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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年,我认为自己的心里有问题。因为我是个女子,见到任何一个英俊的男人都不会心动,但见到美丽的女子却会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直到我重读少女之心与第二性及很多很多心理医生之后,我对自己有了些释然,原来自己也很正常。
我们家除了我父亲外,可以算得了是女儿国。五朵金花,各有千秋。我最小。我们家是半边户,父亲常年在城里工作,逢年过节才回来。所以,我在女性的环境里成长,习惯了并喜欢着女性的似水柔情,更渴望男性的阳光与坚强。我有恋父情结。
我的邻居比我大十岁,小学毕业后,就守护我们家后面的桃山。他常常给我桃子,给我一分两分或五分的硬币,可以在我们村子里的代销店买十粒以上的水果糖。我那时只嘴馋,却很少有零花钱,只有盼星星盼月亮一样盼父亲从城里回来给我一分钱或两分钱。我很自然喜欢上了我的邻居。喜欢他背着我在晒谷坪里看电影。喜欢他的宽肩。
八岁那年,在山上,在半尺高的糜烂的枫树叶上,十八岁的邻居叫我脱裤子。我还不知道那是怎么回事。很自然地脱了。那一脱我没了童贞。邻居叫我不要对任何人说起。我说好。邻居给了我好多好多硬币,在我的记忆中,是最多的一次。
我信守着承诺。果然没对任何人说起。
五年级时,我知道了那是见不得人的事。我的胸前有了两个微微降起的薄蒂,我有了月经。那个嘴馋的我什么东西都不想吃了,什么男的也不愿见了,我开始了自卑,孤僻,沉默寡言。
春艳坐在我的前面,老师的得意门生。很爱笑,一口洁白的鱼牙。常常反过脸逗我说话,课间拖我去与她们一起玩。春艳家里穷,但历来第一的成绩给她争了脸。她有清高的资本,她并不同别的人说话,不知怎的,却总是反过身来同我说话,我有自己的污点,并不想同她过于亲密。我只答她的话,并不问她话。她好像也不在意,常常盯着我看。我心里害怕,我怕她看穿使我不敢抬头的秘密,我的伤口。可是我喜欢看她笑,象山茶花开。
离小学毕业还有一个月的时候,有一天下课,春艳在我的文具盒里压了张字条——希望我们燃起友谊的火花。我回了一张字条——好。
我们不再说话,一前一后,近在咫尺,却天天传字条。她说她的家境,她的理想,她的悲伤。我并不说我的事情,见不得人的事情。只是平静地安抚她,我认为她的悲伤远不及我。她的悲伤可以密补,我呢,什么金银财宝都换不回了。
小学毕业,我随父迁往了城里。父亲当时没有分到住房,我寄住在伯父家里。我变得更加自自卑,孤僻,沉默寡言。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唯有春艳每星期的必不可少的一封信,成了我最大的安慰。除了那件见不得人的事外,我什么事情也对她说。
初二时,有一天晚自习,我从学校的理发店理了个女式男发走出来,很多走在我前面的女生回过头看我,我不知道怎么回事。回到教室,我们班的同学也不约而同地将目光投向我。我的成绩并不好,中下,从来没人如此关注过我。我后面那个成绩也不好的女生悄悄告诉我,说我长得像郭富城,有着陈百强的忧郁。
我第一次从镜子里细细端详自己,是像郭富城,但比郭富城的线条要清秀与柔和。我美,可是我更心痛。我比所有的女生都少了一样“宝贝”
初三时,我受不也男生与女生艳羡的眼光,我从她们的目光里看到的尽是自己的羞耻。我只觉得全天下人都看到了我不为人知的羞耻。
终于,在一个落叶纷飞的早晨,我从伯父家出走。鬼使神差地,我居然我跑到了老家的唯一中学——春艳就读的学校。我并没在信里向春艳提及有关的一点一滴。
步行了一天一夜的我飘落在校刊下的乒乓球台边。校刊上写满了春艳的名字。我站在那里呆呆地看。良久,我发觉一个异常漂亮的女生正在注视着我,在我还没来得及认出她时,她惊喜地啊了一声,山花!山花!我昨晚梦见你来了这里,你还真来了!你咋啦?!
