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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贵公子一看就知道是位阔气客人。小二立时过来点头哈腰,殷勤伺候。那贵公子微笑以对,没有丝毫盛气凌人之姿。当下入席就座,点了酒菜。一回头看见陈胜,目光中流露出几分讶异,显然是为了他身上的衣服式样而感觉奇怪。不过这贵公子显然受过良好教育,遇事并不大惊小怪。见陈胜望过来,当即微微一笑,点头致意。然后便别过头去,不再多事。
这酒楼生意极好。不多时之间,雅座的十多张桌子都坐满了。酒客们欢声笑语,显得颇为吵闹。陈胜不大喜欢这种氛围,反正吃的也差不多了。当下抬起手来,就想叫小二结账。却还未开口,忽然只听得脚步声起,又是几个人走上酒楼。霎时间,原本喧闹不休的酒楼立刻变得无比安静。所有人都回过头来,目瞪口呆地看着这几位新客人。不!更加确切地说,是看着那位白衣女子!
这女子那身穿雪白武士服,身形颇高,纤侬合度,有种鹤立鸡群的骄姿傲态。玉容固然秀丽绝伦,尤其嘴角处点漆般一颗小痣,更令她倍添神秘美姿。身后背着把装饰颇为华丽的宝剑。
如今遭逢乱世,各路义军到处攻城略地,处处烽烟。即使男人单独出行,也十分危险,更何况是女性,而且还是像白衣女子这种美女?她既身佩长剑,而且更能得保平安至今,可见其武功必定不弱。
陈胜踏入先天境界之后,五官灵识加倍敏感。只要集中精神进行感应的话,则无论目标身体肌肉的摩擦、血液的流动、以至于体内真气走向,他均能感应得八九不离十。故此一见这白衣女子,纵使对方丝毫未动真气,陈胜已经对她的实力有了大致了解。若然平手相斗的话,这女子武功造诣该不下于《笑傲江湖》世界的日月教光明右使,天王老子向问天。
虽然陈胜初初踏入《大唐双龙传》世界,还未清楚这个世界内真正的一流高手,其实力究竟都达到了什么程度。但料想起来,白衣女这等武艺,必不是无名之辈。然而……
跟随在这白衣女身边的两名年轻小子,却是实实在在的普通人。看他们举手投足的模样,顶多练过一点锻炼身体用的花拳绣腿。陈胜十岁的时候就已经要远胜他们了。却见这两名年轻小子,一个轮廓较为硬朗,另一个相貌俊秀,年纪均是约模十六、七左右。看衣着打扮,只是市井之徒,却不知道为什么,竟然会和这名武艺超卓的白衣女走在一起?
那名相貌较为硬朗的年轻小子左顾右盼,吐吐舌头,道:“糟糕,人这么多,没有位置了。都是小陵你不好,走得这么慢。”
那相貌俊秀的年轻小子则道:“这怎么能怪我?假如刚才不是小仲你向大士纠缠,咱们也不至于耽搁那么多时间啊。”
那白衣女皱皱眉头,冷冷呵斥道:“别吵。城里酒楼食肆多得很。这里没有位置,到别家去就是了。”转身就要下楼。却未等她举步,那边那名贵公子已然站起身来,笑道:“这位姑娘,我这边位置还空得很。萍水相逢就是有缘。若姑娘和两位小兄弟不嫌弃的话,不妨来这边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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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说起大唐双龙传,前后两个电视版本都很不让人满意。林峰那个tvb版本删减得太严重了。师妃暄和婠婠也好丑。王晶哪个版本,女角倒好了一点,变成男角丑得没法看了。主题曲方面,也都不好听。恰好家里的电视机在放张卫健版本的《隋唐演义》,那个主题曲听起来还蛮朗朗上口的,旋律也过得去。12就随便拿来用一下啰。反正也都是以隋唐之间为背景,没差啦……
第九十五章:至宝得失天下事(上)
白衣女先前曾经和一名强敌激战过,受伤颇为不轻。之后又连续一日一夜未进水米,实在饿得很了。虽然生性清冷,不愿和外人多所交往,但反正身边都已经跟着两个烦人小鬼头了。若要再另找一家酒楼食肆,实在也有些不愿。当下不敢颇见犹豫。当即住了脚步,一时沉吟未答。
那贵公子英俊潇洒,衣着华贵,偏又风度翩翩。如此人才,自然极能得人好感。白衣女之所以没有一下子出口拒绝,也有看着他外貌比较顺眼的因素在内。但那小仲和小陵两个,却是父母双亡,从小在市井之间流浪的孤儿。住的是烂屋,穿的是破衣,日常三餐也是有一顿没一顿的,生活得十分艰难。故此他们对于那些衣食无忧的有钱人,向来最是痛恨。纵使素不相识,一见了那贵公子,立刻下意识地就感到厌恶。
眼见白衣女对贵公子的提议似乎意动,那小仲立刻叫道:“不好不好。那位公子,你身上的香粉擦得太多了,熏人呢。我们下等人家,可受不了这个。呃……这边这位大叔,能不能让我们和你一起挤挤?”
