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腊月初九,寒风吹,游人不出。
在疾风寒雪之中,偏偏有一抹鲜红在茫茫素洁之中缓缓前行。赶着牛车向临安城跋涉的商贩看到他,不免摇头叹息。
好瘦好高的一位公子,穿得如此单薄,怕是要冻死在这冰天雪地之中。
有人看不过去了,把牛车赶到他身边:“公子,上来吧,看你也是去临安吧?”
那男子抬眸,一张脸白皙清秀,唇心微微发红,似有热疾,眼眸漆黑似炭,俊朗之中又给人一种凛冽感。
赶车人微微惊讶,却见那男子忽然又笑了,快步走过来,搓搓手,道:“人间竟然还有如此热心肠之人,谢啦!”
主人没有招呼,他已经钻进了牛车上的货堆中。
红衣男人惬意地躺下,手垫在脑后,右脚放到左膝盖上,一晃一晃的。
车里还有两三个人,老人睁开了双眼,妇人抱紧了孩子。
“小伙子也去临安?”老人问他。
“不错,我听说临安的南曲汇聚着全天下最美丽的姑娘,不知道是真是假。”
老人和妇人对视一眼。南曲,自然是雅妓长居之地,敢情这公子冒雪赶路是为了逛青楼。
“喀喀,”老人咳嗽了一声,“我们也是第一次去临安,那里人多,好做买卖。”
“卖药材?”红衣男人瞟了眼身后的货物——茯苓、木香、党参、黄芪……
老人的脸被醪糟熏得红扑扑的:“嘿嘿,小本生意,都是从山上采的上好的药材。”
“可是临安人这么有钱,怎么肯出价买私人药材?”
“不,我们是要把药材卖给柳家。”
柳白银,临安赫赫有名的阔少爷,有一整条街的商铺都是柳家的铺子。
红衣男人微微眯眼,似乎想到了什么,幽幽地说:“正好在临安没有落脚的地方,买柳家的宅子或许也不错。”
“公子怕不是在说笑话,”老人哂笑,“柳家出售的宅院岂是一般人买得起的?”
临安寸土寸金,进京赶考的秀才都只能挤在相国寺的澡堂里,只因为那里的花销稍小。
红衣男人乍一看不似考究之人,一进来,竟馨香扑鼻,却也是怪事。
只见他从怀里摸出一张鎏金派令,自己细细读起来,老人和妇人感到好奇,但也不好问。
一车人闷闷地朝临安城而去。
到了临安,红衣男人招呼也不打就消失了,几人卸货的时候,发现车上多了两锭金子。
许是那男人落下的,于是他们捡了起来,笑嘻嘻地收好。
这是不可能还的,一锭金子够他们吃半年了。
红衣男人沿着南熏门往北,路过一汪清池,弯腰洗手时吓了一跳。来人间一趟,要低调行事,可这般低调还是影响了他的帅气与光芒。一息之间,净身术让他恢复了本来的面貌,他这才继续前行,走走停停间,还时不时看一眼自己的派令。
“……现派魇城城主时缨前往临安主持平定妖乱事宜,钦此……”落款签名处印着妖王池绣的王印。
时缨是上次舒墨事件中的功臣。
舒墨曾被玲珑珠困住,不过三五年竟然又生龙活虎了,这会儿正在与自家的小娘子许然亭举行婚礼。
地点定在奢香茶铺。
时缨找了很久才看到张灯结彩的茶铺,几个庸俗不堪的双喜大字已经快被大雪打下来了。
奢香茶铺内客人颇多,多为女子。
好些女子议论纷纷,说那茶铺的老板是个多么多么俊美的男子,可惜眼光差,忽然就娶了一个又矮又丑的主儿,连妆都不会化,整日里素面朝天,像个男人一样。
时缨好不容易挤进去,身边的女子瞟了他一眼。见他红衣青丝,腰系金绫长穗绦,姿态娴雅,一身贵气,细望过去,面如芙蓉月,眉似墨画,双眼钟天地之灵秀,目光清朗,她顿生好感,心若小鹿乱撞,当即不经意地将身子凑了过去。
先知望岁木巫咸也换了一身喜庆的红袍,笑呵呵地坐在高堂上。
旁边的高朋席位上,九头蛇相柳在那儿疯狂地……啃猪蹄。
相柳在数年前曾帮妖王平乱,是下任妖王的重要人选,但这厮不仅不思进取,还整天屁颠屁颠地跟在舒墨身后,丢尽了鬼城的颜面。
时缨偷偷溜到了相柳身边,问:“可还记得我?”
