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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杏花村是全国远近闻名的旅游村,作为其中一位投资人,杏花村成为旅游村五周年纪念,他在受邀当中是必然的。
童颜是男人的妻子,当然要陪同前往。
此时,她站在自家品牌店的更衣室里左挑右选都没找到颇为合适的衣服。
身旁的沈思童见她妈挑了一个小时还没有结果,语气变得有些不耐,“妈~您已经选很久了,到底还要挑到什么时候?”
“你如果觉得无聊可以出去玩啊,不然去找你外公也行,总守着我干嘛?”童颜深深提气,左瞧右看摇摇头还是不满意。
“我没觉得无聊,挺好的,您继续。”沈思童勉强扯出一抹笑,微带婴儿肥的小脸儿上不禁有些懊恼。
她怎么这么大意呢?如果刚刚那句不满传到她老爸耳朵里,下个月的零花钱就没啦!
“好吧,其实你不在这里陪我也可以,我会去找你的。”
童颜转过头美眸流转,那明艳动人的模样就连沈思童是个女人都不禁晃了下神。
她妈简直就是个妖精!
四十出头的年龄看起来仍像二十六七岁,每次出来跟她逛街都会被人误会成是姐妹,也难怪她老爸会把人看得严严实实的。
“我喜欢陪你逛街,一会儿我爸是不是该过来接咱们了?”
童颜低头看了下手表,“快来了,就手上这件吧,不挑了。”
丈夫平时有多忙她十分清楚,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耽误沈绍卿的时间会让她有很深的负罪感。
“……”沈思童揉了揉发疼的眉心,准备下次和弟弟换一换,让他来陪妈妈逛街,她去公司帮忙。
当他们从更衣室中走出来时,正好听见店里的销售员毕恭毕敬地叫着“沈先生”。
童颜随着声音望过去,脸上的笑容灿烂如花,“你今天不忙吗?来得这么早。”
眼前的男人一身西装笔挺,近五十岁的年纪保养得像三十五岁。
“今天没有手术,想尽快见到你。”沈绍卿眉眼含笑伸出手,眼角的细纹平添一种只有成熟男人才会有的魅力。
“那咱们走吧。”童颜十分自然地挽上他的手臂,并把自己手里的购物袋交到他手中。
两人之间是任何人都无法插足的亲密,沈思童认命地跟在他们身后充当那个硕大的电灯泡。
直到他们走出店门,几个销售员才敢聚在一起小声议论,“哇,咱们童总的女婿长得可帅,听说咱们京市最有名的那家私人医院就是他开的。”
“这样的男人也只有童总的女儿才配得上,别忘了咱们老总的女儿可掌控着华国娱乐圈的半臂江山呢。”
“唉~真是太羡慕了!我真想过那种天天见明星的日子!”
“哈哈哈,瞧你那点儿出息!”
回家的路上,童颜和沈绍卿坐在后排座,她迫不及待地拿出那条刚刚试过的裙子往身上比量一下问:“怎么样?好看吗?”
黑色碎花的高定裙装衬得她肌肤赛雪,气质优雅。
“嗯,花色很衬你,我媳妇穿什么都好看。”沈绍卿定定地看向她,神色认真的样子成功取悦了妻子的心情。
童颜笑吟吟地把衣服收好,终于决定明天就穿这件裙子去杏花村。
沈思童坐在副驾驶,默默在心里给她爸点了一个大大的赞。
无论什么时候,她爸都能把她妈哄得特别开心。
第二天清晨,沈绍卿带着妻子坐上飞往杏山市的飞机。
改革开放后,杏山市的变化很大,高楼大厦拔地而起,车水马龙的街道让人再也找不到三十年前的影子。
下了飞机,来接他们的人是高大根的儿子高小树。
如今高大根已经退休在家,他儿子高小树现在是杏花村的村长,三十多岁的年纪把杏花村管理得井井有条。
“沈叔叔你们来了?我代表全村人欢迎你们的到来!”当年下乡的时候,高小树曾经当过沈绍卿的小跟班,所以他对沈绍卿的感情要比其他知青来得更深厚一些。
“谢谢你来接我们,这是我妻子,你叫婶子就行。”沈绍卿看向这张和高大根有七分相似的脸,不禁感叹时间过得飞快,随后他又给两人做了个介绍。
“媳妇,他是杏花村的村长高小树。”
“你好!”童颜温婉一笑,时间过去这么多年,她身上哪还有当年“童大宝”的半分影子?也难怪这孩子只把她当作一个陌生人。
想当年自己可没少吃他家的萝卜。
而高小树在看到童颜时,那句“婶子”真叫不出来。
这姑娘看起来比他要小好几岁,难道沈叔和原来的婶子离婚再娶了?
