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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的王被下属击败,那么下属就是最合法的继承人,马上就可以上位的继承人,继承权比王子王姬还要优先。
古神类也有这样的规则,好吧,大部分洪荒时代流传下来的智慧种族的王权传递都是这般模样,让强者带领族群才能确保族群在种族之林生存,走向强大。
哪怕是君族,王权继承权这方面也是世袭与强者为王兼而有之。
尘寰若是想当贵族,去雪狼一族的聚居地说不定还能竞争个王位来——只要他能够击败雪狼族的王——但人族的贵族,还是省省吧。
“你在试探什么?”
听到尘寰的问题我不由一怔,旋即反应过来失忆并不等于掉智商,我方才套了半天话,他也不可能一无所觉。
只是,这个问题该怎么回答呢?
实话实说?只怕他会以为我是在发疯。
扯谎?还是那句话,失忆并不等于掉智商。
我犹豫了下,问尘寰:“你相信我吗?”
尘寰愣住,显然不明白我为何有此一问,但还是道:“你是我未来的妻子,我自然是信你的。”
这个话,要不是说的人是尘寰我肯定是一个字都不信的,人心之莫测能颠覆三观,而且一个封建时代的人族男子也绝不可能对妻子有真正的信任,连平等都没有,谈个毛的信任?
我对尘寰说:“我要找一个人。”
嗯,找人,不管是阿莯还是楉或是少凰,随便找到一个估计就能得到大量的信息,搞清楚怎么回事。
尘寰闻言道:“找谁,你尽管说,我一定帮你找到。”
我道:“普通人找不到,我得亲自去趟都城。”
尘寰毫不犹豫的反对。“此去都城有千里,太危险了。”
我道:“我们接下来要南迁可不止千里呢,我就去看看,看了不管找没找到那个我都跟你回来南迁如何?”
尘寰仍旧反对。
第二日的时候我留书一封自己跑了,虽然很对不起便宜爹,不知道这个世界是一出糟蛋的舞台剧的他真的以为我是他女儿,可我不是,我得弄明白怎么回事,然后回到来的世界去。
不出所料,傍晚时我在路口一个废弃的茶棚里等到了追来的尘寰。
看着怒气冲冲的尘寰,我递上了自己煮的清茶。“喝碗茶消消火,气大伤肝。”虽然从未听说过有得肝病的雪狼。
尘寰恼怒的看了我一眼,接过清茶一饮而尽。“接下来去哪?”
我说:“都城啊,走水路,若找得到船便买船票,若找不到船便自己制作木筏....”顿了顿,我问:“你还会做木筏吗?”
失忆之前的尘寰的野外生存经验很足,几百年的生命,他有一半的时间是在山林里渡过的,剩下一半时间则是到处溜达,因此旅途中用得着和可能用得着的技能他都会点,让忍不住想起娲灵,同样是在驴友技能上点满的家伙。唯一不同的是,尘寰是没有安定的地方所以到处溜达,而娲灵,旅行是它与生俱来的天性。
再走几十里就是一条大河,这个国家的都城就位于大河的下游,而此地位于大河的中游,得顺流而上。若是尘寰坐不出能用的木筏,我就得考虑要不要找棵巨木掏空弄成独木舟了,反正这年头的生态还挺原始的,森林到处都有,几人合抱粗细的巨木随处可见。
尘寰答道:“我自是会的....我什么时候学过这个?”
