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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章另类口味
由于昨晚土狼闹了一夜,在黄家家主的提议之下,普斯卡丝同意,今天停止前进,在此处休息一天。
胡忧直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床,走出自己的帐蓬,远远看到几个妇女在做饭,边上还有几个六七岁的孩童在玩耍,感觉挺温馨的。无论外面的世界怎么样的纷乱,老百姓要的,不过是平静而已。
妇女看到胡忧出来,眼中并没有出现什么恐惧,反而很大胆的看着胡忧。这就是天风大陆女性的特点了,太多的战乱,早就已经让她们习惯了血腥。胡忧昨晚做的那些事,对她们来说,算不了什么。
看到那些妇女向自己招手,胡忧走了过去,本是想随便点个头,打声招乎也就算了,哪想到那几个妇女却挺热情,硬是把两个刚做好的玉米饼塞给了他。
“你叫无名?”
听到耳边传来声音,正在吃饼的胡忧,抬起了头,是普斯卡丝。她的打扮和昨天差不多,胡忧记得,昨天她的皮胸衣被土狼开了道口子,今天却已经没有了。看来这样的衣服,她不止一件。
胡忧点头笑道:“真好,看来你已经记住我了。”
胡忧的目光,如果昨天一样,还是那么肆无忌惮的在普斯卡丝的身上游走。普斯卡丝脸上依然还是有些不爽,不过看起来,已经比昨天好了不少,想来是因为昨天胡忧杀狼时的表现吧。
无论到了哪个时代,总是强者为尊的,有本事的就能受到重视,如果是陀屎,那可没有人会多看你一眼。
因为依族女人特殊装扮的关系,普斯卡丝没少受到他人的瞩目,从小到大,她都已经习惯了,基本不会有太多的感觉。可是面对胡忧的目光,她却觉得很不自然,明明身上有穿衣服,却感觉什么也没有穿一样。
普斯卡丝强忍住转身离开的冲动,问道:“你会用弓箭吗?”
胡忧这才注意到,普斯卡丝的手中,拿着一把大号的猎弓。这弓很显然是自己做的,看着很粗糙,没有制式军用弓那么漂亮。但是能拿在美人的手上,看来性能不会太差。
胡忧点头道:“会的。”
胡忧能有今天的成就,有一半的功劳要记在换日弓上,他又怎么能不会用弓箭呢。说起来,当时如果不是红叶送给他家传的宝弓,他现在也许已经走向另一条路了吧。虽然同样也会成功,但是肯定要更加的辛苦。所以说人生的每一个不经意决定,都可能会影响到一个人的一生。
想到这里,胡忧不由的想起了在同乐城见到的那个自称太史公的老人。太史公的那本故事书,可教了胡忧不少的东西。如果说红叶送的换日弓,是他扬名的助力,那么太史公的故事书,则是他战场保命的法宝。
胡忧从太史公的故事书里,不但学到了不少的行事应对方法,还很巧合的在书里,发现了枪法诀窍——青龙献爪,那是一种真正运用于战场的枪法,多少次让胡忧在战场之上,死里逃生。
胡忧知道,太史公是一位不世的智者,他曾经想过让太史公来帮他主理政务。可惜从那次见面之后,胡忧就再也没有得到过太史公的消息。他也亲自到乐同找过,但是都没有任何的收获。
普斯卡丝把猎弓往胡忧的手里一塞道:“会就好,跟我去打猎。”
普斯卡丝也没有理会胡忧同不同意,转身就走。胡忧摸摸鼻子,乖乖的跟在普斯卡丝的身后。美女不论是从前面看,还是从后面看,都是很动人的。
当然,胡忧也不单单只看美女,这手中的弓箭,他也得掂量一下。他心里很明白,营地里粮食非常的充足,跟本不需要外出打猎。普斯卡丝叫他出来,多半有考教探底的意思。如果所料不错,普斯卡丝应该是看好他的功夫,有意吸收他加入佣兵团里。
胡忧猜得不错,普斯卡丝确实是有把胡忧吸收入佣兵团的意思。如果是换了别人,只凭昨晚的表现,就足可以加入佣兵团,并不需要要有什么考验。
胡忧的问题,是出在了他那张嘴和眼睛上,如果单单只是昨晚杀土狼的本事,还不足以让普斯卡丝容忍他。
这一带地处山区,野生动物不少。虽然用的不是换日弓,不过普斯卡丝给的这把牛筋弓品质也是挺不错的。手中有弓箭,要打猎物都胡忧来说,不是什么太难的事。进山没有多久,胡忧就打到了一个獐子,来了个开门红。
普斯卡丝看了眼那头被胡忧一箭穿了眼睛的獐子,这獐子的眼睛生得小,刚才又在快速的蹦跑之中,要一箭穿眼,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普斯卡丝道:“你的箭法不错,把它扛上吧。”
胡忧听得一愣:“扛上?”
