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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高富帅娶回家~~~
☆、第61章不甘(3)
天气虽冷,月色倒真不错。
吃完饭不过九点,九点钟的城市,街上人来人往,还算热闹。
跟沈臣闻从餐厅出来时,商场旁边的广场上,熙熙攘攘的,有叔叔阿姨在跳广场舞,还有小朋友在滑旱冰。穿过热闹的人群走到车前,沈臣闻很利索的帮她拉开副驾驶车门,钟薇坐进去,对他微微一笑。
“别笑了,笑的比哭还难看。”看着钟薇的笑,沈臣闻大手在她脸上轻轻捏捏,语气温柔,“怎么突然不开心了?”
钟薇抬头看着沈臣闻,继续笑:“快点上车吧,我哪有不开心,明明很开心。”说话间,脸上的笑容绽放的更灿烂了。沈臣闻看她一会,关上副驾驶车门,上车。
“我失恋了,我从来都不知道怎么有的男人会那么贱。”
刚才在餐厅吃饭的时候,他们邻座坐着的是一对姑娘,正在聊天,有个姑娘说她失恋了。那说失恋的姑娘的情感故事,说起来跟她有点类似,也是死心塌地的爱着一个男人,却一直得不到回应。而后,突然有一天,有个条件不错的男人开始追那姑娘了,就在那姑娘决定跟那条件还不错的男人交往试试看的时候,那姑娘死心塌地爱着的男人突然回头了。姑娘自然是受宠若惊啊,自然是毫不犹豫的跟她之前死心塌地爱着的男人在一起了,可是好景不长,俩人相处不到半年,分手了。
是那姑娘被甩了。
“那混蛋说他从来没有爱过我,说只是觉得我还是有人追的,所以想跟我谈谈试试,看看我身上到底有什么闪光点是他一直忽略看不到的。然后,他说,相处半年,他愣是没发现我有什么闪光点,所以,不想跟我在一起了。”
在餐厅里,自打听到那俩女孩的谈话后,她的心情就突然一下子低落了下去。
她心情低落,并不是怀疑沈臣闻跟那男人也许存有一样的想法。
而是,她觉得自己身上好像也没什么闪光点,能值得沈臣闻去爱一辈子的闪光点。
所以,在沈臣闻上车后,钟薇看看他,问:“沈臣闻,你喜欢我什么啊?”
第一次听钟薇这么直白的问他问题,沈臣闻有些微愣,愣了会,沈臣闻笑:“我也不知道喜欢你什么,但我知道,我想照顾你一辈子,想好好地疼你爱你。”靠近钟薇俯身帮她系好安全带,沈臣闻揉她的脑袋,“薇薇,我们已经在一起了,我说爱你就是真的爱你,我不会拿感情的事情开玩笑的,所以,以后别再胡思乱想了好吗?”
钟薇在他面前真的太乖巧温顺了,乖巧温顺的像只小猫咪,看钟薇点头,沈臣闻笑:“这才乖嘛。”顿了顿,沈臣闻接着说,“在餐厅里你问我是不是爱你爱累了,我再重复告诉你一遍,我没有累,我只是怕你累,怕你压抑着自己,折磨自己。薇薇,你得记得,我说我想跟你在一起,自然就会接受你所有好的一面,也会接受你所有坏的一面。我想跟你走一辈子,所以这一辈子,我们就用最真实自然的一面来对对方好吗?”
钟薇看着他,重复:“我们要走一辈子的?”
“当然。我们会有小宝宝,然后过一辈子。”
只要他这一句承诺就够了。
钟薇笑,心情敞亮而大好。情绪一激动,钟薇突然就勾上了沈臣闻的脖子,主动凑上去吻了他。
对于她的主动,沈臣闻显然很受用,很热情的回应她的吻。
===
“爸爸,你看那边车里是不是妈妈?妈妈是不是在跟坏叔叔玩亲亲?”
emilia说想要吃肯德基了,所以给她买完童装后,顾北淮带着她去了商场一层的肯德基吃东西。这吃完东西出来,顾北淮抱着emilia来取车,却被emilia无意撞见了在沈臣闻车里,沈臣闻正在跟钟薇接吻。
看车里两人吻得如胶似漆的,顾北淮捂住emilia的眼睛,哄她:“你看错了,那不是你钟阿姨,是别的阿姨跟叔叔。”说着,顾北淮已经走到车前,把emilia塞进了车里。
小姑娘很好哄的,听顾北淮说她看错人了,emilia点头哦一声竟真信了。下一秒,emilia撅撅嘴巴,委屈可怜:“爸爸,都怪周围这些昏暗的灯灯,让我认错人了。不过,爸爸,你有没有亲过钟阿姨?”