“你?不就是那抓了主人的不知好歹的城主?”
“我今日新官上任,好歹给点面子,”时缨压低声音,“其实我手上现有一张缉妖榜,榜首竟然是个女娃娃,还是个长相甜美的女娃娃。”
“知人知面不知心,”相柳也不自觉压低了声音,“你看看我们老板娘,以前不都是一直用一张男人脸骗人吗?”
时缨想了想,觉得十分有理。
他低头看了一下榜单,榜首是一只名为叶蓁的双身蛇妖,也就是鼎鼎有名的凶兽肥遗。
古籍有云:浑夕之山有蛇,一首两身,六足四翼,出则天下大旱。
不知道为什么她走了歪门邪道,专门靠吸食同伴与人类的精魂修炼,如今修为高深,已经能完全收敛自身气息,让人无法察觉她的动向了。
妖界便是这样,妖修为越高,人们越难发觉那是一只妖,若实力差距明显,又易于分辨了。于是,时时有觊觎时缨内丹的小妖上门挑衅,弄得他烦不胜烦。
正因如此,才会有两只妖精对面不相识的情况。总而言之,有利有弊。
叶蓁是一只娃娃脸小妖,脸粉粉的,圆嘟嘟的,眼睛又大又水灵,但凡她眨眨眼睛撇撇小嘴,是个男人都要丢盔弃甲。
不过那一定不是时缨,他把榜单收起——他可不是见色起意的家伙。
很快到了吉时,新郎新娘拜天地。
“对了,”时缨又压低声音,“人与妖在一起,为妖的不是会死?书上不是写‘为妖者白天不得见日,否则即刻灰飞烟灭’吗?舒墨好不容易逃过魔障,现在怎么又往火坑里跳?”
“那有什么!”相柳啃着猪蹄,“山人自有妙计,船到桥头自然直嘛。以舒墨大人的本事,肯定撑得过百日。”
“那新娘子知不知道舒墨为她如此付出?”
“现在人家高兴还来不及,舒墨大人怎么会说这么扫兴的话?”
“那便是了,人妖殊途。如果我找新娘子,一定找一只妖,省去许多麻烦。”
“妖也有危险,万一你爱上的是像肥遗那样的恶妖呢?”
“笑话,本君哪有这么蠢!”
等到了新郎敬酒的环节,那些喝醉的妖都现出了原形,一只只都露出了尾巴,生出了耳朵、鳞片,整个奢香茶铺变得乌烟瘴气。
新郎舒墨想着,可惜没有凡人,本来应该在凡间办一场,然后在妖界再办一场,如此才算圆满。
夜色深了,他也管不了许多,抱着自家小娘子入了洞房。
时缨和相柳勾肩搭背,一人拎着一坛酒往南曲的方向醉醺醺地前行。
“既有好酒,如何能无美人?”
南曲并非地名,只是对南部曲院街的简称。曲院街上青楼楚馆鳞次栉比,色艺双绝的女子比比皆是,时缨早就有所耳闻。他来人间一趟,自要领略人间风情。
两人跌跌撞撞地入了这烟花柳巷,四周暖香之风不绝,到处都停着华贵的马车,拉车的马都是上等好马。街上并没有揽客的歌女,但是到处都可以听到楼宇内传出的丝竹管弦之声。
“去哪儿?”相柳醉醺醺地问。
“随意找个去处。”时缨一边饮酒,一边无所谓地说。
门前停满马车的,他们也不进去,这么走走停停的,竟然到了金丝巷。
“金丝巷?什么地方?”时缨不解。
“你有所不知,这里的姑娘与曲院街的艺妓比起来差远了,混得惨的或是卖相不好的都会被送到这里卖掉。做生意的都是以前的老油条,人脉广势力大。”
“听你的口气,倒像根老油条。”时缨笑。
“怎么说也跟舒墨大人办了这么多案子,临安的大街小巷、家长里短,没有我相柳不知道的。”
相柳说着转身要走,时缨拉着他:“你干什么?”
