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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年,7月1号,星期四。
香江油麻地。
“今天上午10时,弥敦道发生一起械劫案,一伙持枪劫匪冲进利发表行,抢走一批金表首饰,期间还与一巡逻警员发生枪战,双方互射10多枪……”
正对着床头的黑白电视里,播放着午间新闻。
铺着凉席的席梦思大床上。
姜森从无尽黑暗中睁开眼。
涣散的眸光渐渐聚焦在房顶上一角,那里有一条熏黑的裂缝,夹角处还有一个蛛网,上面一只大黑蚊子正在拼命挣扎着。
良久!
“呃——”
姜森喉咙发出一声吸气声,随后三魂七魄渐渐归位。
他感觉像似被人扼住了喉咙,有一种喘不上气来的窒息感,而且身体也仿佛是被重物给禁锢住了,让他动弹不得。
他伸手去掰,结果摸到了一片滑腻。
缓缓抬起沉重的脑袋一看,原来是个没穿衣服的女人,此刻正像八爪鱼似得躺在他怀里呢,粉臂牢牢箍住他的脖子,雪白光滑的大长腿,压在他的肚子上。
难怪他觉得自己喘不上气,还有一种被鬼压床的沉重感。
他用尽浑身力气,把身上女人的粉臂和大长腿掰开。
睡地正香的女人不满地嘟囔了一声,翻了个身继续沉沉睡去,腿臀之间勾勒出一道诱人的曲线出来。
不过一旁的姜森却顾不得欣赏女人诱惑的身材,用胳膊撑起身体,倚靠在床头上大口大口喘着气,感觉就像脱虚了一样,浑身无力。
与此同时,目光迅速在房间里四处观察了一番,看到对面电视柜上放着一台陌生中透着些许熟悉的黑白电视,以及墙壁上贴着的港姐画报时,脸上楞了楞,随即露出压抑不住的狂喜之色。
伸出还在微微颤抖的手,从床头柜上拿过一面小巧的化妆镜,在脸上以及脖子上照了照。
一张陌生的脸出现在视线里。
脸上和脖子上干干净净,什么也没有。
“呵呵……”
“哈哈哈……”
姜森喉咙里发出神经质般的笑声,最后笑声越来越大,开始狂笑了起来。
笑着笑着,眼泪不由自主地从眼眶里流了出来。
一半是激动,一半是心酸!
“我终于回来了……”
十年前,他刚刚大学毕业,成为一名灵活就业人员,结果被一辆渣土车从背后撞出去十几米远。
在身体呈抛物线飞出去的刹那间,他意识格外清醒,电光火石之间想到了爸妈,想到了女友,甚至还在想,赔偿金应该够付首付了吧……
然后便陷入了永恒的黑暗中。
当他醒来后,发现自己来到了北宋末年。
按照爽文模式,他应该重生在王侯将相官宦之家,又或者地主豪强名流士绅家里,再不济起码也是个有功名在身的秀才,没事抄抄诗,搞搞发明,偶尔再发表一下键政,让微服出巡的当权者惊为天人。
随后委于重任,挽大厦于将倾,扶狂澜于既倒。
拳打金国,脚踢西夏,痛扁交趾。
封王拜相,成就不世伟业!
然而现实是,他附身在了一个军户子弟身上。
老娘刚刚给他娶了个媳妇,还没有来得及洞房,那边北宋朝廷下发命令,金兵南下,紧急征调他们村子里十几个军户子弟。
尽管万般不愿意,可是面对押监和一干属下明晃晃的刀刃,他根本没有选择,拿着一柄父亲遗留下来的破旧斩马刀便上路了。
在军营里,他第一次近距离看到了军马长什么样子。
跟前世见过的那些用来拍照的马根本不可同日而语,那畜生长了一身的腱子肉,粗壮的大腿都快赶上他腰粗了,一脚踢在人身上,绝对能让人当场归西。
在进行了一番简单的战阵训练编排,他们很快便投入了和金兵的作战中。
刀光箭影,血流漂杵。
前一秒还在一起拼杀的同乡,转眼间头颅便被砍了下来,脖腔里温热的血液喷涌而出,洒了他满头满脸,无头尸体还没有倒下,就被冲上来的铁浮屠踢的肠穿肚烂,变成了一摊肉泥。
他来不及伤感和恐惧,便投入了和金兵你死我活的拼杀当中……
然而兵败如山倒,他也只能跟着四散溃逃的大军逃跑,捡了一条命。
接下来金兵势如破竹,一路南下,军队里面出现了大量逃兵。
为了防止逃兵现象,上面采取了黥面的方法,也就是刺青。
作为... -->>
1976年,7月1号,星期四。
香江油麻地。
“今天上午10时,弥敦道发生一起械劫案,一伙持枪劫匪冲进利发表行,抢走一批金表首饰,期间还与一巡逻警员发生枪战,双方互射10多枪……”
正对着床头的黑白电视里,播放着午间新闻。
铺着凉席的席梦思大床上。
姜森从无尽黑暗中睁开眼。
涣散的眸光渐渐聚焦在房顶上一角,那里有一条熏黑的裂缝,夹角处还有一个蛛网,上面一只大黑蚊子正在拼命挣扎着。
良久!