没有啊。照顾钟薇的那三年,他跟她最亲密的接触就是抱她,还是在她住院做康复训练的时候。等她出了院好了,别说吻,就是抱的机会,都没有了。
无奈而苦涩的笑笑,顾北淮摸摸emilia的头:“小孩子呢,不许打听大人的事情。”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大姨妈造访,肚子难受,明天,我多更点~~明天会有很大进展,最后一个虐点了~~
今天,就这么多吧~~~
☆、第62章不甘(4)
十二月的冬天,酷冷。
到了小区,车停好,钟薇推开车门下车,只觉得一股冷风侵袭。
其实,现在冷对她来说倒没什么,因为她脚疼,疼的厉害。在脚疼面前,冷真的不算什么的。
她一向随性,喜欢简单的生活,简单的一切。简单到她基本上全身上下没一件首饰,除了脚踝处系着一辟邪的桃木核,还是外婆送她的。老人嘛,都有些迷信。
至于项链手链什么的,说实在的,她向来不感冒。上次沈臣闻送她的卡地亚项链,她就当着沈臣闻的面带了一次,而后就把它永久封存了。
她随性的简单,自然也不喜欢穿高跟鞋,她最爱穿平底鞋,轻盈而舒服。但是,她长相年轻显小,还有点瘦,穿上平底鞋站在沈臣闻身边的时候,没一点气场不说,还总像个孩子。而且,虽然她不爱高跟鞋吧,但不能否认女人穿上高跟鞋,整个人的气质跟气场真的是焕然一新。为了能匹配沈臣闻,让她显得有点女人味,她现在不论是在家里还是出门,都是会穿高跟鞋的。
她就是爱瞎折腾自己。
今天跟陆希在商场逛了很久,穿高跟鞋逛得,真的挺累的。加之,她今天选的这双高跟鞋,皮子有点硬邦邦的,磨脚,现在她的脚脖好像被磨破了,一走路就好疼。
下了车,跟在沈臣闻身后,因为脚疼,钟薇不自觉的放慢了脚步。
看她走的小心,脸上表情还有些痛苦,沈臣闻停住脚步,问:“怎么了吗?”
钟薇笑:“没怎么。”
低头看看钟薇穿着的高跟鞋,沈臣闻疑惑:“扭到脚了?还是累了?”
钟薇沉默一会,刚想强颜欢笑的否认,沈臣闻却已弯腰俯身公主抱抱起了她。
爱的高富帅娶回家~~~
☆、第61章不甘(3)
天气虽冷,月色倒真不错。
吃完饭不过九点,九点钟的城市,街上人来人往,还算热闹。
跟沈臣闻从餐厅出来时,商场旁边的广场上,熙熙攘攘的,有叔叔阿姨在跳广场舞,还有小朋友在滑旱冰。穿过热闹的人群走到车前,沈臣闻很利索的帮她拉开副驾驶车门,钟薇坐进去,对他微微一笑。
“别笑了,笑的比哭还难看。”看着钟薇的笑,沈臣闻大手在她脸上轻轻捏捏,语气温柔,“怎么突然不开心了?”
钟薇抬头看着沈臣闻,继续笑:“快点上车吧,我哪有不开心,明明很开心。”说话间,脸上的笑容绽放的更灿烂了。沈臣闻看她一会,关上副驾驶车门,上车。
“我失恋了,我从来都不知道怎么有的男人会那么贱。”
刚才在餐厅吃饭的时候,他们邻座坐着的是一对姑娘,正在聊天,有个姑娘说她失恋了。那说失恋的姑娘的情感故事,说起来跟她有点类似,也是死心塌地的爱着一个男人,却一直得不到回应。而后,突然有一天,有个条件不错的男人开始追那姑娘了,就在那姑娘决定跟那条件还不错的男人交往试试看的时候,那姑娘死心塌地爱着的男人突然回头了。姑娘自然是受宠若惊啊,自然是毫不犹豫的跟她之前死心塌地爱着的男人在一起了,可是好景不长,俩人相处不到半年,分手了。
是那姑娘被甩了。
“那混蛋说他从来没有爱过我,说只是觉得我还是有人追的,所以想跟我谈谈试试,看看我身上到底有什么闪光点是他一直忽略看不到的。然后,他说,相处半年,他愣是没发现我有什么闪光点,所以,不想跟我在一起了。”
在餐厅里,自打听到那俩女孩的谈话后,她的心情就突然一下子低落了下去。
她心情低落,并不是怀疑沈臣闻跟那男人也许存有一样的想法。
而是,她觉得自己身上好像也没什么闪光点,能值得沈臣闻去爱一辈子的闪光点。
所以,在沈臣闻上车后,钟薇看看他,问:“沈臣闻,你喜欢我什么啊?”