看着因为疑惑而皱起眉头的尘寰,我笑了,看来洗脑也不是很成功嘛,潜意识里的东西都还在。
我道:“可能是你以前学过,然后给忘了吧。”
尘寰一脸无语的看着我,就差在脸上写上怎么可能了。
我认真的回视,就是这样啊,你纵是不信,它也是现实。
庆幸的是,虽然记忆没了,但只是脑子的记忆没了,身体的记忆还在,因此尘寰仍会制作木筏,并且制作得很结实,让我们能够顺利去都城。
走的时候就没带几口干粮,好吧,我是一点都没带,只有尘寰带了,但也不过一两顿的事。不过靠山吃山,水路之上自然吃水。
这条大河的长度不可知,但宽度,下游这一段的宽度已经达到了几百里,比黄河还宽。闲着也是闲着,在木筏时我通过日影以及我之前看过的一些地理书来推算了下脚下这颗星球的大概半径与面积,这颗星球的半径比地球大多了,有这样一条大河倒也不足为奇。
思及看过的一些地理书,这颗星球不止半径胜过地球,只怕陆地面积也比地球大,给了这颗星球上生活的智慧物种充分交流板砖技术的空间。
物理上的各种规则能够自洽也意味着这个世界很完善,不是神界的神人学生弄的残次品作业。
将计算出来的各种数据推一边,我看向水里,话说,虽然和尘寰认识了挺久的,也知道它会游泳,但让一头狼在这样一条大河里捕鱼真的人道吗?
我有点担心现在都还没爬上来的雪狼溺死了没,同样是生活在极寒地带的生物,但雪狼和北极熊终究是两个物种。
正当我犹豫要不要下水捞狼时尘寰终于爬上来了,手里抓着一条鱼,看着有点像鲤鱼,就是个头....快赶上我人形身高的三分之二了。
这条河里的鱼真肥。
在看到这条鱼时我是如此想的,而找了可以泊岸的地方烤熟了后鱼分食后我心里想的内容就变成了鱼肉真肥,然后就是这见鬼的世道还有没有点公德心了?
这鱼的味道和黄河鲤鱼的味道颇似,非常肥美,吃得人口水直流,如果我没吃出一截手指头的话。
靠之,这鱼肚子里竟然有一截手指头!?
尘寰淡定的看着鱼肚子里的手指头,将手指头剔掉,道:“前些日子中游发生了一场战事,死了几十万人,尸体皆被沉入大河里,这鱼应是从那里游来的。”
我当场就忍不住吐了,南无阿弥佗佛,我错了,我以后不吃鱼了,我要效仿华夏佛门弟子吃素。
尘寰将鱼肚之外与手指头没有接触的鱼肉分给我。“你吃这些吧。”
我说:“我茹素,你吃吧。”
我知道,虎狼也吃过人,我吃虎狼的肉时不带半点犹豫的,如今吃不下这鱼很矫情。但,我吃虎狼的肉时可没吃到过人手指,如今吃鱼却是吃到了,若真的不会矫情,那么我就得重新定义自己对人类这一生物的心态了。
尘寰非常麻利的将鱼肉给吃得只剩下鱼骨头,胃口真不错,你是不是忘了鱼肚子里刚才发现的是什么?你不是失忆了忘了自己不是人吗?
话说回来,人族古代吃人的例子貌似还挺多的,甚至曾有一种叫醢刑的刑罚,将罪大恶极的犯人剁成肉酱煮熟了分而食之。
封神演义里姬昌长子伯邑考的遭遇本质上就是醢刑。
也不知这个世界有没有醢刑,如果有的话,那么人吃人只怕在这个世界的人的认知里是很正常的事。
人和牲合起来是人牲,和猎物没什么区别,猎物可食,人牲自然也可食,这是远古时代的人族曾有过的一种普世观。
诚然,这颗星球上的人族看着挺发达的,不是远古时那种情况,但考虑到战乱导致的断代情况,这颗星球的文明也不似华夏那般方方面面都在跟着进步。
就算精神方面也进步,乱世里人吃人的例子屡见不鲜,尘寰如今这般,貌似也不算什么。
我郁闷的啃着新找来的野菜,我也想吃肉,但肉到了嘴边也是真吃不下,只得无奈的想东想西转移注意力。
回过神来的时候面前出现了一串大虾。
我诧异的看着不知何时又下了趟水的尘寰。
尘寰示意了下大虾。“吃这个绝不会吃到人手指。”
我感动得差点落泪,天知道君族从远古时就是以肉食为主食的。
上的王被下属击败,那么下属就是最合法的继承人,马上就可以上位的继承人,继承权比王子王姬还要优先。
古神类也有这样的规则,好吧,大部分洪荒时代流传下来的智慧种族的王权传递都是这般模样,让强者带领族群才能确保族群在种族之林生存,走向强大。
哪怕是君族,王权继承权这方面也是世袭与强者为王兼而有之。
尘寰若是想当贵族,去雪狼一族的聚居地说不定还能竞争个王位来——只要他能够击败雪狼族的王——但人族的贵族,还是省省吧。
“你在试探什么?”
