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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吃东西吃慢点,小口吃,多嚼。”没忍住,随轩伸出了手,摸了摸吴晓雨的头,然后跟他说。之前几次吃饭他就发现了吴晓雨吃饭速度的问题了,只不过没有这次这么严重,大概这也是仓鼠能活到现在的原因吧,还知道不太好嚼的东西,稍微小口一点放进去:“!”
吴晓雨想也没想,一口咬住了已经从他头上到了嘴角,想给他很自然地擦奶油的手上。这会儿不止吴晓雨瞪眼睛了,随轩的眼睛也瞪了起来:“内个,内个,我不是故意的,下意识行为。还有!我没吃很快!”吴晓雨对于自己咬随轩手这件事情,有点心虚。但是绝对拒绝承认自己吃的很快什么的,这不是变相说他贪吃,害怕随轩和他抢吗:“我,你别看着我,我被你看的都想上厕所了!”
“洗手间笔直右手。”随轩下意识就直接说了,然后就看到吴晓雨远去的背影:“……”有点无奈地看着自己大拇指下那块厚厚的肉的地方,一个清晰的牙印,想了想,伸出舌头,舔了一下。然后立马将手放下来,面上波澜不惊,除了耳尖红了红,什么变化都没有地轻声说了句:“还挺疼。”
作者有话要说:
噗,我跟你们说啊。知邱是浙江人,然后大学在合肥读的书。有一次在食堂盛汤的时候,我叫我室友拿两个勺子……我室友一脸惊悚的看着我,说……你喝汤用勺子?我以为她说的是直接端起来喝,我就特不要脸地说了句,我斯文。然后我室友告诉我,他们家叫勺子的,一般是那种,勺水的大勺子,吃饭喝汤的叫调跟。哦==我这里说的勺子,就是喝汤用的那种正常的啊。
第29章色字头上一把刀
“我好了!”吴晓雨因为不知道岁轩家的擦手布是那块,所以洗了手以后,就一边甩着手一边往外走:“你干什么呢?”等到了沙发边上,发现随轩居然保持着一种诡异的少女鹏碗的样子,红着耳朵,神色飘渺,眼神涣散,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吴晓雨在随轩的脸上,看出了春心荡漾这个词语!不知道为什么,他就觉得特别的火大,然后想也没想,直接将还没干的手,塞进了随轩的脖子。
“!”随轩正入神,结果忽然就一个湿,滑,凉的东西,碰到了他脖子上敏感的肌肤,然后整个人下意识直接从沙发上蹦起来。
吴晓雨个子不算矮,但是和随轩这种少有的大高个在一起就很尴尬了。本来塞脖子也只是临时起意,吴晓雨肯定没有做好准备啊,这随轩突然站起来,一下子,吴晓雨的地理位置就从由上而下的绝对优势,变成了几乎是吊在随轩的身上。还因为手太多进入了随轩的脖子,一会儿拔不出来,只能努力踮着脚,然后缩短这个距离。这将会造成的尴尬局面,就是……
随轩好不容易反应过来,还是因为吴晓雨努力踮脚,一个没站稳,直接就砸进了他的怀抱:“你这么快啊?”也不知道怎么想的,他就这么直接问了。其实吧,不用解释也知道,这里的这么快,肯定就是上厕所的速度快咯。但是随轩自己脑子里刚才在想的就不是什么好的事情,忽然听到了这句话,就下意识觉得自己说错了,然后脸上表情一僵,耳朵更加通红。
“……”艹!这是吴晓雨现在的唯一想法,快你马快!不是他思想龌龊,你想,如果只是单纯说一个人上厕所的速度快的话,那你那个耳朵这么红干什么?身为一个男人,被人问了这样子的话,吴晓雨觉得,那简直可以说这是一种侮辱了!还有,就算是只是单纯说一个人上厕所速度快也不对啊!身为一个男人,你的速度可以适中,可以慢,但是你快!这就是说你肾不好啊:“你你你!你先把我放下来!”不是所有的拥抱,都和童话故事里王子和公主的拥抱一样美好的,如果你不信,你把手□□一个和你有着很大身高差的人脖子,然后让他站起来,你再扑进去试试,那酸爽,简直就是断手的浪漫!
随轩小心地举着吴晓雨的手问:“疼吗?要上药吗?”他也没想到,吴晓雨看着是个男孩子,但是皮肤这么嫩。刚才把吴晓雨的手从领子解救出来的时候,他惊讶的发现,吴晓雨手腕上,居然都有一道很深的痕了。
“大老爷们的,哪有这么娇贵?不就是我一个人的重量挂在了你衣服上吗,你还撑了一下呢。”吴晓雨自己当然不在意了。正如他说的,大老爷们的,这又没破皮,又没出血的,怎么了就要上药了?这个痕其实也不深,只不过随轩大惊小怪了罢了,看着就好像是你绑东西绑紧了一样:“对了,我今天来是想看看你怎么样的,你昨天晚上给我打的那个电话,你到底怎么想的啊?”
