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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不出个屁。他稍微吃几个岭南荔枝,嘴角就上火起泡,只能每天喝点清粥吃点小菜,脸色一天比一天臭。而且他还办砸了几件公差,惹得龙颜大怒,只怕若没有吴家这个靠山,他迟早要丢乌纱帽。
好在李诗诗争气,腿休养了一段时间就没事了。两家的婚事便定在下月初三,眼看也没几天了,李万绮心情大好,嘴角的泡似乎也消了不少。
今年又有不少秀才高中,据说殿试的状元是一个叫作常皓的人。李万绮乍一听到这个名字,不免恐慌,但转念一想,常皓早该在去年就成替死鬼了,没什么好怕的。
李诗诗在婚礼这日起得很早,虽说婚礼在黄昏时办,可是她鸡鸣时分就被叫了起来。
婢女为她梳妆打扮,母亲让媒婆告诉她身为女人应该知道的事情。她泪眼婆娑地辞别父母,吴家迎亲的花轿已经在门口等候了。
拉着她手的男人是穿着喜服的吴小公子,她低着头看着自己的红绣鞋。吴小公子的手温热,也很厚很大。两人没什么特别的感情,但大家都是这样的。
她很想掀起盖头看看他是不是还是那么呆那么笨,可是她忍住了。
上了花轿,她才透过轿帘瞟了一眼,只能看到他的后脑勺,用簪子束着长发,脖子短,身材也不那么高大。
他就是一个普通的男人,说不上好,也谈不上坏。
婚礼在申时举办,一拜天地,二拜高堂,三拜佳偶之后,李诗诗入了新房。
吴小公子一桌一桌敬酒。酒桌上有个人既面生又眼熟,吴小公子端着酒杯走过去,发现她独自一人,挺奇怪的。
“祝吴公子新婚吉祥。”子衿看见新郎官,便先站起来敬酒了。她只是一个女子,又是打着灯笼来庆祝的,吴小公子也不好意思问她有没有请帖。
“多谢多谢。”吴小公子将酒一饮而尽。子衿也倒了一杯酒,示意那酒她干了。吴小公子只觉得此女眉清目秀,甚是温婉,心中不免有了怜惜之意。
“我还忙,姑娘慢吃。”吴小公子招呼着,又倒满一杯,去了别的酒席。
席间觥筹交错,好不热闹。
也不知道是谁忽然大叫一声——“哎呀,死人啦!”
喧嚣声戛然而止。
人们纷纷围拢过来,最焦急的是吴小公子,今天是他大喜的日子,怎么能触晦气?
“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他挤进人群一瞧,发现前些日子得了痔疮直叫唤的李万绮现下两眼翻白,倒在地上直抽抽。
大舅子这副光景,吴小公子还能落着好?
吴小公子急了,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只差人去请大夫。
李万绮的眼睛瞪得跟铜铃一样大:“妖孽……妖孽杀我……”话未说完,他口中吐了不少白沫。人们一听“妖孽”,不禁议论纷纷。
“妖孽?哪儿有妖孽呢?”
说了半日,峨冠博带的白云观大师慈海忽然跳了出来:“呔!妖孽哪里跑!”他一甩拂尘,拂尘瞬间化作三尺白练,把奔逃的子衿抓了个正着。
子衿被卷过来,披发摔倒在地。
人们瞧她像瞧猴戏似的,又畏惧又新鲜,只见乌压压的一片脑袋,还有冒着光的眼睛。
子衿是瞒着常皓来的。
常皓的确有报复之意,但他的报复志在长久,想要一点点瓦解对方的势力,一点点让他门庭凋敝。子衿不一样,她想要痛快,所以她瞧着不舒爽的,就要对方好看了。
“原来是你!”慈海看到了那张熟悉的脸。就是她,让自己在柳氏妖宅吃了次冷茶。这回人证物证俱在,收了她是分分钟的事情。
子衿笑了。
她已经足够隐忍。李诗诗的腿,李万绮的痔疮和嘴泡,还有他办砸的差事,一桩桩一件件,都像文火炖汤。她知道今日不做,日后也要做的。李家的运势太旺了,她不插一手,怎么让他家破人亡?