老夫少妻?
有钱人的世界还真是乱套!
童颜并不知道高小树心里的真实想法,她走走停停对这个城市充满好奇。
近三十年没回来过,这里的变化真大!
当小汽车缓缓开进村子的时候,童颜被眼前古色古香的美景迷住了眼。
宽敞的柏油路从村头一直延伸到村尾,印象中的小土路早就没了踪影。
道路两旁是错落有致的二层小楼,小楼的设计也充满古意,整个村子唯一的没有任何改变的地方就是他们曾经住过的知青点。
“这里为什么没有翻修啊?”走进这个存在于记忆深处的小院儿,童颜的脑海中闪现出许多无比珍贵的画面。
“这里原本就是青砖瓦房,和整个村子的风格不冲突,所以就没有翻修。”高小树耐心向她解释道:“而且这里已经被沈叔买下了,我们没有权利动它。”
“你买了这里?什么时候的事?”童颜看向丈夫惊讶出声,她怎么一点都不知道?
“买很久了,具体什么时间不记得。”他一直想找机会带媳妇重游故地,可惜工作太忙没有时间,关于这一点,他总觉得自己对媳妇是有所亏欠的。
原本童颜还想继续再问些什么,这时候从屋子里走出几个人,在看到沈绍卿后都是一脸喜悦之色。
“沈点长你可终于来啦,我们昨晚就到了,就属你最慢!”
说话之人是郑洲,他揽上魏敏的肩膀朝他们这边走来,待看清童颜的长相时,忍不住问道:“这孩子就是你闺女吧?真别说,和她妈长得真像!”
沈绍卿:“……”
“……噗哈哈~”童颜最终还是没忍住笑出声来。
“这是你嫂子,童颜。”沈绍卿黑着脸,快被这傻玩意气死了。
自己最不喜欢听什么,他偏要说什么,欠揍!
“什么?嫂子?!”郑洲被惊得一个目瞪口呆。
当年为了追求魏敏,待父亲痊愈后,他选择去沪市安家落户,所以这二十多年来即使每次去京市都会去见沈绍卿,但都是来去匆匆,并没有见到其他沈家人。
“你都不看娱乐新闻的吗?点长他媳妇经常上电视的!”魏敏用胳膊肘怼了怼她家男人,就因为这人太缺心眼儿,当年她才没那么快答应和他处对象的!
这时,其他几个人也朝他们这边走了过来。
为了学业,田小花跟赵和平在十多年前去了国外,最近这段时间才回国,知道沈绍卿会来杏花村,他们便从现在所生活的城市赶了过来,就为了能重新聚在一起聊聊近况。
“好久不见,沈点长。”赵和平扬起嘴角,依然还是那个温和儒雅的男人。
“好久不见。”之前没听说他们会来,这一刻,沈绍卿也很惊讶。
除了他们,还有周政带着妻子也来了。
他们现在定居在京市,平时两家人也会聚一聚,所以在几个人当中,童颜对他们两个是最为熟稔的。
“一晃二十多年没见,咱们几个可要喝几杯才行。”以前每次开联欢会都是郑洲张罗酒,现在也不例外。
可话刚说出口就被魏敏柔声细语地怼了回去,“你不知道自己血压高吗?还喝酒,不要命了吗?”