普斯卡丝道:“难道你想把它扔在这里?”
胡忧摇摇头道:“那到不是,只是这獐子一百多斤,扛着走似乎不太方便。”
普斯卡丝嘴角动了动,装傻道:“你的意思是想让我帮你扛?”
看着前面那普斯卡丝明显比之前扭动幅度大的翘臀,胡忧心中暗骂这女人是故意玩他的。不过转念想想,胡忧又笑了。这个女人,还真有点意思,可以和她玩玩。
普斯卡丝在前面走着,不时会留意身后的胡忧。一开始,她并不是太在意,不过渐渐的,她的脸上,就露出了惊讶。按她之前的计算,这个胡忧扛着一百多斤的獐子,走不出十分钟,真得累爬下。可是这会都已经走了近半个小时了,他除了身上的衣服全部汗湿之外,并没有明显体力不支的迹象。这一点,真算是团中耐力最好的莱尔都做不到。
胡忧现在是表面轻松,暗地里可已经骂娘了。这獐子何止一百多斤,二百都有了。这么扛了半个多小时,走的还全是山路,就算他每天都有锻炼自己的体力耐力,也抗不住呀。
手机看258o普斯卡丝对胡忧的耐力挺满意,觉得这样已经可以了,于是又走了五分钟,停下脚步道:“把獐子先放下吧,咱们休息一下。”
胡忧听到普斯卡丝这话,长长的在心里暗松了一口气,要是再多来五分钟,他真的顶不住了。
看普斯卡丝在一处石头上坐下,胡忧把獐子一丢,也屁颠屁颠的跑过去,挨着普斯卡丝坐下。
普斯卡丝皱眉道:“你不能坐过去一点吗?”
胡忧嬉皮笑脸的回道:“没事,我不介意的。”
普斯卡丝看胡忧跟本就不会退开,狠狠的瞪了胡忧一眼,移开一些身子道:“我从来没有见过像你这样不要脸的人,你是不是从来没有见过女人?”
胡忧叹了口气道:“女人见过不少,但是漂亮的不多。漂亮而又敢穿的,还真没怎么见过。普斯卡丝团长,你们依族的女孩子,都是这样穿的吗?”
普斯卡丝的身份出身,胡忧早在昨天晚上就已经打听清楚了。
普斯卡丝并不奇怪胡忧的问题,这种问题,她已经回答过很多次,早就习惯了。于是点头道:“是的,这是我们依族的传统。”
胡忧道:“那你们依族的男人不是很辛苦?”
普斯卡丝一时没有反应过来,胡忧指的是什么,疑惑道:“什么辛苦?”