“趁着大家人都在,我好心跟大家说个故事。”子衿站了起来,掸了掸身上的灰尘,“李探花以前有个好兄弟,事事都胜他一筹。李探花呢,故意放了一把大火,把自己的妹妹留在自家屋中,撺掇他的兄弟去救人,让他的兄弟毁了容,再也没有办法参加科考,进京面圣。这样的人该不该死?”
话音一落,李万绮指尖颤抖,扯着嗓子尖叫:“你血口喷人!”
但是,他的话堵不住悠悠众口,人们不知道所谓的“兄弟”是谁,只知道他干过这件事就好了。
茶余饭后,好事者不知道又会把这个故事吹成什么模样。
“做得却说不得?”子衿冷笑,“李探花莫不是忘了,当初是如何让人把你的兄弟抓进死牢,让他成为别人的替死鬼的。你知道哪怕是轻薄了兄弟的妻子也该羞惭而死,你怎么能如此无病无灾地活个几十年?我偏不让你如愿,一天也不行。”
是了,她怎么能忍受一个恶人像跳梁小丑一般在酒局饭桌上再兴风作浪几十年?一年,一天,一个时辰,一刻,她都不能忍。
子衿这么说着,漫天的花雨落了下来,人们嗅到了一阵从未闻到过的香气。在这样的香气中,李万绮不甘地死去了。
“哥哥!”闻讯而来的李诗诗看到此情此景,忍不住奔过去,摇着李万绮的尸体。
“你若有点良心,就不该为他落泪。”子衿冷笑道。
慈海不承想子衿竟猖狂至此,正要施法收了她,却见屋外又飘来一条白练,一女子踏着白练入室,护在子衿身前。
两人生得一模一样,慈海竟分不清谁是谁。
“妹妹,你在做什么?”来者惊慌道。
“姐姐?”
子衿揉了揉乱发,又摇了摇头,反应过来。原来她不是子衿,她是杜若。在常皓被打入死牢之前,她和子衿大吵了一架。她十分生气,便把子衿困了起来。
她代替子衿去见了常皓,和常皓做了恶鬼交易,为常皓报仇雪恨。
“你到底在干什么?”子衿已经不想追究杜若将她锁住的事了。那段时间她疏于修炼,杜若的修为已在她之上,她一时不察才被困了起来。若不是被时缨偶然发现,她肯定到现在还被关着。
“姐姐,你记不记得我说过,迟早有一天,你会后悔的?”杜若哀怨道,“我太了解你了,这些事情不是我做,就是你做。与其让姐姐做这个傻瓜,不如我做。这样姐姐和常公子便能得偿所愿,不是很好吗?”
她的确是这么想的。就算是她,也不得不承认常皓是个不错的男人,何况是单纯的子衿?迟早有一天,子衿会为了常皓杀人害人,甚至会为了改变常皓的命格做出更危险的事情,那这些事情由她来做不也很好吗?
“你怎么这么傻?”子衿焦急道,“你快把李公子救回来,不然你会遭受天谴的。”
“我才不要,他该死。”杜若从怀中抽出一把通体晶莹的匕首,这是专门用来降妖的法器,“我不曾爱过谁,或许曾表现出一些心动,但那只是为了让他更爱你罢了。”
她把匕首扎进了心口。
鲜血喷涌而出的时候,她握紧了子衿的手:“姐姐,现在我要施法将这些人的记忆消除……你要记得,以后常公子问起来,你就说所有事情都是你一个人做的。他肯定喜欢你,他说过的……”
慈海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切。他还没有降妖,那妖竟然自杀了?
他决定先找个地方坐下来喝杯茶,静观其变,顺带又抓起桌上的一只螃蟹腿,放进嘴巴里嚼了嚼。
忽然,天上下起了更烂漫的花雨,他吃着吃着,忘了自己怎么会在这里。
半炷香的时间过去,随着这花雨一起消失的,还有那个把匕首扎进心口的女子。
于她而言,除了位列仙班,没有别的追求,当有一天她做了让她再也不能成为仙人的事情,她也就没有了存在的必要。
她选择了无牵无挂地消失,就像这世上没有开过那一朵并蒂莲一样。
奢香茶铺里已经没有了说书人,只有几个干完活搭着褂子说闲话的。
“听说了吗?吴家和李家的婚宴上出了人命,李探花不知道得罪了什么人,等人发现的时候身体都僵了。李家小姐也疯了,吴家瞧着闹心,已经把人送回了娘家。”
“啧啧啧,听说那李家以前做过不少龌龊事……”
子衿将两条腿伸出二楼的围栏,晃呀晃,忽然听到了脚步声。她还以为是杜若,连忙转头:“怎么,今天要去修炼了吗?”
