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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一鸣掂着手中的铁家伙,这是他第一次摸到真正的枪——不,其实是他第一次见到真正的枪。
这支手枪外形小巧,显然是女士专用,但是分量却重,完全超过它的外形给人的第一印象。张一鸣凭着手里的感觉猜想,它甚至要比我国正规的军、警使用的手枪还重,凭着这一点,张一鸣不敢小觑了它的威力。如果把它当成一般的美女对付色狼的防身之物,恐怕就大错特错了。
“好枪。”
张一鸣夸赞一声。
“你懂?”
欢欢露出有点惊奇的表情。
“不懂。”
“那你凭什么说好枪。”
“这是礼貌。”
张一鸣嘿嘿一笑,“作为一个绅士,要懂得夸奖女士以及她们心爱的物品。”
“死到临头也没个正经。”
欢欢一把夺回枪,“咔嚓”一声拉开保险,“看清楚了,手枪要拉开保险才打得响。”
“有必要这样如临大敌吗?”
张一鸣对欢欢的态度有些不以为然,“真要带上这个家伙?”
“我不要,但是你要。”
张一鸣觉得欢欢这鸟女人总是看不起他,心里很有些愤愤然,但是却又无可奈何。本以为这次干掉捞仔,长了一回脸,谁知道是被人涮了,反而再丢了一次面子。
“你这么屁大个家伙,顶什么用,枪声一响,反而把人召来了。”
虽然已经判断这支枪的威力不小,但是张一鸣心里不爽,就故意说些贬低的话,早忘了刚才的绅士风度。
欢欢也不与张一鸣争辩,又掏出一支枪管,手法娴熟地接到手枪抢身之上。“这是特制的消音管,不但消音,还可增加枪的威力。一般来说,枪械的自重和枪膛的长度是判断其威力的两个简单要素。现在这支枪的重量和长度都是军用手枪的两倍以上,配上不同的专用子弹,它或者可以一枪让你的脑袋炸得无影无踪,或者可以一枪从你的前额穿过后脑,只留下一个跟子弹一样大小的弹孔。”
欢欢一边说,一边举起枪指向张一鸣的额头。
张一鸣下意识地抬起双手挡在额前,“喂,你的老师没教过你,任何时候都不要拿枪指着同伴?”
欢欢对张一鸣的本能反应十分不满,“你当我是用手电筒对着你吗?用手挡住有什么用?你至少应该把头偏开。”
“是,是,您教训得是。”
张一鸣偏开脑袋,“可还是请您老人家把枪放下,我觉得这比我把头偏开更安全,更保险。”
欢欢放下手臂,说道:“枪里没子弹。”
张一鸣想说没子弹也别乱指,但还未开言,欢欢却又不满地冒出一句:“我哪里老了?”
张一鸣一时之间哭笑不得。
还是说正经事吧,跟女人一旦纠缠起年龄、漂亮等问题,那会没完没了。“这个东西,”
张一鸣指指手枪,“怎么带进去?”
“你放心,他们毕竟不是机场安检,赌场是开门做生意的,他们不会搜身的,何况我们有贵宾卡。”
“那就带上吧,以备万一。”
欢欢想了想,觉得张一鸣从没有用过枪,一时半会就算学会了,也必不熟练,于是又回卧室取出一把匕首递给张一鸣,“枪还是由我带着,你用这个。”
张一鸣突然瞪大了眼睛,“你,你怎么有这个?”
看着欢欢手里的匕首,他仿佛见到了天外之物。
张一鸣曾见到过两把与此刻欢欢所持的一模一样的匕首,每次见到都现血光。
第一把,在他和周甜营救琳儿的时候出现,那把匕首刺死了周甜,现在已经被警方收取为物证;第二把,在他和周蜜为周甜扫墓的那次出现,当时他被行刺,受了伤,而行刺之人后来被方正辉全部干掉,那把匕首现在在张一鸣自己手里。
显然,欢欢拿出的这一把是上述两把之外的第三把,为什么欢欢手里会有这样的匕首?