“不如我先带大家到村里参观参观吧。”高小树不知道郑洲是个怕老婆的,害怕气氛会变得一时尴尬,他连忙站出来缓和。
“你们先去吧,我想带妻子去别处看看。”沈绍卿拉起童颜的手,指了指身后。
“行!那我们先去逛逛,咱们吃饭时再见。”大家都是过来人,谁都不会那么没眼色地留下来当电灯泡。
直到整个小院儿里只剩下彼此,他们手拉着手缓缓走进这间充满回忆的小屋。
屋里大到家具,小到一个摆件都和当年一模一样。
在这间屋子里,他曾为她上过药,曾经吻过她的唇,也是在这里第一次见到穿女装的她。
有过欢笑,有过伤心,每一帧画面都仿佛深深刻在骨血里,让人永生难忘。
童颜轻轻摸上那些具有年代感的家具陷入回忆当中。
这时,沈绍卿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个首饰盒走到她面前,一脸严肃。
“你这是要干嘛?”
童颜忍不住打量着那个首饰盒,在猜想里面会是什么东西。
在她猜测之际,盒盖被轻轻开启,里面是一对低调奢华的对戒。
沈绍卿拿起其中的女款,在套进她的无名指之前,深情表白道:“时间赠予我的东西很多,而这其中我最想感谢的就是你的出现。”
“童颜,我爱你!比我所能够表达出来的还要爱!你愿意下辈子还嫁给我吗?”
今生已走过大半,他很贪心,贪心到来世还想与她做夫妻共白头。
早已习惯身边有他,如果能有来生,童颜希望能换作是她护着他一辈子,“沈绍卿,我愿意。”
主动套上戒指,她轻轻拉起男人修长而又好看的左手为其戴上那枚闪着银光的对戒。
十指交缠的两只手紧紧相扣,他们许诺的不只是今生,还有来世……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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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杏花村是全国远近闻名的旅游村,作为其中一位投资人,杏花村成为旅游村五周年纪念,他在受邀当中是必然的。
童颜是男人的妻子,当然要陪同前往。
此时,她站在自家品牌店的更衣室里左挑右选都没找到颇为合适的衣服。
身旁的沈思童见她妈挑了一个小时还没有结果,语气变得有些不耐,“妈~您已经选很久了,到底还要挑到什么时候?”
“你如果觉得无聊可以出去玩啊,不然去找你外公也行,总守着我干嘛?”童颜深深提气,左瞧右看摇摇头还是不满意。
“我没觉得无聊,挺好的,您继续。”沈思童勉强扯出一抹笑,微带婴儿肥的小脸儿上不禁有些懊恼。
她怎么这么大意呢?如果刚刚那句不满传到她老爸耳朵里,下个月的零花钱就没啦!
“好吧,其实你不在这里陪我也可以,我会去找你的。”
童颜转过头美眸流转,那明艳动人的模样就连沈思童是个女人都不禁晃了下神。
她妈简直就是个妖精!
四十出头的年龄看起来仍像二十六七岁,每次出来跟她逛街都会被人误会成是姐妹,也难怪她老爸会把人看得严严实实的。
“我喜欢陪你逛街,一会儿我爸是不是该过来接咱们了?”