“都是残次品,难道不走?”
“残次品才有得看,都包装好了就没有意思了。”时缨搓了搓鼻子,“说不定今晚能碰到上乘货色。”
“捡漏?”相柳摇摇头,“我不去,我多半是给你灌晕了,不然怎么会来这种地方。大人那边还等着我去料理琐事,先走了。”他话音一落,“嗖”的一下没了影子。
时缨嗤笑,相柳斗大的字不识一升,作风倒是正派。他又搓了搓鼻子,酒醒了,将手背在身后进了金丝巷。
金丝巷内四下无人,两旁的屋舍灯火通明。时缨随意挑了一家走进去,好巧不巧,那儿正在做人口买卖的生意。
他发现大多数来这里的人挑的大多是丫鬟,或许是想找两个烧饭丫头。也有来这里寻找漏网之鱼的老鸨,女子被这样转卖是稀松平常的事。
前方,麻袋已经被解开,几个女子低着头缩在一边,脸色都不太好;另外有几个却是气质清丽,平静地站在那儿一言不发;更有甚者昂着头,一脸骄傲,仿佛买主才是货物。
时缨和一个人碰了一下肩膀,说了句“不好意思”,只见那人回眸,是一个身披银色狐裘的贵公子。
他身长八尺,生得十分俊秀,皮肤瓷白无瑕,薄唇艳红,身戴朱缨宝饰,腰佩白玉之环,真的是气派极了。
“无妨。”传来的声音淡淡的。
时缨... -->>
腊月初九,寒风吹,游人不出。
在疾风寒雪之中,偏偏有一抹鲜红在茫茫素洁之中缓缓前行。赶着牛车向临安城跋涉的商贩看到他,不免摇头叹息。
好瘦好高的一位公子,穿得如此单薄,怕是要冻死在这冰天雪地之中。
有人看不过去了,把牛车赶到他身边:“公子,上来吧,看你也是去临安吧?”
那男子抬眸,一张脸白皙清秀,唇心微微发红,似有热疾,眼眸漆黑似炭,俊朗之中又给人一种凛冽感。
赶车人微微惊讶,却见那男子忽然又笑了,快步走过来,搓搓手,道:“人间竟然还有如此热心肠之人,谢啦!”
主人没有招呼,他已经钻进了牛车上的货堆中。
红衣男人惬意地躺下,手垫在脑后,右脚放到左膝盖上,一晃一晃的。
车里还有两三个人,老人睁开了双眼,妇人抱紧了孩子。
“小伙子也去临安?”老人问他。
“不错,我听说临安的南曲汇聚着全天下最美丽的姑娘,不知道是真是假。”
老人和妇人对视一眼。南曲,自然是雅妓长居之地,敢情这公子冒雪赶路是为了逛青楼。
“喀喀,”老人咳嗽了一声,“我们也是第一次去临安,那里人多,好做买卖。”
“卖药材?”红衣男人瞟了眼身后的货物——茯苓、木香、党参、黄芪……
老人的脸被醪糟熏得红扑扑的:“嘿嘿,小本生意,都是从山上采的上好的药材。”
“可是临安人这么有钱,怎么肯出价买私人药材?”
“不,我们是要把药材卖给柳家。”
柳白银,临安赫赫有名的阔少爷,有一整条街的商铺都是柳家的铺子。
红衣男人微微眯眼,似乎想到了什么,幽幽地说:“正好在临安没有落脚的地方,买柳家的宅子或许也不错。”
“公子怕不是在说笑话,”老人哂笑,“柳家出售的宅院岂是一般人买得起的?”