“这匕首你哪来的?”
张一鸣再次追问一句,脸色阴沉下来。如果证明欢欢跟恶之花一伙人有勾结,那么别说欢欢是乐乐和姚静的大姐,就算是她俩的亲妈,张一鸣也不会放过她。
欢欢吃惊地看着张一鸣,“怎么了?我从一个对手那里夺过来的,看着不错,就留下来了。”
张一鸣心里大大地松了一口气,看来欢欢和恶之花也有过节,他这时才想起卢老曾说过,恶之花和桃李结本来就是夙敌。
“哦,没什么。”
张一鸣接过匕首。
撇开恶之花一伙人的恶行不说,就这种匕首本身而言,的确是上好的利器。说是匕首,其实它的形式比一般匕首特别,可刺可劈。它锋利异常,不清楚由什么材质制成,刀身泛着隐隐的幽光,望之即令人不由心生一股寒意。据说每件兵器其实都有灵性,如果主人驾驭不了它,则会给自己带来不祥,因为从根本上说,兵器终究是嗜血之物。
欢欢觉得张一鸣对这把匕首的反应有点奇怪,但是时间不多了,她也不及细问。
因为将张一鸣装扮成一大款模样,欢欢今晚则扮成了傍大款的小蜜。她穿一件窄小的热裤,紧紧包住丰臀,露出白皙诱人的大腿,足蹬一双黑色高筒皮靴,上身里着是紧身露跻装,头戴长波浪的假发,鼻上架一副茶色墨镜,肩挎女式小坤包,极是性感撩人。
欢欢将手枪放进自己的坤包,比首则插进了高筒靴内,然后伸手挽住了张一鸣的胳膊,对镜检查有无破绽。
欢欢个头不低,加上为保持身手,长期坚持练功,身材堪称一流,今晚为扮演小蜜身份,嘴上亦点了绛唇,此刻挽手站在张... -->>
张一鸣掂着手中的铁家伙,这是他第一次摸到真正的枪——不,其实是他第一次见到真正的枪。
这支手枪外形小巧,显然是女士专用,但是分量却重,完全超过它的外形给人的第一印象。张一鸣凭着手里的感觉猜想,它甚至要比我国正规的军、警使用的手枪还重,凭着这一点,张一鸣不敢小觑了它的威力。如果把它当成一般的美女对付色狼的防身之物,恐怕就大错特错了。
“好枪。”
张一鸣夸赞一声。
“你懂?”
欢欢露出有点惊奇的表情。
“不懂。”
“那你凭什么说好枪。”
“这是礼貌。”
张一鸣嘿嘿一笑,“作为一个绅士,要懂得夸奖女士以及她们心爱的物品。”
“死到临头也没个正经。”
欢欢一把夺回枪,“咔嚓”一声拉开保险,“看清楚了,手枪要拉开保险才打得响。”
“有必要这样如临大敌吗?”
张一鸣对欢欢的态度有些不以为然,“真要带上这个家伙?”
“我不要,但是你要。”
张一鸣觉得欢欢这鸟女人总是看不起他,心里很有些愤愤然,但是却又无可奈何。本以为这次干掉捞仔,长了一回脸,谁知道是被人涮了,反而再丢了一次面子。
“你这么屁大个家伙,顶什么用,枪声一响,反而把人召来了。”
虽然已经判断这支枪的威力不小,但是张一鸣心里不爽,就故意说些贬低的话,早忘了刚才的绅士风度。
欢欢也不与张一鸣争辩,又掏出一支枪管,手法娴熟地接到手枪抢身之上。“这是特制的消音管,不但消音,还可增加枪的威力。一般来说,枪械的自重和枪膛的长度是判断其威力的两个简单要素。现在这支枪的重量和长度都是军用手枪的两倍以上,配上不同的专用子弹,它或者可以一枪让你的脑袋炸得无影无踪,或者可以一枪从你的前额穿过后脑,只留下一个跟子弹一样大小的弹孔。”
欢欢一边说,一边举起枪指向张一鸣的额头。
张一鸣下意识地抬起双手挡在额前,“喂,你的老师没教过你,任何时候都不要拿枪指着同伴?”