童颜低头看了下手表,“快来了,就手上这件吧,不挑了。”
丈夫平时有多忙她十分清楚,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耽误沈绍卿的时间会让她有很深的负罪感。
“……”沈思童揉了揉发疼的眉心,准备下次和弟弟换一换,让他来陪妈妈逛街,她去公司帮忙。
当他们从更衣室中走出来时,正好听见店里的销售员毕恭毕敬地叫着“沈先生”。
童颜随着声音望过去,脸上的笑容灿烂如花,“你今天不忙吗?来得这么早。”
眼前的男人一身西装笔挺,近五十岁的年纪保养得像三十五岁。
“今天没有手术,想尽快见到你。”沈绍卿眉眼含笑伸出手,眼角的细纹平添一种只有成熟男人才会有的魅力。
“那咱们走吧。”童颜十分自然地挽上他的手臂,并把自己手里的购物袋交到他手中。
两人之间是任何人都无法插足的亲密,沈思童认命地跟在他们身后充当那个硕大的电灯泡。
直到他们走出店门,几个销售员才敢聚在一起小声议论,“哇,咱们童总的女婿长得可帅,听说咱们京市最有名的那家私人医院就是他开的。”
“这样的男人也只有童总的女儿才配得上,别忘了咱们老总的女儿可掌控着华国娱乐圈的半臂江山呢。”
“唉~真是太羡慕了!我真想过那种天天见明星的日子!”
“哈哈哈,瞧你那点儿出息!”
回家的路上,童颜和沈绍卿坐在后排座,她迫不及待地拿出那条刚刚试过的裙子往身上比量一下问:“怎么样?好看吗?”
黑色碎花的高定裙装衬得她肌肤赛雪,气质优雅。
“嗯,花色很衬你,我媳妇穿什么都好看。”沈绍卿定定地看向她,神色认真的样子成功取悦了妻子的心情。
童颜笑吟吟地把衣服收好,终于决定明天就穿这件裙子去杏花村。
沈思童坐在副驾驶,默默在心里给她爸点了一个大大的赞。
无论什么时候,她爸都能把她妈哄得特别开心。
第二天清晨,沈绍卿带着妻子坐上飞往杏山市的飞机。
改革开放后,杏山市的变化很大,高楼大厦拔地而起,车水马龙的街道让人再也找不到三十年前的影子。
下了飞机,来接他们的人是高大根的儿子高小树。
如今高大根已经退休在家,他儿子高小树现在是杏花村的村长,三十多岁的年纪把杏花村管理得井井有条。
“沈叔叔你们来了?我代表全村人欢迎你们的到来!”当年下乡的时候,高小树曾经当过沈绍卿的小跟班,所以他对沈绍卿的感情要比其他知青来得更深厚一些。
“谢谢你来接我们,这是我妻子,你叫婶子就行。”沈绍卿看向这张和高大根有七分相似的脸,不禁感叹时间过得飞快,随后他又给两人做了个介绍。
“媳妇,他是杏花村的村长高小树。”
“你好!”童颜温婉一笑,时间过去这么多年,她身上哪还有当年“童大宝”的半分影子?也难怪这孩子只把她当作一个陌生人。
想当年自己可没少吃他家的萝卜。
而高小树在看到童颜时,那句“婶子”真叫不出来。
这姑娘看起来比他要小好几岁,难道沈叔和原来的婶子离婚再娶了?
老夫少妻?
有钱人的世界还真是乱套!
童颜并不知道高小树心里的真实想法,她走走停停对这个城市充满好奇。
近三十年没回来过,这里的变化真大!
当小汽车缓缓开进村子的时候,童颜被眼前古色古香的美景迷住了眼。
宽敞的柏油路从村头一直延伸到村尾,印象中的小土路早就没了踪影。
道路两旁是错落有致的二层小楼,小楼的设计也充满古意,整个村子唯一的没有任何改变的地方就是他们曾经住过的知青点。
“这里为什么没有翻修啊?”走进这个存在于记忆深处的小院儿,童颜的脑海中闪现出许多无比珍贵的画面。
“这里原本就是青砖瓦房,和整个村子的风格不冲突,所以就没有翻修。”高小树耐心向她解释道:“而且这里已经被沈叔买下了,我们没有权利动它。”
“你买了这里?什么时候的事?”童颜看向丈夫惊讶出声,她怎么一点都不知道?