临安寸土寸金,进京赶考的秀才都只能挤在相国寺的澡堂里,只因为那里的花销稍小。
红衣男人乍一看不似考究之人,一进来,竟馨香扑鼻,却也是怪事。
只见他从怀里摸出一张鎏金派令,自己细细读起来,老人和妇人感到好奇,但也不好问。
一车人闷闷地朝临安城而去。
到了临安,红衣男人招呼也不打就消失了,几人卸货的时候,发现车上多了两锭金子。
许是那男人落下的,于是他们捡了起来,笑嘻嘻地收好。
这是不可能还的,一锭金子够他们吃半年了。
红衣男人沿着南熏门往北,路过一汪清池,弯腰洗手时吓了一跳。来人间一趟,要低调行事,可这般低调还是影响了他的帅气与光芒。一息之间,净身术让他恢复了本来的面貌,他这才继续前行,走走停停间,还时不时看一眼自己的派令。
“……现派魇城城主时缨前往临安主持平定妖乱事宜,钦此……”落款签名处印着妖王池绣的王印。
时缨是上次舒墨事件中的功臣。
舒墨曾被玲珑珠困住,不过三五年竟然又生龙活虎了,这会儿正在与自家的小娘子许然亭举行婚礼。
地点定在奢香茶铺。
时缨找了很久才看到张灯结彩的茶铺,几个庸俗不堪的双喜大字已经快被大雪打下来了。
奢香茶铺内客人颇多,多为女子。
好些女子议论纷纷,说那茶铺的老板是个多么多么俊美的男子,可惜眼光差,忽然就娶了一个又矮又丑的主儿,连妆都不会化,整日里素面朝天,像个男人一样。
时缨好不容易挤进去,身边的女子瞟了他一眼。见他红衣青丝,腰系金绫长穗绦,姿态娴雅,一身贵气,细望过去,面如芙蓉月,眉似墨画,双眼钟天地之灵秀,目光清朗,她顿生好感,心若小鹿乱撞,当即不经意地将身子凑了过去。
先知望岁木巫咸也换了一身喜庆的红袍,笑呵呵地坐在高堂上。
旁边的高朋席位上,九头蛇相柳在那儿疯狂地……啃猪蹄。
相柳在数年前曾帮妖王平乱,是下任妖王的重要人选,但这厮不仅不思进取,还整天屁颠屁颠地跟在舒墨身后,丢尽了鬼城的颜面。
时缨偷偷溜到了相柳身边,问:“可还记得我?”
“你?不就是那抓了主人的不知好歹的城主?”
“我今日新官上任,好歹给点面子,”时缨压低声音,“其实我手上现有一张缉妖榜,榜首竟然是个女娃娃,还是个长相甜美的女娃娃。”
“知人知面不知心,”相柳也不自觉压低了声音,“你看看我们老板娘,以前不都是一直用一张男人脸骗人吗?”
时缨想了想,觉得十分有理。
他低头看了一下榜单,榜首是一只名为叶蓁的双身蛇妖,也就是鼎鼎有名的凶兽肥遗。
古籍有云:浑夕之山有蛇,一首两身,六足四翼,出则天下大旱。
不知道为什么她走了歪门邪道,专门靠吸食同伴与人类的精魂修炼,如今修为高深,已经能完全收敛自身气息,让人无法察觉她的动向了。
妖界便是这样,妖修为越高,人们越难发觉那是一只妖,若实力差距明显,又易于分辨了。于是,时时有觊觎时缨内丹的小妖上门挑衅,弄得他烦不胜烦。
正因如此,才会有两只妖精对面不相识的情况。总而言之,有利有弊。
叶蓁是一只娃娃脸小妖,脸粉粉的,圆嘟嘟的,眼睛又大又水灵,但凡她眨眨眼睛撇撇小嘴,是个男人都要丢盔弃甲。
不过那一定不是时缨,他把榜单收起——他可不是见色起意的家伙。
很快到了吉时,新郎新娘拜天地。
“对了,”时缨又压低声音,“人与妖在一起,为妖的不是会死?书上不是写‘为妖者白天不得见日,否则即刻灰飞烟灭’吗?舒墨好不容易逃过魔障,现在怎么又往火坑里跳?”