竟是常皓。
他是新科状元郎,很快就要到翰林院入职了,现下也是戴的朱缨,佩的容臭,瞧着丰神俊朗。他的脸早已不残缺,他在街上走,会吸引不少女子的目光。
但他似乎对那些人一点想法也没有。
“我原以为你会晚些动手,或许是过五年、十年,等到我厌倦了复仇的事情。”常皓蹲下来,食指弯了弯,刮了一下子衿的鼻尖,“其实想想,有什么好复仇的,我那时候生气怨怼,是因为我的境遇太糟糕了。”
子衿一怔。
他做这个动作的时候如此自然,笑容如此温柔,但他不知道那时候体会这份感情的是杜若。
可公子啊,子衿想问他,你知不知道这世上有的妖一生都不愿意沾染血腥,是因为她只想位列仙班,一旦沾了,就得用命去还?现在说不愿意复仇不是太晚了吗?
常皓静静地看着她,动了动唇,终于问出那个他许久以前就想问的问题:“杀了他们,对你来说有什么害处吗?”
子衿静默良久,眼眶中似有热气蒸腾。
她深吸一口气,强行压下心头的前尘之事,摇了摇头:“没有。若有,大概就是只能杀他们,再不能杀别人了。”
她已经付出过代价。
常皓抱住她,颇有失而复得的喜悦:“这些天我一直在找你,我很害怕。我想你若还活着,一定在这里,我就来了,没想到你真的在这里。我不要你再杀人了。”
“嗯。”子衿闷闷地回了一声。
他把她的头轻轻摁在自己胸前,许久都不放开。他想,他永远不会松开抱着她的手了。
放不出个屁。他稍微吃几个岭南荔枝,嘴角就上火起泡,只能每天喝点清粥吃点小菜,脸色一天比一天臭。而且他还办砸了几件公差,惹得龙颜大怒,只怕若没有吴家这个靠山,他迟早要丢乌纱帽。
好在李诗诗争气,腿休养了一段时间就没事了。两家的婚事便定在下月初三,眼看也没几天了,李万绮心情大好,嘴角的泡似乎也消了不少。
今年又有不少秀才高中,据说殿试的状元是一个叫作常皓的人。李万绮乍一听到这个名字,不免恐慌,但转念一想,常皓早该在去年就成替死鬼了,没什么好怕的。
李诗诗在婚礼这日起得很早,虽说婚礼在黄昏时办,可是她鸡鸣时分就被叫了起来。
婢女为她梳妆打扮,母亲让媒婆告诉她身为女人应该知道的事情。她泪眼婆娑地辞别父母,吴家迎亲的花轿已经在门口等候了。
拉着她手的男人是穿着喜服的吴小公子,她低着头看着自己的红绣鞋。吴小公子的手温热,也很厚很大。两人没什么特别的感情,但大家都是这样的。
她很想掀起盖头看看他是不是还是那么呆那么笨,可是她忍住了。
上了花轿,她才透过轿帘瞟了一眼,只能看到他的后脑勺,用簪子束着长发,脖子短,身材也不那么高大。
他就是一个普通的男人,说不上好,也谈不上坏。
婚礼在申时举办,一拜天地,二拜高堂,三拜佳偶之后,李诗诗入了新房。
吴小公子一桌一桌敬酒。酒桌上有个人既面生又眼熟,吴小公子端着酒杯走过去,发现她独自一人,挺奇怪的。
“祝吴公子新婚吉祥。”子衿看见新郎官,便先站起来敬酒了。她只是一个女子,又是打着灯笼来庆祝的,吴小公子也不好意思问她有没有请帖。
“多谢多谢。”吴小公子将酒一饮而尽。子衿也倒了一杯酒,示意那酒她干了。吴小公子只觉得此女眉清目秀,甚是温婉,心中不免有了怜惜之意。
“我还忙,姑娘慢吃。”吴小公子招呼着,又倒满一杯,去了别的酒席。
席间觥筹交错,好不热闹。
也不知道是谁忽然大叫一声——“哎呀,死人啦!”