胡忧用眼神在普斯卡丝的身上扫了一遍,坏笑道:“每天都能看到这样火辣辣的美人,顶不住呀,每天吃人参都补不了。”
普斯卡丝顿时脸上变色,一鞭子抽向胡忧。依族的女人作风大胆,敢爱敢穿,但是却并不yin*荡,她们只会和自己看得上的男人好。胡忧这样的话,犯了她们... -->>
250章另类口味
由于昨晚土狼闹了一夜,在黄家家主的提议之下,普斯卡丝同意,今天停止前进,在此处休息一天。
胡忧直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床,走出自己的帐蓬,远远看到几个妇女在做饭,边上还有几个六七岁的孩童在玩耍,感觉挺温馨的。无论外面的世界怎么样的纷乱,老百姓要的,不过是平静而已。
妇女看到胡忧出来,眼中并没有出现什么恐惧,反而很大胆的看着胡忧。这就是天风大陆女性的特点了,太多的战乱,早就已经让她们习惯了血腥。胡忧昨晚做的那些事,对她们来说,算不了什么。
看到那些妇女向自己招手,胡忧走了过去,本是想随便点个头,打声招乎也就算了,哪想到那几个妇女却挺热情,硬是把两个刚做好的玉米饼塞给了他。
“你叫无名?”
听到耳边传来声音,正在吃饼的胡忧,抬起了头,是普斯卡丝。她的打扮和昨天差不多,胡忧记得,昨天她的皮胸衣被土狼开了道口子,今天却已经没有了。看来这样的衣服,她不止一件。
胡忧点头笑道:“真好,看来你已经记住我了。”
胡忧的目光,如果昨天一样,还是那么肆无忌惮的在普斯卡丝的身上游走。普斯卡丝脸上依然还是有些不爽,不过看起来,已经比昨天好了不少,想来是因为昨天胡忧杀狼时的表现吧。
无论到了哪个时代,总是强者为尊的,有本事的就能受到重视,如果是陀屎,那可没有人会多看你一眼。
因为依族女人特殊装扮的关系,普斯卡丝没少受到他人的瞩目,从小到大,她都已经习惯了,基本不会有太多的感觉。可是面对胡忧的目光,她却觉得很不自然,明明身上有穿衣服,却感觉什么也没有穿一样。
普斯卡丝强忍住转身离开的冲动,问道:“你会用弓箭吗?”
胡忧这才注意到,普斯卡丝的手中,拿着一把大号的猎弓。这弓很显然是自己做的,看着很粗糙,没有制式军用弓那么漂亮。但是能拿在美人的手上,看来性能不会太差。
胡忧点头道:“会的。”
胡忧能有今天的成就,有一半的功劳要记在换日弓上,他又怎么能不会用弓箭呢。说起来,当时如果不是红叶送给他家传的宝弓,他现在也许已经走向另一条路了吧。虽然同样也会成功,但是肯定要更加的辛苦。所以说人生的每一个不经意决定,都可能会影响到一个人的一生。
想到这里,胡忧不由的想起了在同乐城见到的那个自称太史公的老人。太史公的那本故事书,可教了胡忧不少的东西。如果说红叶送的换日弓,是他扬名的助力,那么太史公的故事书,则是他战场保命的法宝。
胡忧从太史公的故事书里,不但学到了不少的行事应对方法,还很巧合的在书里,发现了枪法诀窍——青龙献爪,那是一种真正运用于战场的枪法,多少次让胡忧在战场之上,死里逃生。
胡忧知道,太史公是一位不世的智者,他曾经想过让太史公来帮他主理政务。可惜从那次见面之后,胡忧就再也没有得到过太史公的消息。他也亲自到乐同找过,但是都没有任何的收获。
普斯卡丝把猎弓往胡忧的手里一塞道:“会就好,跟我去打猎。”
普斯卡丝也没有理会胡忧同不同意,转身就走。胡忧摸摸鼻子,乖乖的跟在普斯卡丝的身后。美女不论是从前面看,还是从后面看,都是很动人的。
当然,胡忧也不单单只看美女,这手中的弓箭,他也得掂量一下。他心里很明白,营地里粮食非常的充足,跟本不需要外出打猎。普斯卡丝叫他出来,多半有考教探底的意思。如果所料不错,普斯卡丝应该是看好他的功夫,有意吸收他加入佣兵团里。
胡忧猜得不错,普斯卡丝确实是有把胡忧吸收入佣兵团的意思。如果是换了别人,只凭昨晚的表现,就足可以加入佣兵团,并不需要要有什么考验。
胡忧的问题,是出在了他那张嘴和眼睛上,如果单单只是昨晚杀土狼的本事,还不足以让普斯卡丝容忍他。
这一带地处山区,野生动物不少。虽然用的不是换日弓,不过普斯卡丝给的这把牛筋弓品质也是挺不错的。手中有弓箭,要打猎物都胡忧来说,不是什么太难的事。进山没有多久,胡忧就打到了一个獐子,来了个开门红。
普斯卡丝看了眼那头被胡忧一箭穿了眼睛的獐子,这獐子的眼睛生得小,刚才又在快速的蹦跑之中,要一箭穿眼,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普斯卡丝道:“你的箭法不错,把它扛上吧。”
胡忧听得一愣:“扛上?”