听到尘寰的问题我不由一怔,旋即反应过来失忆并不等于掉智商,我方才套了半天话,他也不可能一无所觉。
只是,这个问题该怎么回答呢?
实话实说?只怕他会以为我是在发疯。
扯谎?还是那句话,失忆并不等于掉智商。
我犹豫了下,问尘寰:“你相信我吗?”
尘寰愣住,显然不明白我为何有此一问,但还是道:“你是我未来的妻子,我自然是信你的。”
这个话,要不是说的人是尘寰我肯定是一个字都不信的,人心之莫测能颠覆三观,而且一个封建时代的人族男子也绝不可能对妻子有真正的信任,连平等都没有,谈个毛的信任?
我对尘寰说:“我要找一个人。”
嗯,找人,不管是阿莯还是楉或是少凰,随便找到一个估计就能得到大量的信息,搞清楚怎么回事。
尘寰闻言道:“找谁,你尽管说,我一定帮你找到。”
我道:“普通人找不到,我得亲自去趟都城。”
尘寰毫不犹豫的反对。“此去都城有千里,太危险了。”
我道:“我们接下来要南迁可不止千里呢,我就去看看,看了不管找没找到那个我都跟你回来南迁如何?”
尘寰仍旧反对。
第二日的时候我留书一封自己跑了,虽然很对不起便宜爹,不知道这个世界是一出糟蛋的舞台剧的他真的以为我是他女儿,可我不是,我得弄明白怎么回事,然后回到来的世界去。
不出所料,傍晚时我在路口一个废弃的茶棚里等到了追来的尘寰。
看着怒气冲冲的尘寰,我递上了自己煮的清茶。“喝碗茶消消火,气大伤肝。”虽然从未听说过有得肝病的雪狼。
尘寰恼怒的看了我一眼,接过清茶一饮而尽。“接下来去哪?”
我说:“都城啊,走水路,若找得到船便买船票,若找不到船便自己制作木筏....”顿了顿,我问:“你还会做木筏吗?”
失忆之前的尘寰的野外生存经验很足,几百年的生命,他有一半的时间是在山林里渡过的,剩下一半时间则是到处溜达,因此旅途中用得着和可能用得着的技能他都会点,让忍不住想起娲灵,同样是在驴友技能上点满的家伙。唯一不同的是,尘寰是没有安定的地方所以到处溜达,而娲灵,旅行是它与生俱来的天性。
再走几十里就是一条大河,这个国家的都城就位于大河的下游,而此地位于大河的中游,得顺流而上。若是尘寰坐不出能用的木筏,我就得考虑要不要找棵巨木掏空弄成独木舟了,反正这年头的生态还挺原始的,森林到处都有,几人合抱粗细的巨木随处可见。
尘寰答道:“我自是会的....我什么时候学过这个?”