“买很久了,具体什么时间不记得。”他一直想找机会带媳妇重游故地,可惜工作太忙没有时间,关于这一点,他总觉得自己对媳妇是有所亏欠的。
原本童颜还想继续再问些什么,这时候从屋子里走出几个人,在看到沈绍卿后都是一脸喜悦之色。
“沈点长你可终于来啦,我们昨晚就到了,就属你最慢!”
说话之人是郑洲,他揽上魏敏的肩膀朝他们这边走来,待看清童颜的长相时,忍不住问道:“这孩子就是你闺女吧?真别说,和她妈长得真像!”
沈绍卿:“……”
“……噗哈哈~”童颜最终还是没忍住笑出声来。
“这是你嫂子,童颜。”沈绍卿黑着脸,快被这傻玩意气死了。
自己最不喜欢听什么,他偏要说什么,欠揍!
“什么?嫂子?!”郑洲被惊得一个目瞪口呆。
当年为了追求魏敏,待父亲痊愈后,他选择去沪市安家落户,所以这二十多年来即使每次去京市都会去见沈绍卿,但都是来去匆匆,并没有见到其他沈家人。
“你都不看娱乐新闻的吗?点长他媳妇经常上电视的!”魏敏用胳膊肘怼了怼她家男人,就因为这人太缺心眼儿,当年她才没那么快答应和他处对象的!
这时,其他几个人也朝他们这边走了过来。
为了学业,田小花跟赵和平在十多年前去了国外,最近这段时间才回国,知道沈绍卿会来杏花村,他们便从现在所生活的城市赶了过来,就为了能重新聚在一起聊聊近况。
“好久不见,沈点长。”赵和平扬起嘴角,依然还是那个温和儒雅的男人。
“好久不见。”之前没听说他们会来,这一刻,沈绍卿也很惊讶。
除了他们,还有周政带着妻子也来了。
他们现在定居在京市,平时两家人也会聚一聚,所以在几个人当中,童颜对他们两个是最为熟稔的。
“一晃二十多年没见,咱们几个可要喝几杯才行。”以前每次开联欢会都是郑洲张罗酒,现在也不例外。
可话刚说出口就被魏敏柔声细语地怼了回去,“你不知道自己血压高吗?还喝酒,不要命了吗?”
“不如我先带大家到村里参观参观吧。”高小树不知道郑洲是个怕老婆的,害怕气氛会变得一时尴尬,他连忙站出来缓和。
“你们先去吧,我想带妻子去别处看看。”沈绍卿拉起童颜的手,指了指身后。
“行!那我们先去逛逛,咱们吃饭时再见。”大家都是过来人,谁都不会那么没眼色地留下来当电灯泡。
直到整个小院儿里只剩下彼此,他们手拉着手缓缓走进这间充满回忆的小屋。
屋里大到家具,小到一个摆件都和当年一模一样。
在这间屋子里,他曾为她上过药,曾经吻过她的唇,也是在这里第一次见到穿女装的她。
有过欢笑,有过伤心,每一帧画面都仿佛深深刻在骨血里,让人永生难忘。
童颜轻轻摸上那些具有年代感的家具陷入回忆当中。
这时,沈绍卿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个首饰盒走到她面前,一脸严肃。
“你这是要干嘛?”
童颜忍不住打量着那个首饰盒,在猜想里面会是什么东西。
在她猜测之际,盒盖被轻轻开启,里面是一对低调奢华的对戒。
沈绍卿拿起其中的女款,在套进她的无名指之前,深情表白道:“时间赠予我的东西很多,而这其中我最想感谢的就是你的出现。”
“童颜,我爱你!比我所能够表达出来的还要爱!你愿意下辈子还嫁给我吗?”
今生已走过大半,他很贪心,贪心到来世还想与她做夫妻共白头。
早已习惯身边有他,如果能有来生,童颜希望能换作是她护着他一辈子,“沈绍卿,我愿意。”
主动套上戒指,她轻轻拉起男人修长而又好看的左手为其戴上那枚闪着银光的对戒。
十指交缠的两只手紧紧相扣,他们许诺的不只是今生,还有来世……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