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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之琬怕她嫌弃自己:“我不会,但小娘子若是给我些时间,我能很快就学会。”
千花想了想,觉得还是自己的小命重要——要是为了报复他,玩丢了自己的命,那可就太得不偿失了,遂放弃了要他赶车的想法。
反正来日方长,有的是时间收拾他。
回到孟府,崔录事对管事福伯说明了来意,福伯还在看狐之琬,发愁将他安排在哪里,千花便抢着说道:“放在我院子里吧,找些体力活给他做,脏些累些也不要紧。”
福伯瞅了瞅狐之琬的小身板,感觉有点儿摒不牢,可女郎既然提出来了,他也只能依着她的吩咐去做。
“既然来了孟府做奴仆,以前的名姓就不便用了,我会给你起个名号……”
福伯提起了,千花才知道下人们到了孟府是要重新起名的,便对福伯说道:“人是我带回来,便由我来起吧。”
福伯自然不会违逆她,便应了。
千花想着要给他一个低贱的名字,叫他永远也傲不起来。这时她看见脚边有一片落叶——春天本是万物生长的季节,落叶并不多见,于是她一拍手:“有了,就叫落叶吧!”
听起来就很惨的样子。
“这……”福伯犯难了:“小姐,这名字不太吉利……”
就算只是一个奴仆,讨点彩头的名字总归要好些。
千花想一想,觉得挺有道理——万一名字太衰,影响到孟府也不好,于是又想了想,道:“那就一叶吧。”还是一片落叶的意思,但听起来要好多了。
福伯虽觉得这名字还是不够吉利,好在没有太差,便勉为其难地应下了。
“谢谢女郎赐名。”狐之琬这才放下心来,赐予他名字,便是不会赶他走了。他适时改了口,从外人称呼的“小娘子”改成了“女郎”。
千花心道他果然虚伪,以他的傲性,心里只怕将她祖宗十八代都骂了个遍,面子上却还做出感恩戴德的模样,真叫人恶心。
但凡新入府的官奴婢,都须得先经历一段时间的教导,千花这才知道,想要看一叶的洋相,还得等一段时间。
家里怎么会有这么多规矩,她懊恼地想,都跟福伯说了叫他倒夜香也行,她以为倒夜香就不用那么久了,可福伯说孟府里头就算只是个倒夜香的也不能丢人。
教导下人的地方,自然不是高贵的女郎该去的地方,按照福伯的说法,千花至少要一个月以后才能再见到一叶。
然后千花就眼睁睁地看着一叶被带走了。
夜里孟纶与孟随回到家里,福伯提起新来的官奴婢将会放在千花的小院里,小姐亲自取了名字。原本并未将他放在心上的两人,顿时觉得有些微妙,命福伯将一叶带去见他们。
照他们原先的想法,随意丢在某个庄子里打杂便是,也不碍什么事;放在千花身边可就大大不同了。
面对一位一品官及一位七品官,一叶面上只有恭敬,并无拘谨与惧色。
“他人倒是挺聪明的,教他的规矩一学就会,学得比谁都快。”虽说仅相处了不多的时辰,福伯对他却满意得很。
孟随翻完一叶的身份文书,抬眸细细打量着他。
眼前这个官奴婢相貌端正,仪表堂堂,并无劳苦过的痕迹。被籍没之前也是位养尊处优的公子,文书上并没有详细写明他籍没之前个人声名如何,对于罪人的家属,没有人会在意这个。
这个原名狐之琬的少年来自外地,父亲在外地做官,年前犯了事被斩首,家中还有一位母亲与弟弟,皆被发配去了边远之地,只他因为琴艺好,才得以入了太常寺。
音声人与官奴婢虽说都是贱籍,但音声人尚可婚同百姓,官奴婢连与百姓通婚的资格也没有;且若为音声人,得到赏赐的机会也多些,本朝许多音声人在不必上番的半年里,都住着大宅深院,其中有些人甚至连朝中官员也不放在眼里,欺民霸市。官奴婢比起音声人也有好处,那就是获得赦免的机会比音声人大些。
但无论官奴婢还是音声人,获得赦免的机会其实都小得可怜,最近一次赦免贱籍,还是两百多年前改朝换代之时,所以基本没有音声人愿意去当官奴婢。
在见到他之前,孟随以为是自家妹妹可怜他,一定要带他回来,他自己是不情愿的;然而看他面色,似乎甘之如饴的样子。
“我问你一句话,你须得老实回答,否则我会教你明白什么叫做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孟随冷冷地盯视着他:“你接近我阿妹,有什么企图?”