看着因为疑惑而皱起眉头的尘寰,我笑了,看来洗脑也不是很成功嘛,潜意识里的东西都还在。
我道:“可能是你以前学过,然后给忘了吧。”
尘寰一脸无语的看着我,就差在脸上写上怎么可能了。
我认真的回视,就是这样啊,你纵是不信,它也是现实。
庆幸的是,虽然记忆没了,但只是脑子的记忆没了,身体的记忆还在,因此尘寰仍会制作木筏,并且制作得很结实,让我们能够顺利去都城。
走的时候就没带几口干粮,好吧,我是一点都没带,只有尘寰带了,但也不过一两顿的事。不过靠山吃山,水路之上自然吃水。
这条大河的长度不可知,但宽度,下游这一段的宽度已经达到了几百里,比黄河还宽。闲着也是闲着,在木筏时我通过日影以及我之前看过的一些地理书来推算了下脚下这颗星球的大概半径与面积,这颗星球的半径比地球大多了,有这样一条大河倒也不足为奇。
思及看过的一些地理书,这颗星球不止半径胜过地球,只怕陆地面积也比地球大,给了这颗星球上生活的智慧物种充分交流板砖技术的空间。
物理上的各种规则能够自洽也意味着这个世界很完善,不是神界的神人学生弄的残次品作业。
将计算出来的各种数据推一边,我看向水里,话说,虽然和尘寰认识了挺久的,也知道它会游泳,但让一头狼在这样一条大河里捕鱼真的人道吗?
我有点担心现在都还没爬上来的雪狼溺死了没,同样是生活在极寒地带的生物,但雪狼和北极熊终究是两个物种。
正当我犹豫要不要下水捞狼时尘寰终于爬上来了,手里抓着一条鱼,看着有点像鲤鱼,就是个头....快赶上我人形身高的三分之二了。
这条河里的鱼真肥。
在看到这条鱼时我是如此想的,而找了可以泊岸的地方烤熟了后鱼分食后我心里想的内容就变成了鱼肉真肥,然后就是这见鬼的世道还有没有点公德心了?
这鱼的味道和黄河鲤鱼的味道颇似,非常肥美,吃得人口水直流,如果我没吃出一截手指头的话。
靠之,这鱼肚子里竟然有一截手指头!?
尘寰淡定的看着鱼肚子里的手指头,将手指头剔掉,道:“前些日子中游发生了一场战事,死了几十万人,尸体皆被沉入大河里,这鱼应是从那里游来的。”
我当场就忍不住吐了,南无阿弥佗佛,我错了,我以后不吃鱼了,我要效仿华夏佛门弟子吃素。
尘寰将鱼肚之外与手指头没有接触的鱼肉分给我。“你吃这些吧。”
我说:“我茹素,你吃吧。”
我知道,虎狼也吃过人,我吃虎狼的肉时不带半点犹豫的,如今吃不下这鱼很矫情。但,我吃虎狼的肉时可没吃到过人手指,如今吃鱼却是吃到了,若真的不会矫情,那么我就得重新定义自己对人类这一生物的心态了。
尘寰非常麻利的将鱼肉给吃得只剩下鱼骨头,胃口真不错,你是不是忘了鱼肚子里刚才发现的是什么?你不是失忆了忘了自己不是人吗?
话说回来,人族古代吃人的例子貌似还挺多的,甚至曾有一种叫醢刑的刑罚,将罪大恶极的犯人剁成肉酱煮熟了分而食之。
封神演义里姬昌长子伯邑考的遭遇本质上就是醢刑。
也不知这个世界有没有醢刑,如果有的话,那么人吃人只怕在这个世界的人的认知里是很正常的事。
人和牲合起来是人牲,和猎物没什么区别,猎物可食,人牲自然也可食,这是远古时代的人族曾有过的一种普世观。
诚然,这颗星球上的人族看着挺发达的,不是远古时那种情况,但考虑到战乱导致的断代情况,这颗星球的文明也不似华夏那般方方面面都在跟着进步。
就算精神方面也进步,乱世里人吃人的例子屡见不鲜,尘寰如今这般,貌似也不算什么。
我郁闷的啃着新找来的野菜,我也想吃肉,但肉到了嘴边也是真吃不下,只得无奈的想东想西转移注意力。
回过神来的时候面前出现了一串大虾。
我诧异的看着不知何时又下了趟水的尘寰。
尘寰示意了下大虾。“吃这个绝不会吃到人手指。”
我感动得差点落泪,天知道君族从远古时就是以肉食为主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