普斯卡丝道:“难道你想把它扔在这里?”
胡忧摇摇头道:“那到不是,只是这獐子一百多斤,扛着走似乎不太方便。”
普斯卡丝嘴角动了动,装傻道:“你的意思是想让我帮你扛?”
看着前面那普斯卡丝明显比之前扭动幅度大的翘臀,胡忧心中暗骂这女人是故意玩他的。不过转念想想,胡忧又笑了。这个女人,还真有点意思,可以和她玩玩。
普斯卡丝在前面走着,不时会留意身后的胡忧。一开始,她并不是太在意,不过渐渐的,她的脸上,就露出了惊讶。按她之前的计算,这个胡忧扛着一百多斤的獐子,走不出十分钟,真得累爬下。可是这会都已经走了近半个小时了,他除了身上的衣服全部汗湿之外,并没有明显体力不支的迹象。这一点,真算是团中耐力最好的莱尔都做不到。
胡忧现在是表面轻松,暗地里可已经骂娘了。这獐子何止一百多斤,二百都有了。这么扛了半个多小时,走的还全是山路,就算他每天都有锻炼自己的体力耐力,也抗不住呀。
手机看258o普斯卡丝对胡忧的耐力挺满意,觉得这样已经可以了,于是又走了五分钟,停下脚步道:“把獐子先放下吧,咱们休息一下。”
胡忧听到普斯卡丝这话,长长的在心里暗松了一口气,要是再多来五分钟,他真的顶不住了。
看普斯卡丝在一处石头上坐下,胡忧把獐子一丢,也屁颠屁颠的跑过去,挨着普斯卡丝坐下。
普斯卡丝皱眉道:“你不能坐过去一点吗?”
胡忧嬉皮笑脸的回道:“没事,我不介意的。”
普斯卡丝看胡忧跟本就不会退开,狠狠的瞪了胡忧一眼,移开一些身子道:“我从来没有见过像你这样不要脸的人,你是不是从来没有见过女人?”
胡忧叹了口气道:“女人见过不少,但是漂亮的不多。漂亮而又敢穿的,还真没怎么见过。普斯卡丝团长,你们依族的女孩子,都是这样穿的吗?”
普斯卡丝的身份出身,胡忧早在昨天晚上就已经打听清楚了。
普斯卡丝并不奇怪胡忧的问题,这种问题,她已经回答过很多次,早就习惯了。于是点头道:“是的,这是我们依族的传统。”
胡忧道:“那你们依族的男人不是很辛苦?”
普斯卡丝一时没有反应过来,胡忧指的是什么,疑惑道:“什么辛苦?”
胡忧用眼神在普斯卡丝的身上扫了一遍,坏笑道:“每天都能看到这样火辣辣的美人,顶不住呀,每天吃人参都补不了。”
普斯卡丝顿时脸上变色,一鞭子抽向胡忧。依族的女人作风大胆,敢爱敢穿,但是却并不yin*荡,她们只会和自己看得上的男人好。胡忧这样的话,犯了她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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