小仲后面那句说话,却是对陈胜说的。因为这酒楼上只有陈胜和那贵公子是一人独占一桌,其余桌子旁边或两三人、或四五人,即使他们答应拼桌,却也坐不下。
白衣女美貌惊人,但陈胜对此也并不放在心上,反而对白衣女的武功颇感兴趣。既然小仲问起,他当即点点头,却又随即摇摇头,笑骂道:“我不是大叔。你们两个小鬼,叫我大哥的话,就尽管过来坐吧”
“哇,大叔答应了呢。大叔,你真是好人。”小陵满面笑容,拉起小仲就往这边坐。却全不改口。全白衣女冷冷一哂,却也不再理会那名贵公子,跟随两名小子走来这边,向陈胜点头道:“打扰了。”入席就座。那贵公子明显对白衣女心存好感,但见她不肯过来自己这边,也只是叹息而已,并未做任何多余举动。
店小二随即上来招呼。白衣女只要了盘馒头和几样酱菜,小仲小陵二人则点了好几样鱼肉。自是店里客人不少,厨房里大师傅一时间忙不过来,所点的饭菜却没那么快送得上来。两个年轻小子都饿得狠了,肚子里不断叽里咕噜地作响。眼见陈胜面前的东西还未吃完,四只眼睛禁不住都牢牢盯住了那几盘酒菜。
陈胜看出他们心思,不禁一笑。道:“我刚才点菜点多了,一个人也吃不完。你们两个小鬼,如不嫌弃,不如帮我个忙如何?”说话之间,却也不向白衣女多看。须知道像她这种女子,必定十分爱洁。又怎么会愿意吃别人的残菜?故此也不必开口了。
小仲小陵二人都是市井小混混,乞讨食物的事情也并非没有做过。虽然已经点了饭菜,但流浪生活养成的爱占小便宜习性,一时三刻却改不了。听见陈胜这么说,两人当即齐声欢呼,向陈胜道了声谢,拿起筷子就吃。白衣女虽然不喜欢,但也... -->>
这贵公子一看就知道是位阔气客人。小二立时过来点头哈腰,殷勤伺候。那贵公子微笑以对,没有丝毫盛气凌人之姿。当下入席就座,点了酒菜。一回头看见陈胜,目光中流露出几分讶异,显然是为了他身上的衣服式样而感觉奇怪。不过这贵公子显然受过良好教育,遇事并不大惊小怪。见陈胜望过来,当即微微一笑,点头致意。然后便别过头去,不再多事。
这酒楼生意极好。不多时之间,雅座的十多张桌子都坐满了。酒客们欢声笑语,显得颇为吵闹。陈胜不大喜欢这种氛围,反正吃的也差不多了。当下抬起手来,就想叫小二结账。却还未开口,忽然只听得脚步声起,又是几个人走上酒楼。霎时间,原本喧闹不休的酒楼立刻变得无比安静。所有人都回过头来,目瞪口呆地看着这几位新客人。不!更加确切地说,是看着那位白衣女子!