欢欢对张一鸣的本能反应十分不满,“你当我是用手电筒对着你吗?用手挡住有什么用?你至少应该把头偏开。”
“是,是,您教训得是。”
张一鸣偏开脑袋,“可还是请您老人家把枪放下,我觉得这比我把头偏开更安全,更保险。”
欢欢放下手臂,说道:“枪里没子弹。”
张一鸣想说没子弹也别乱指,但还未开言,欢欢却又不满地冒出一句:“我哪里老了?”
张一鸣一时之间哭笑不得。
还是说正经事吧,跟女人一旦纠缠起年龄、漂亮等问题,那会没完没了。“这个东西,”
张一鸣指指手枪,“怎么带进去?”
“你放心,他们毕竟不是机场安检,赌场是开门做生意的,他们不会搜身的,何况我们有贵宾卡。”
“那就带上吧,以备万一。”
欢欢想了想,觉得张一鸣从没有用过枪,一时半会就算学会了,也必不熟练,于是又回卧室取出一把匕首递给张一鸣,“枪还是由我带着,你用这个。”
张一鸣突然瞪大了眼睛,“你,你怎么有这个?”
看着欢欢手里的匕首,他仿佛见到了天外之物。
张一鸣曾见到过两把与此刻欢欢所持的一模一样的匕首,每次见到都现血光。
第一把,在他和周甜营救琳儿的时候出现,那把匕首刺死了周甜,现在已经被警方收取为物证;第二把,在他和周蜜为周甜扫墓的那次出现,当时他被行刺,受了伤,而行刺之人后来被方正辉全部干掉,那把匕首现在在张一鸣自己手里。
显然,欢欢拿出的这一把是上述两把之外的第三把,为什么欢欢手里会有这样的匕首?
“这匕首你哪来的?”
张一鸣再次追问一句,脸色阴沉下来。如果证明欢欢跟恶之花一伙人有勾结,那么别说欢欢是乐乐和姚静的大姐,就算是她俩的亲妈,张一鸣也不会放过她。
欢欢吃惊地看着张一鸣,“怎么了?我从一个对手那里夺过来的,看着不错,就留下来了。”
张一鸣心里大大地松了一口气,看来欢欢和恶之花也有过节,他这时才想起卢老曾说过,恶之花和桃李结本来就是夙敌。
“哦,没什么。”
张一鸣接过匕首。
撇开恶之花一伙人的恶行不说,就这种匕首本身而言,的确是上好的利器。说是匕首,其实它的形式比一般匕首特别,可刺可劈。它锋利异常,不清楚由什么材质制成,刀身泛着隐隐的幽光,望之即令人不由心生一股寒意。据说每件兵器其实都有灵性,如果主人驾驭不了它,则会给自己带来不祥,因为从根本上说,兵器终究是嗜血之物。
欢欢觉得张一鸣对这把匕首的反应有点奇怪,但是时间不多了,她也不及细问。
因为将张一鸣装扮成一大款模样,欢欢今晚则扮成了傍大款的小蜜。她穿一件窄小的热裤,紧紧包住丰臀,露出白皙诱人的大腿,足蹬一双黑色高筒皮靴,上身里着是紧身露跻装,头戴长波浪的假发,鼻上架一副茶色墨镜,肩挎女式小坤包,极是性感撩人。
欢欢将手枪放进自己的坤包,比首则插进了高筒靴内,然后伸手挽住了张一鸣的胳膊,对镜检查有无破绽。
欢欢个头不低,加上为保持身手,长期坚持练功,身材堪称一流,今晚为扮演小蜜身份,嘴上亦点了绛唇,此刻挽手站在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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