我呆呆地看着春艳。两年的时光,已经将她洗涤得婀娜多姿,满目含情。她似乎明白了一切,从同学那里借钱扶着我买快餐面给我吃。我什么都没说,狼吞虎咽起来。她看着我泪光闪烁。
这一年里的这一天里的这一时间里,春艳是在上体育课。春艳是在第一时间里凭直觉径直跑到我所站立的位置的。
此时的春艳,是全校的名人。大考小考县城里的比赛都是冠军。
在春艳及父亲的安排下,我与春艳又成了同班同学。坐在同一排,中间隔一张课桌。都是住校生。床与床紧挨着,头对头。
如果春艳是因为成绩太出色被所有同学羡慕嫉妒排斥,那么我则是因为外表与气质及春艳对我的好也跟着受羡慕与排斥。
春艳帮我打水,春艳从家里带的好吃的东西往我碗里送,春艳为我做笔记我已经不同春艳说什么了,我只是偶尔看她一眼,但我发觉我看她的时候,她的脸通红通红,像搽了胭脂。
春艳常常给我写信,我们那么近。问我为什么不同她说话,说全世界的人都可以不理她,但我不可以不理她。为什么我要对她冷冰冰?!
我不是不想理她,只是心里觉得已配不上做她的朋友。我的成绩那么差,污点那么大。我不只是不敢同她说话,连抬头走路的勇气都没有。我几乎自闭。
一天午后,阳光懒洋洋地洒在乡间的黄泥马路上。我去亲戚家没回校,春艳以为我又出走,带着好几个同学找了我一夜。第二天早上我回来,春艳看着我泪如泉涌,为什么不能告诉我一声,我好担心你,我不准你走。你要是再走,我怎么向你父母交待?!我喉咙哽咽,只淡淡地说了句,你放心,我不会出走了。
春艳心里背着各种各样的负担,她的母亲常年重病在家,自己的学费全是亲戚们资助。穿的是亲戚们的旧衣服。不拼命考出去,日子无法想象。她还要担心着我这个与她毫无血缘关系的人。
在我心里,我冻结受伤的心,已被春艳的温情与关怀一天一天地融化。虽然她比我少一岁,我总觉得她像我母亲,像我姐。
我常想,要是我是个男的,一定非她不娶。
一日晚上,我们头与头睡着,黑暗中,我将手伸出被窝的时候,偶然间砬到另一只软乎乎的手。我知道那是春艳的手。我一阵颤栗,惊喜。与她相知了那么多年,牵过几次手,是在小学。来这里以后,话都极少说,像隔着几座山。她的手很快地有了反应。我们的手很自然而汗湿地握在了一起。
我很贪恋她手指的柔软与温度,我觉得踏实而心安。不知道她是不是也觉得我的手是一种安慰,虽然我们没有说太多的话,但彼此都觉得亲切。后来有几个晚上,我们的手有意地又握在了一起。那是无声的交流与支撑,是彼此的温暖。
与她有了身体上的接触,是两年后的一个晚上。
她在另外一个城市读卫校,是护士班。全是清一色的女生。我读商校。我们书信不断,思念之情与日俱增。因为地理位置的关系,我们又分别了整整两年。
两年后,我分到老家的粮站实习,她放寒假回家。回家的第二天她就迫不急待地去看我。
那天天很冷,她穿着一件粉红色的羽绒衣,脸通红通红的。十七岁的她,有一种我无法形容的美丽。像含苞的玫瑰,朝露欲滴。反正我心里有一种想抱她的感觉。她也许一样。我穿着军大衣,一身的橄榄绿。看着她的眼睛,她不敢与我对视,有些呆然。
晚上,她没回去。我床上的被子... -->>
有很多年,我认为自己的心里有问题。因为我是个女子,见到任何一个英俊的男人都不会心动,但见到美丽的女子却会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直到我重读少女之心与第二性及很多很多心理医生之后,我对自己有了些释然,原来自己也很正常。