这女子那身穿雪白武士服,身形颇高,纤侬合度,有种鹤立鸡群的骄姿傲态。玉容固然秀丽绝伦,尤其嘴角处点漆般一颗小痣,更令她倍添神秘美姿。身后背着把装饰颇为华丽的宝剑。
如今遭逢乱世,各路义军到处攻城略地,处处烽烟。即使男人单独出行,也十分危险,更何况是女性,而且还是像白衣女子这种美女?她既身佩长剑,而且更能得保平安至今,可见其武功必定不弱。
陈胜踏入先天境界之后,五官灵识加倍敏感。只要集中精神进行感应的话,则无论目标身体肌肉的摩擦、血液的流动、以至于体内真气走向,他均能感应得八九不离十。故此一见这白衣女子,纵使对方丝毫未动真气,陈胜已经对她的实力有了大致了解。若然平手相斗的话,这女子武功造诣该不下于《笑傲江湖》世界的日月教光明右使,天王老子向问天。
虽然陈胜初初踏入《大唐双龙传》世界,还未清楚这个世界内真正的一流高手,其实力究竟都达到了什么程度。但料想起来,白衣女这等武艺,必不是无名之辈。然而……
跟随在这白衣女身边的两名年轻小子,却是实实在在的普通人。看他们举手投足的模样,顶多练过一点锻炼身体用的花拳绣腿。陈胜十岁的时候就已经要远胜他们了。却见这两名年轻小子,一个轮廓较为硬朗,另一个相貌俊秀,年纪均是约模十六、七左右。看衣着打扮,只是市井之徒,却不知道为什么,竟然会和这名武艺超卓的白衣女走在一起?
那名相貌较为硬朗的年轻小子左顾右盼,吐吐舌头,道:“糟糕,人这么多,没有位置了。都是小陵你不好,走得这么慢。”
那相貌俊秀的年轻小子则道:“这怎么能怪我?假如刚才不是小仲你向大士纠缠,咱们也不至于耽搁那么多时间啊。”
那白衣女皱皱眉头,冷冷呵斥道:“别吵。城里酒楼食肆多得很。这里没有位置,到别家去就是了。”转身就要下楼。却未等她举步,那边那名贵公子已然站起身来,笑道:“这位姑娘,我这边位置还空得很。萍水相逢就是有缘。若姑娘和两位小兄弟不嫌弃的话,不妨来这边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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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女先前曾经和一名强敌激战过,受伤颇为不轻。之后又连续一日一夜未进水米,实在饿得很了。虽然生性清冷,不愿和外人多所交往,但反正身边都已经跟着两个烦人小鬼头了。若要再另找一家酒楼食肆,实在也有些不愿。当下不敢颇见犹豫。当即住了脚步,一时沉吟未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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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仲后面那句说话,却是对陈胜说的。因为这酒楼上只有陈胜和那贵公子是一人独占一桌,其余桌子旁边或两三人、或四五人,即使他们答应拼桌,却也坐不下。
白衣女美貌惊人,但陈胜对此也并不放在心上,反而对白衣女的武功颇感兴趣。既然小仲问起,他当即点点头,却又随即摇摇头,笑骂道:“我不是大叔。你们两个小鬼,叫我大哥的话,就尽管过来坐吧”
“哇,大叔答应了呢。大叔,你真是好人。”小陵满面笑容,拉起小仲就往这边坐。却全不改口。全白衣女冷冷一哂,却也不再理会那名贵公子,跟随两名小子走来这边,向陈胜点头道:“打扰了。”入席就座。那贵公子明显对白衣女心存好感,但见她不肯过来自己这边,也只是叹息而已,并未做任何多余举动。
店小二随即上来招呼。白衣女只要了盘馒头和几样酱菜,小仲小陵二人则点了好几样鱼肉。自是店里客人不少,厨房里大师傅一时间忙不过来,所点的饭菜却没那么快送得上来。两个年轻小子都饿得狠了,肚子里不断叽里咕噜地作响。眼见陈胜面前的东西还未吃完,四只眼睛禁不住都牢牢盯住了那几盘酒菜。
陈胜看出他们心思,不禁一笑。道:“我刚才点菜点多了,一个人也吃不完。你们两个小鬼,如不嫌弃,不如帮我个忙如何?”说话之间,却也不向白衣女多看。须知道像她这种女子,必定十分爱洁。又怎么会愿意吃别人的残菜?故此也不必开口了。
小仲小陵二人都是市井小混混,乞讨食物的事情也并非没有做过。虽然已经点了饭菜,但流浪生活养成的爱占小便宜习性,一时三刻却改不了。听见陈胜这么说,两人当即齐声欢呼,向陈胜道了声谢,拿起筷子就吃。白衣女虽然不喜欢,但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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