喧嚣声戛然而止。
人们纷纷围拢过来,最焦急的是吴小公子,今天是他大喜的日子,怎么能触晦气?
“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他挤进人群一瞧,发现前些日子得了痔疮直叫唤的李万绮现下两眼翻白,倒在地上直抽抽。
大舅子这副光景,吴小公子还能落着好?
吴小公子急了,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只差人去请大夫。
李万绮的眼睛瞪得跟铜铃一样大:“妖孽……妖孽杀我……”话未说完,他口中吐了不少白沫。人们一听“妖孽”,不禁议论纷纷。
“妖孽?哪儿有妖孽呢?”
说了半日,峨冠博带的白云观大师慈海忽然跳了出来:“呔!妖孽哪里跑!”他一甩拂尘,拂尘瞬间化作三尺白练,把奔逃的子衿抓了个正着。
子衿被卷过来,披发摔倒在地。
人们瞧她像瞧猴戏似的,又畏惧又新鲜,只见乌压压的一片脑袋,还有冒着光的眼睛。
子衿是瞒着常皓来的。
常皓的确有报复之意,但他的报复志在长久,想要一点点瓦解对方的势力,一点点让他门庭凋敝。子衿不一样,她想要痛快,所以她瞧着不舒爽的,就要对方好看了。
“原来是你!”慈海看到了那张熟悉的脸。就是她,让自己在柳氏妖宅吃了次冷茶。这回人证物证俱在,收了她是分分钟的事情。
子衿笑了。
她已经足够隐忍。李诗诗的腿,李万绮的痔疮和嘴泡,还有他办砸的差事,一桩桩一件件,都像文火炖汤。她知道今日不做,日后也要做的。李家的运势太旺了,她不插一手,怎么让他家破人亡?
“趁着大家人都在,我好心跟大家说个故事。”子衿站了起来,掸了掸身上的灰尘,“李探花以前有个好兄弟,事事都胜他一筹。李探花呢,故意放了一把大火,把自己的妹妹留在自家屋中,撺掇他的兄弟去救人,让他的兄弟毁了容,再也没有办法参加科考,进京面圣。这样的人该不该死?”
话音一落,李万绮指尖颤抖,扯着嗓子尖叫:“你血口喷人!”
但是,他的话堵不住悠悠众口,人们不知道所谓的“兄弟”是谁,只知道他干过这件事就好了。
茶余饭后,好事者不知道又会把这个故事吹成什么模样。
“做得却说不得?”子衿冷笑,“李探花莫不是忘了,当初是如何让人把你的兄弟抓进死牢,让他成为别人的替死鬼的。你知道哪怕是轻薄了兄弟的妻子也该羞惭而死,你怎么能如此无病无灾地活个几十年?我偏不让你如愿,一天也不行。”
是了,她怎么能忍受一个恶人像跳梁小丑一般在酒局饭桌上再兴风作浪几十年?一年,一天,一个时辰,一刻,她都不能忍。
子衿这么说着,漫天的花雨落了下来,人们嗅到了一阵从未闻到过的香气。在这样的香气中,李万绮不甘地死去了。
“哥哥!”闻讯而来的李诗诗看到此情此景,忍不住奔过去,摇着李万绮的尸体。
“你若有点良心,就不该为他落泪。”子衿冷笑道。
慈海不承想子衿竟猖狂至此,正要施法收了她,却见屋外又飘来一条白练,一女子踏着白练入室,护在子衿身前。
两人生得一模一样,慈海竟分不清谁是谁。
“妹妹,你在做什么?”来者惊慌道。
“姐姐?”