“那有什么!”相柳啃着猪蹄,“山人自有妙计,船到桥头自然直嘛。以舒墨大人的本事,肯定撑得过百日。”
“那新娘子知不知道舒墨为她如此付出?”
“现在人家高兴还来不及,舒墨大人怎么会说这么扫兴的话?”
“那便是了,人妖殊途。如果我找新娘子,一定找一只妖,省去许多麻烦。”
“妖也有危险,万一你爱上的是像肥遗那样的恶妖呢?”
“笑话,本君哪有这么蠢!”
等到了新郎敬酒的环节,那些喝醉的妖都现出了原形,一只只都露出了尾巴,生出了耳朵、鳞片,整个奢香茶铺变得乌烟瘴气。
新郎舒墨想着,可惜没有凡人,本来应该在凡间办一场,然后在妖界再办一场,如此才算圆满。
夜色深了,他也管不了许多,抱着自家小娘子入了洞房。
时缨和相柳勾肩搭背,一人拎着一坛酒往南曲的方向醉醺醺地前行。
“既有好酒,如何能无美人?”
南曲并非地名,只是对南部曲院街的简称。曲院街上青楼楚馆鳞次栉比,色艺双绝的女子比比皆是,时缨早就有所耳闻。他来人间一趟,自要领略人间风情。
两人跌跌撞撞地入了这烟花柳巷,四周暖香之风不绝,到处都停着华贵的马车,拉车的马都是上等好马。街上并没有揽客的歌女,但是到处都可以听到楼宇内传出的丝竹管弦之声。
“去哪儿?”相柳醉醺醺地问。
“随意找个去处。”时缨一边饮酒,一边无所谓地说。
门前停满马车的,他们也不进去,这么走走停停的,竟然到了金丝巷。
“金丝巷?什么地方?”时缨不解。
“你有所不知,这里的姑娘与曲院街的艺妓比起来差远了,混得惨的或是卖相不好的都会被送到这里卖掉。做生意的都是以前的老油条,人脉广势力大。”
“听你的口气,倒像根老油条。”时缨笑。
“怎么说也跟舒墨大人办了这么多案子,临安的大街小巷、家长里短,没有我相柳不知道的。”
相柳说着转身要走,时缨拉着他:“你干什么?”
“都是残次品,难道不走?”
“残次品才有得看,都包装好了就没有意思了。”时缨搓了搓鼻子,“说不定今晚能碰到上乘货色。”
“捡漏?”相柳摇摇头,“我不去,我多半是给你灌晕了,不然怎么会来这种地方。大人那边还等着我去料理琐事,先走了。”他话音一落,“嗖”的一下没了影子。
时缨嗤笑,相柳斗大的字不识一升,作风倒是正派。他又搓了搓鼻子,酒醒了,将手背在身后进了金丝巷。
金丝巷内四下无人,两旁的屋舍灯火通明。时缨随意挑了一家走进去,好巧不巧,那儿正在做人口买卖的生意。
他发现大多数来这里的人挑的大多是丫鬟,或许是想找两个烧饭丫头。也有来这里寻找漏网之鱼的老鸨,女子被这样转卖是稀松平常的事。
前方,麻袋已经被解开,几个女子低着头缩在一边,脸色都不太好;另外有几个却是气质清丽,平静地站在那儿一言不发;更有甚者昂着头,一脸骄傲,仿佛买主才是货物。
时缨和一个人碰了一下肩膀,说了句“不好意思”,只见那人回眸,是一个身披银色狐裘的贵公子。
他身长八尺,生得十分俊秀,皮肤瓷白无瑕,薄唇艳红,身戴朱缨宝饰,腰佩白玉之环,真的是气派极了。
“无妨。”传来的声音淡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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