我们家除了我父亲外,可以算得了是女儿国。五朵金花,各有千秋。我最小。我们家是半边户,父亲常年在城里工作,逢年过节才回来。所以,我在女性的环境里成长,习惯了并喜欢着女性的似水柔情,更渴望男性的阳光与坚强。我有恋父情结。
我的邻居比我大十岁,小学毕业后,就守护我们家后面的桃山。他常常给我桃子,给我一分两分或五分的硬币,可以在我们村子里的代销店买十粒以上的水果糖。我那时只嘴馋,却很少有零花钱,只有盼星星盼月亮一样盼父亲从城里回来给我一分钱或两分钱。我很自然喜欢上了我的邻居。喜欢他背着我在晒谷坪里看电影。喜欢他的宽肩。
八岁那年,在山上,在半尺高的糜烂的枫树叶上,十八岁的邻居叫我脱裤子。我还不知道那是怎么回事。很自然地脱了。那一脱我没了童贞。邻居叫我不要对任何人说起。我说好。邻居给了我好多好多硬币,在我的记忆中,是最多的一次。
我信守着承诺。果然没对任何人说起。
五年级时,我知道了那是见不得人的事。我的胸前有了两个微微降起的薄蒂,我有了月经。那个嘴馋的我什么东西都不想吃了,什么男的也不愿见了,我开始了自卑,孤僻,沉默寡言。
春艳坐在我的前面,老师的得意门生。很爱笑,一口洁白的鱼牙。常常反过脸逗我说话,课间拖我去与她们一起玩。春艳家里穷,但历来第一的成绩给她争了脸。她有清高的资本,她并不同别的人说话,不知怎的,却总是反过身来同我说话,我有自己的污点,并不想同她过于亲密。我只答她的话,并不问她话。她好像也不在意,常常盯着我看。我心里害怕,我怕她看穿使我不敢抬头的秘密,我的伤口。可是我喜欢看她笑,象山茶花开。
离小学毕业还有一个月的时候,有一天下课,春艳在我的文具盒里压了张字条——希望我们燃起友谊的火花。我回了一张字条——好。
我们不再说话,一前一后,近在咫尺,却天天传字条。她说她的家境,她的理想,她的悲伤。我并不说我的事情,见不得人的事情。只是平静地安抚她,我认为她的悲伤远不及我。她的悲伤可以密补,我呢,什么金银财宝都换不回了。
小学毕业,我随父迁往了城里。父亲当时没有分到住房,我寄住在伯父家里。我变得更加自自卑,孤僻,沉默寡言。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唯有春艳每星期的必不可少的一封信,成了我最大的安慰。除了那件见不得人的事外,我什么事情也对她说。
初二时,有一天晚自习,我从学校的理发店理了个女式男发走出来,很多走在我前面的女生回过头看我,我不知道怎么回事。回到教室,我们班的同学也不约而同地将目光投向我。我的成绩并不好,中下,从来没人如此关注过我。我后面那个成绩也不好的女生悄悄告诉我,说我长得像郭富城,有着陈百强的忧郁。
我第一次从镜子里细细端详自己,是像郭富城,但比郭富城的线条要清秀与柔和。我美,可是我更心痛。我比所有的女生都少了一样“宝贝”
初三时,我受不也男生与女生艳羡的眼光,我从她们的目光里看到的尽是自己的羞耻。我只觉得全天下人都看到了我不为人知的羞耻。
终于,在一个落叶纷飞的早晨,我从伯父家出走。鬼使神差地,我居然我跑到了老家的唯一中学——春艳就读的学校。我并没在信里向春艳提及有关的一点一滴。
步行了一天一夜的我飘落在校刊下的乒乓球台边。校刊上写满了春艳的名字。我站在那里呆呆地看。良久,我发觉一个异常漂亮的女生正在注视着我,在我还没来得及认出她时,她惊喜地啊了一声,山花!山花!我昨晚梦见你来了这里,你还真来了!你咋啦?!