“呃——”
姜森喉咙发出一声吸气声,随后三魂七魄渐渐归位。
他感觉像似被人扼住了喉咙,有一种喘不上气来的窒息感,而且身体也仿佛是被重物给禁锢住了,让他动弹不得。
他伸手去掰,结果摸到了一片滑腻。
缓缓抬起沉重的脑袋一看,原来是个没穿衣服的女人,此刻正像八爪鱼似得躺在他怀里呢,粉臂牢牢箍住他的脖子,雪白光滑的大长腿,压在他的肚子上。
难怪他觉得自己喘不上气,还有一种被鬼压床的沉重感。
他用尽浑身力气,把身上女人的粉臂和大长腿掰开。
睡地正香的女人不满地嘟囔了一声,翻了个身继续沉沉睡去,腿臀之间勾勒出一道诱人的曲线出来。
不过一旁的姜森却顾不得欣赏女人诱惑的身材,用胳膊撑起身体,倚靠在床头上大口大口喘着气,感觉就像脱虚了一样,浑身无力。
与此同时,目光迅速在房间里四处观察了一番,看到对面电视柜上放着一台陌生中透着些许熟悉的黑白电视,以及墙壁上贴着的港姐画报时,脸上楞了楞,随即露出压抑不住的狂喜之色。
伸出还在微微颤抖的手,从床头柜上拿过一面小巧的化妆镜,在脸上以及脖子上照了照。
一张陌生的脸出现在视线里。
脸上和脖子上干干净净,什么也没有。
“呵呵……”
“哈哈哈……”
姜森喉咙里发出神经质般的笑声,最后笑声越来越大,开始狂笑了起来。
笑着笑着,眼泪不由自主地从眼眶里流了出来。
一半是激动,一半是心酸!
“我终于回来了……”
十年前,他刚刚大学毕业,成为一名灵活就业人员,结果被一辆渣土车从背后撞出去十几米远。
在身体呈抛物线飞出去的刹那间,他意识格外清醒,电光火石之间想到了爸妈,想到了女友,甚至还在想,赔偿金应该够付首付了吧……
然后便陷入了永恒的黑暗中。
当他醒来后,发现自己来到了北宋末年。
按照爽文模式,他应该重生在王侯将相官宦之家,又或者地主豪强名流士绅家里,再不济起码也是个有功名在身的秀才,没事抄抄诗,搞搞发明,偶尔再发表一下键政,让微服出巡的当权者惊为天人。
随后委于重任,挽大厦于将倾,扶狂澜于既倒。
拳打金国,脚踢西夏,痛扁交趾。
封王拜相,成就不世伟业!
然而现实是,他附身在了一个军户子弟身上。
老娘刚刚给他娶了个媳妇,还没有来得及洞房,那边北宋朝廷下发命令,金兵南下,紧急征调他们村子里十几个军户子弟。
尽管万般不愿意,可是面对押监和一干属下明晃晃的刀刃,他根本没有选择,拿着一柄父亲遗留下来的破旧斩马刀便上路了。
在军营里,他第一次近距离看到了军马长什么样子。
跟前世见过的那些用来拍照的马根本不可同日而语,那畜生长了一身的腱子肉,粗壮的大腿都快赶上他腰粗了,一脚踢在人身上,绝对能让人当场归西。
在进行了一番简单的战阵训练编排,他们很快便投入了和金兵的作战中。
刀光箭影,血流漂杵。
前一秒还在一起拼杀的同乡,转眼间头颅便被砍了下来,脖腔里温热的血液喷涌而出,洒了他满头满脸,无头尸体还没有倒下,就被冲上来的铁浮屠踢的肠穿肚烂,变成了一摊肉泥。
他来不及伤感和恐惧,便投入了和金兵你死我活的拼杀当中……
然而兵败如山倒,他也只能跟着四散溃逃的大军逃跑,捡了一条命。
接下来金兵势如破竹,一路南下,军队里面出现了大量逃兵。
为了防止逃兵现象,上面采取了黥面的方法,也就是刺青。
作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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