“小的并无企图。”一叶略有些茫然地看着他:“小的在太常寺受人欺负,女郎救了我,所以才甘愿为女郎做奴仆,以报女郎之恩。”
尽管女郎救了他以后,有时候行事叫人觉得奇怪。
这么单纯?孟随是不太信的。如果是位小姑娘,他还会信一信,小姑娘养在闺阁之中,性子单纯些很常见;少年就不一样了,尤其像他这种原先家境不错、突逢变故的人,说不得藏了什么肮脏心思。
“我不信。”他冷笑道:“我阿妹单纯容易上当,我可不。你若老实交代,尚得善终;若不老实,别怪我不客气。我有的是法子叫你说实话。”
“公子明鉴,除了想要报答女郎,小的确实有点自己的小心思。”面对这种质疑,若对方不肯信,自己无论怎样辩解都是无用的,一叶虽不记得以前的事了,脑子却还是很清楚的。他略有些羞愧地道出“小心思”:“在太常寺时常受人欺负,小的打不过他们,想着女郎心善,家教那样好,府中必定管理有度,至少不必每日挨受拳脚。”
“公子,我叫人检查过,他身上确实有许多淤紫伤痕,一看就是时常挨打的。”这时福伯补充道。福伯年岁大,见的人也多,通常只看一个人的眼神就能断定这个人的脾性如何,眼前的少年人很聪明,但也单纯得紧。“他进京前大概是受了什么打击,过去的事情全不记得了,大夫说他脑中有淤血,头部大概曾受过重伤。”
福伯在府中多年,对孟氏父子忠心得很,他的话,孟随是不怀疑的。
但他仍旧不太放心。
福伯说他失忆了,那现在无论问什么都是没用的了,没必要多浪费时间。
“叫人带他去暗房。”孟随吩咐道:“福伯,我不是不信你,但你也知道我与阿爹最怕千花有事,她身边的人必不能有丝毫闪失。”
“我省得,这就去安排。”福伯应道。
孟随所说的“暗房”,是大多数达官贵人家里私设的牢狱。得势的世族不仅有权私审犯了事的家奴,捉到了入内盗窃的贼匪,也有同样的权利,因而在他们府上,“暗房”很是常见。
既是私牢,总归会有些见不得人的手段。
福伯还挺喜欢这个少年的,低声嘱咐他:“老爷和公子同女郎一般心善,你只要照实说,他们绝不会为难你。”... -->>
狐之琬怕她嫌弃自己:“我不会,但小娘子若是给我些时间,我能很快就学会。”
千花想了想,觉得还是自己的小命重要——要是为了报复他,玩丢了自己的命,那可就太得不偿失了,遂放弃了要他赶车的想法。
反正来日方长,有的是时间收拾他。
回到孟府,崔录事对管事福伯说明了来意,福伯还在看狐之琬,发愁将他安排在哪里,千花便抢着说道:“放在我院子里吧,找些体力活给他做,脏些累些也不要紧。”
福伯瞅了瞅狐之琬的小身板,感觉有点儿摒不牢,可女郎既然提出来了,他也只能依着她的吩咐去做。
“既然来了孟府做奴仆,以前的名姓就不便用了,我会给你起个名号……”
福伯提起了,千花才知道下人们到了孟府是要重新起名的,便对福伯说道:“人是我带回来,便由我来起吧。”
福伯自然不会违逆她,便应了。
千花想着要给他一个低贱的名字,叫他永远也傲不起来。这时她看见脚边有一片落叶——春天本是万物生长的季节,落叶并不多见,于是她一拍手:“有了,就叫落叶吧!”