子衿揉了揉乱发,又摇了摇头,反应过来。原来她不是子衿,她是杜若。在常皓被打入死牢之前,她和子衿大吵了一架。她十分生气,便把子衿困了起来。
她代替子衿去见了常皓,和常皓做了恶鬼交易,为常皓报仇雪恨。
“你到底在干什么?”子衿已经不想追究杜若将她锁住的事了。那段时间她疏于修炼,杜若的修为已在她之上,她一时不察才被困了起来。若不是被时缨偶然发现,她肯定到现在还被关着。
“姐姐,你记不记得我说过,迟早有一天,你会后悔的?”杜若哀怨道,“我太了解你了,这些事情不是我做,就是你做。与其让姐姐做这个傻瓜,不如我做。这样姐姐和常公子便能得偿所愿,不是很好吗?”
她的确是这么想的。就算是她,也不得不承认常皓是个不错的男人,何况是单纯的子衿?迟早有一天,子衿会为了常皓杀人害人,甚至会为了改变常皓的命格做出更危险的事情,那这些事情由她来做不也很好吗?
“你怎么这么傻?”子衿焦急道,“你快把李公子救回来,不然你会遭受天谴的。”
“我才不要,他该死。”杜若从怀中抽出一把通体晶莹的匕首,这是专门用来降妖的法器,“我不曾爱过谁,或许曾表现出一些心动,但那只是为了让他更爱你罢了。”
她把匕首扎进了心口。
鲜血喷涌而出的时候,她握紧了子衿的手:“姐姐,现在我要施法将这些人的记忆消除……你要记得,以后常公子问起来,你就说所有事情都是你一个人做的。他肯定喜欢你,他说过的……”
慈海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切。他还没有降妖,那妖竟然自杀了?
他决定先找个地方坐下来喝杯茶,静观其变,顺带又抓起桌上的一只螃蟹腿,放进嘴巴里嚼了嚼。
忽然,天上下起了更烂漫的花雨,他吃着吃着,忘了自己怎么会在这里。
半炷香的时间过去,随着这花雨一起消失的,还有那个把匕首扎进心口的女子。
于她而言,除了位列仙班,没有别的追求,当有一天她做了让她再也不能成为仙人的事情,她也就没有了存在的必要。
她选择了无牵无挂地消失,就像这世上没有开过那一朵并蒂莲一样。
奢香茶铺里已经没有了说书人,只有几个干完活搭着褂子说闲话的。
“听说了吗?吴家和李家的婚宴上出了人命,李探花不知道得罪了什么人,等人发现的时候身体都僵了。李家小姐也疯了,吴家瞧着闹心,已经把人送回了娘家。”
“啧啧啧,听说那李家以前做过不少龌龊事……”
子衿将两条腿伸出二楼的围栏,晃呀晃,忽然听到了脚步声。她还以为是杜若,连忙转头:“怎么,今天要去修炼了吗?”
竟是常皓。
他是新科状元郎,很快就要到翰林院入职了,现下也是戴的朱缨,佩的容臭,瞧着丰神俊朗。他的脸早已不残缺,他在街上走,会吸引不少女子的目光。
但他似乎对那些人一点想法也没有。
“我原以为你会晚些动手,或许是过五年、十年,等到我厌倦了复仇的事情。”常皓蹲下来,食指弯了弯,刮了一下子衿的鼻尖,“其实想想,有什么好复仇的,我那时候生气怨怼,是因为我的境遇太糟糕了。”
子衿一怔。
他做这个动作的时候如此自然,笑容如此温柔,但他不知道那时候体会这份感情的是杜若。
可公子啊,子衿想问他,你知不知道这世上有的妖一生都不愿意沾染血腥,是因为她只想位列仙班,一旦沾了,就得用命去还?现在说不愿意复仇不是太晚了吗?
常皓静静地看着她,动了动唇,终于问出那个他许久以前就想问的问题:“杀了他们,对你来说有什么害处吗?”
子衿静默良久,眼眶中似有热气蒸腾。
她深吸一口气,强行压下心头的前尘之事,摇了摇头:“没有。若有,大概就是只能杀他们,再不能杀别人了。”
她已经付出过代价。
常皓抱住她,颇有失而复得的喜悦:“这些天我一直在找你,我很害怕。我想你若还活着,一定在这里,我就来了,没想到你真的在这里。我不要你再杀人了。”
“嗯。”子衿闷闷地回了一声。
他把她的头轻轻摁在自己胸前,许久都不放开。他想,他永远不会松开抱着她的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