第一次听钟薇这么直白的问他问题,沈臣闻有些微愣,愣了会,沈臣闻笑:“我也不知道喜欢你什么,但我知道,我想照顾你一辈子,想好好地疼你爱你。”靠近钟薇俯身帮她系好安全带,沈臣闻揉她的脑袋,“薇薇,我们已经在一起了,我说爱你就是真的爱你,我不会拿感情的事情开玩笑的,所以,以后别再胡思乱想了好吗?”
钟薇在他面前真的太乖巧温顺了,乖巧温顺的像只小猫咪,看钟薇点头,沈臣闻笑:“这才乖嘛。”顿了顿,沈臣闻接着说,“在餐厅里你问我是不是爱你爱累了,我再重复告诉你一遍,我没有累,我只是怕你累,怕你压抑着自己,折磨自己。薇薇,你得记得,我说我想跟你在一起,自然就会接受你所有好的一面,也会接受你所有坏的一面。我想跟你走一辈子,所以这一辈子,我们就用最真实自然的一面来对对方好吗?”
钟薇看着他,重复:“我们要走一辈子的?”
“当然。我们会有小宝宝,然后过一辈子。”
只要他这一句承诺就够了。
钟薇笑,心情敞亮而大好。情绪一激动,钟薇突然就勾上了沈臣闻的脖子,主动凑上去吻了他。
对于她的主动,沈臣闻显然很受用,很热情的回应她的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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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你看那边车里是不是妈妈?妈妈是不是在跟坏叔叔玩亲亲?”
emilia说想要吃肯德基了,所以给她买完童装后,顾北淮带着她去了商场一层的肯德基吃东西。这吃完东西出来,顾北淮抱着emilia来取车,却被emilia无意撞见了在沈臣闻车里,沈臣闻正在跟钟薇接吻。
看车里两人吻得如胶似漆的,顾北淮捂住emilia的眼睛,哄她:“你看错了,那不是你钟阿姨,是别的阿姨跟叔叔。”说着,顾北淮已经走到车前,把emilia塞进了车里。
小姑娘很好哄的,听顾北淮说她看错人了,emilia点头哦一声竟真信了。下一秒,emilia撅撅嘴巴,委屈可怜:“爸爸,都怪周围这些昏暗的灯灯,让我认错人了。不过,爸爸,你有没有亲过钟阿姨?”
没有啊。照顾钟薇的那三年,他跟她最亲密的接触就是抱她,还是在她住院做康复训练的时候。等她出了院好了,别说吻,就是抱的机会,都没有了。
无奈而苦涩的笑笑,顾北淮摸摸emilia的头:“小孩子呢,不许打听大人的事情。”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大姨妈造访,肚子难受,明天,我多更点~~明天会有很大进展,最后一个虐点了~~
今天,就这么多吧~~~
☆、第62章不甘(4)
十二月的冬天,酷冷。
到了小区,车停好,钟薇推开车门下车,只觉得一股冷风侵袭。
其实,现在冷对她来说倒没什么,因为她脚疼,疼的厉害。在脚疼面前,冷真的不算什么的。
她一向随性,喜欢简单的生活,简单的一切。简单到她基本上全身上下没一件首饰,除了脚踝处系着一辟邪的桃木核,还是外婆送她的。老人嘛,都有些迷信。
至于项链手链什么的,说实在的,她向来不感冒。上次沈臣闻送她的卡地亚项链,她就当着沈臣闻的面带了一次,而后就把它永久封存了。
她随性的简单,自然也不喜欢穿高跟鞋,她最爱穿平底鞋,轻盈而舒服。但是,她长相年轻显小,还有点瘦,穿上平底鞋站在沈臣闻身边的时候,没一点气场不说,还总像个孩子。而且,虽然她不爱高跟鞋吧,但不能否认女人穿上高跟鞋,整个人的气质跟气场真的是焕然一新。为了能匹配沈臣闻,让她显得有点女人味,她现在不论是在家里还是出门,都是会穿高跟鞋的。
她就是爱瞎折腾自己。
今天跟陆希在商场逛了很久,穿高跟鞋逛得,真的挺累的。加之,她今天选的这双高跟鞋,皮子有点硬邦邦的,磨脚,现在她的脚脖好像被磨破了,一走路就好疼。
下了车,跟在沈臣闻身后,因为脚疼,钟薇不自觉的放慢了脚步。
看她走的小心,脸上表情还有些痛苦,沈臣闻停住脚步,问:“怎么了吗?”
钟薇笑:“没怎么。”
低头看看钟薇穿着的高跟鞋,沈臣闻疑惑:“扭到脚了?还是累了?”
钟薇沉默一会,刚想强颜欢笑的否认,沈臣闻却已弯腰俯身公主抱抱起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