听起来就很惨的样子。
“这……”福伯犯难了:“小姐,这名字不太吉利……”
就算只是一个奴仆,讨点彩头的名字总归要好些。
千花想一想,觉得挺有道理——万一名字太衰,影响到孟府也不好,于是又想了想,道:“那就一叶吧。”还是一片落叶的意思,但听起来要好多了。
福伯虽觉得这名字还是不够吉利,好在没有太差,便勉为其难地应下了。
“谢谢女郎赐名。”狐之琬这才放下心来,赐予他名字,便是不会赶他走了。他适时改了口,从外人称呼的“小娘子”改成了“女郎”。
千花心道他果然虚伪,以他的傲性,心里只怕将她祖宗十八代都骂了个遍,面子上却还做出感恩戴德的模样,真叫人恶心。
但凡新入府的官奴婢,都须得先经历一段时间的教导,千花这才知道,想要看一叶的洋相,还得等一段时间。
家里怎么会有这么多规矩,她懊恼地想,都跟福伯说了叫他倒夜香也行,她以为倒夜香就不用那么久了,可福伯说孟府里头就算只是个倒夜香的也不能丢人。
教导下人的地方,自然不是高贵的女郎该去的地方,按照福伯的说法,千花至少要一个月以后才能再见到一叶。
然后千花就眼睁睁地看着一叶被带走了。
夜里孟纶与孟随回到家里,福伯提起新来的官奴婢将会放在千花的小院里,小姐亲自取了名字。原本并未将他放在心上的两人,顿时觉得有些微妙,命福伯将一叶带去见他们。
照他们原先的想法,随意丢在某个庄子里打杂便是,也不碍什么事;放在千花身边可就大大不同了。
面对一位一品官及一位七品官,一叶面上只有恭敬,并无拘谨与惧色。
“他人倒是挺聪明的,教他的规矩一学就会,学得比谁都快。”虽说仅相处了不多的时辰,福伯对他却满意得很。
孟随翻完一叶的身份文书,抬眸细细打量着他。
眼前这个官奴婢相貌端正,仪表堂堂,并无劳苦过的痕迹。被籍没之前也是位养尊处优的公子,文书上并没有详细写明他籍没之前个人声名如何,对于罪人的家属,没有人会在意这个。
这个原名狐之琬的少年来自外地,父亲在外地做官,年前犯了事被斩首,家中还有一位母亲与弟弟,皆被发配去了边远之地,只他因为琴艺好,才得以入了太常寺。
音声人与官奴婢虽说都是贱籍,但音声人尚可婚同百姓,官奴婢连与百姓通婚的资格也没有;且若为音声人,得到赏赐的机会也多些,本朝许多音声人在不必上番的半年里,都住着大宅深院,其中有些人甚至连朝中官员也不放在眼里,欺民霸市。官奴婢比起音声人也有好处,那就是获得赦免的机会比音声人大些。
但无论官奴婢还是音声人,获得赦免的机会其实都小得可怜,最近一次赦免贱籍,还是两百多年前改朝换代之时,所以基本没有音声人愿意去当官奴婢。
在见到他之前,孟随以为是自家妹妹可怜他,一定要带他回来,他自己是不情愿的;然而看他面色,似乎甘之如饴的样子。
“我问你一句话,你须得老实回答,否则我会教你明白什么叫做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孟随冷冷地盯视着他:“你接近我阿妹,有什么企图?”
“小的并无企图。”一叶略有些茫然地看着他:“小的在太常寺受人欺负,女郎救了我,所以才甘愿为女郎做奴仆,以报女郎之恩。”
尽管女郎救了他以后,有时候行事叫人觉得奇怪。
这么单纯?孟随是不太信的。如果是位小姑娘,他还会信一信,小姑娘养在闺阁之中,性子单纯些很常见;少年就不一样了,尤其像他这种原先家境不错、突逢变故的人,说不得藏了什么肮脏心思。
“我不信。”他冷笑道:“我阿妹单纯容易上当,我可不。你若老实交代,尚得善终;若不老实,别怪我不客气。我有的是法子叫你说实话。”
“公子明鉴,除了想要报答女郎,小的确实有点自己的小心思。”面对这种质疑,若对方不肯信,自己无论怎样辩解都是无用的,一叶虽不记得以前的事了,脑子却还是很清楚的。他略有些羞愧地道出“小心思”:“在太常寺时常受人欺负,小的打不过他们,想着女郎心善,家教那样好,府中必定管理有度,至少不必每日挨受拳脚。”
“公子,我叫人检查过,他身上确实有许多淤紫伤痕,一看就是时常挨打的。”这时福伯补充道。福伯年岁大,见的人也多,通常只看一个人的眼神就能断定这个人的脾性如何,眼前的少年人很聪明,但也单纯得紧。“他进京前大概是受了什么打击,过去的事情全不记得了,大夫说他脑中有淤血,头部大概曾受过重伤。”
福伯在府中多年,对孟氏父子忠心得很,他的话,孟随是不怀疑的。
但他仍旧不太放心。
福伯说他失忆了,那现在无论问什么都是没用的了,没必要多浪费时间。
“叫人带他去暗房。”孟随吩咐道:“福伯,我不是不信你,但你也知道我与阿爹最怕千花有事,她身边的人必不能有丝毫闪失。”
“我省得,这就去安排。”福伯应道。
孟随所说的“暗房”,是大多数达官贵人家里私设的牢狱。得势的世族不仅有权私审犯了事的家奴,捉到了入内盗窃的贼匪,也有同样的权利,因而在他们府上,“暗房”很是常见。
既是私牢,总归会有些见不得人的手段。
福伯还挺喜欢这个少年的,低声嘱咐他:“老爷和公子同女郎一般心善,你只要照实说,他们绝不会为难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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