙了一层纱一样,怎么也看不清了。
看着他的表情,云孟侨和叶晚萧互相对视了一眼,前者早有预料地说道:“没关系,如果画不出来脸的话,把他的衣服画下来也行。”
这回李轩的动作就干脆多了,他笔走龙蛇,很快就在笔记本上,勾勒出了一套款式别致的道袍。
华夏人爱国之心相当强烈,而且民风彪悍,用“平时为民,战时为兵”来形容他们并不过分。然而奇怪的是,这样的百姓平日却并不热血,他们崇尚本国的中庸之道,小孩子从小就被教育要懂知书达理,要温文尔雅,故而虽然华夏人并不排斥西服洋装,但对平素里还是更加乐意穿着柔软飘逸的古袍,在大街小巷上怡然自得地到处乱晃。
在华夏,喜欢各式各样的古袍的人非常多,偏爱禁欲风浓重的道袍的人,也不在少数,想要通过道袍来确认一个人的身份,其实是有些难度的。但是好在李轩还记得这个人衣服的颜色,这让叶晚萧和云孟侨,又重新找到一条寻找神秘人的线路。
约好了明天早上来接云孟侨,叶晚萧就带着那张纸离开了。
小云子虚着眼睛面无表情地送走了贵客,然后默默转头,目光在扫视到蛇精病小弟时,整个人立刻振奋了起来,毫不犹豫地扑向新来的鬼魂,用颜艺糊了对方一脸的恶意。
“咩哈哈哈,接收末日的审判吧少年!”
小熊妹妹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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