我呆呆地看着春艳。两年的时光,已经将她洗涤得婀娜多姿,满目含情。她似乎明白了一切,从同学那里借钱扶着我买快餐面给我吃。我什么都没说,狼吞虎咽起来。她看着我泪光闪烁。
这一年里的这一天里的这一时间里,春艳是在上体育课。春艳是在第一时间里凭直觉径直跑到我所站立的位置的。
此时的春艳,是全校的名人。大考小考县城里的比赛都是冠军。
在春艳及父亲的安排下,我与春艳又成了同班同学。坐在同一排,中间隔一张课桌。都是住校生。床与床紧挨着,头对头。
如果春艳是因为成绩太出色被所有同学羡慕嫉妒排斥,那么我则是因为外表与气质及春艳对我的好也跟着受羡慕与排斥。
春艳帮我打水,春艳从家里带的好吃的东西往我碗里送,春艳为我做笔记我已经不同春艳说什么了,我只是偶尔看她一眼,但我发觉我看她的时候,她的脸通红通红,像搽了胭脂。
春艳常常给我写信,我们那么近。问我为什么不同她说话,说全世界的人都可以不理她,但我不可以不理她。为什么我要对她冷冰冰?!
我不是不想理她,只是心里觉得已配不上做她的朋友。我的成绩那么差,污点那么大。我不只是不敢同她说话,连抬头走路的勇气都没有。我几乎自闭。
一天午后,阳光懒洋洋地洒在乡间的黄泥马路上。我去亲戚家没回校,春艳以为我又出走,带着好几个同学找了我一夜。第二天早上我回来,春艳看着我泪如泉涌,为什么不能告诉我一声,我好担心你,我不准你走。你要是再走,我怎么向你父母交待?!我喉咙哽咽,只淡淡地说了句,你放心,我不会出走了。
春艳心里背着各种各样的负担,她的母亲常年重病在家,自己的学费全是亲戚们资助。穿的是亲戚们的旧衣服。不拼命考出去,日子无法想象。她还要担心着我这个与她毫无血缘关系的人。
在我心里,我冻结受伤的心,已被春艳的温情与关怀一天一天地融化。虽然她比我少一岁,我总觉得她像我母亲,像我姐。
我常想,要是我是个男的,一定非她不娶。
一日晚上,我们头与头睡着,黑暗中,我将手伸出被窝的时候,偶然间砬到另一只软乎乎的手。我知道那是春艳的手。我一阵颤栗,惊喜。与她相知了那么多年,牵过几次手,是在小学。来这里以后,话都极少说,像隔着几座山。她的手很快地有了反应。我们的手很自然而汗湿地握在了一起。
我很贪恋她手指的柔软与温度,我觉得踏实而心安。不知道她是不是也觉得我的手是一种安慰,虽然我们没有说太多的话,但彼此都觉得亲切。后来有几个晚上,我们的手有意地又握在了一起。那是无声的交流与支撑,是彼此的温暖。
与她有了身体上的接触,是两年后的一个晚上。
她在另外一个城市读卫校,是护士班。全是清一色的女生。我读商校。我们书信不断,思念之情与日俱增。因为地理位置的关系,我们又分别了整整两年。
两年后,我分到老家的粮站实习,她放寒假回家。回家的第二天她就迫不急待地去看我。
那天天很冷,她穿着一件粉红色的羽绒衣,脸通红通红的。十七岁的她,有一种我无法形容的美丽。像含苞的玫瑰,朝露欲滴。反正我心里有一种想抱她的感觉。她也许一样。我穿着军大衣,一身的橄榄绿。看着她的眼睛,她不敢与我对视,有些呆然。
晚上,她没回去。我床上的被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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