随轩当然知道吴晓雨是有事才会找他的,但是没想到居然是这个事情。
这叫人怎么说?说他只是临时起意的?还是说,直接曾此机会和吴晓雨摊牌告白好了?这两个都不切实际啊:“哦,没什么。”说这个话的时候,随轩的眼神稍微这么往边上飘了一飘。
“什么了就没什么!我都到你家了你和我说这个?”这和裤子都脱了,你跟人说,走吧,我们去玩你拍一我拍一有什么区别?哦,不,你拍一我拍一好歹还有啪啪呢!只不过是只有声音没行动罢了!
……
“什么?你还没打算去告白?我吴晓雨的哥们,长得帅有钱性格好,最主要是身材好到爆炸!是个人都会喜欢的啊,你担心什么!”吴晓雨现在的样子,就像是一只穿上了战甲的小公鸡,马上就能上场和人打架的那种。说话的时候,他还下意识地将自己的手臂撸了两下,如果不是因为天气热,他此刻有袖子的话,那估计现在他的袖子就应该被卷起来了。一副小混混收保护费的即视感,但是偏偏因为做的人是他,就让人觉得可爱,再说了,这个行为也的确挺可爱的。
随轩之前被吴晓雨看的没脾气,只好随便说了一个,自己喜欢一个男生很久了,但是那个男生貌似是喜欢女生的,巴拉巴拉之类的话。最后还说了自己不敢去表白,因为如果表白被拒绝了,那连朋友都没的做了才叫真的悲剧了。
吴晓雨这种人就是典型的帮亲不帮理,反正现在他觉得随轩是他的哥们,再说了随轩真的很优秀啊,如果是随轩现在跟他告白,他也会答应啊!所以现在在他看来,随轩除了是男人这一点是硬性条件不可改变的,还真的没有那一点不能比女人强了,再说了,随轩是男人也是他的优点啊,你女人给我变一个男人看看!好吧……这个是有点无理取闹了,但是反正就是吴晓雨觉得随轩这种畏畏缩缩的行为是不可取的。
“唉,不是我说。你相信我,你去告白,一定会成功的!”说这话的时候,吴晓雨心里不是滋味极了,其实有一点随轩不知道的是,就连吴晓雨自己都快忘了。那个时候吴晓雨一个人在学校里,虽然长的很好看,但是并不被人接受。小孩子嘛,多多少少会因为家长的影响,觉得这个孩子是单亲,而且连爸爸妈妈都不要了,一定不是个好孩子,而不跟他走的很近。随轩就是在这么个情况下和吴晓雨告白的。吴晓雨那个时候没有直接拒绝随轩:“那个时候你和我告白,我都没有直接拒绝你。我觉得,我想想清楚,然后再给你答案。我父母离异,我,我还不是很懂!总之,总之就是你很好,不会有人因为你是男孩子就拒绝你的!”说这个话的时候,吴晓雨的眼睛有一点水光。他现在很确定自己喜欢的是女孩子,因为他都活了两辈子了,也没喜欢过一个男的。但是那个时候他还小,对感情的事情不是很懂,他只知道,自己没有因为随轩的告白,而感到讨厌,甚至是,不想这么直接就将随轩从自己的身边推开的感觉。只是后来因为各种原因,他退学了,然后就没有了时间想这些事情了。这次... -->>
“以后吃东西吃慢点,小口吃,多嚼。”没忍住,随轩伸出了手,摸了摸吴晓雨的头,然后跟他说。之前几次吃饭他就发现了吴晓雨吃饭速度的问题了,只不过没有这次这么严重,大概这也是仓鼠能活到现在的原因吧,还知道不太好嚼的东西,稍微小口一点放进去:“!”
吴晓雨想也没想,一口咬住了已经从他头上到了嘴角,想给他很自然地擦奶油的手上。这会儿不止吴晓雨瞪眼睛了,随轩的眼睛也瞪了起来:“内个,内个,我不是故意的,下意识行为。还有!我没吃很快!”吴晓雨对于自己咬随轩手这件事情,有点心虚。但是绝对拒绝承认自己吃的很快什么的,这不是变相说他贪吃,害怕随轩和他抢吗:“我,你别看着我,我被你看的都想上厕所了!”
“洗手间笔直右手。”随轩下意识就直接说了,然后就看到吴晓雨远去的背影:“……”有点无奈地看着自己大拇指下那块厚厚的肉的地方,一个清晰的牙印,想了想,伸出舌头,舔了一下。然后立马将手放下来,面上波澜不惊,除了耳尖红了红,什么变化都没有地轻声说了句:“还挺疼。”
作者有话要说:
噗,我跟你们说啊。知邱是浙江人,然后大学在合肥读的书。有一次在食堂盛汤的时候,我叫我室友拿两个勺子……我室友一脸惊悚的看着我,说……你喝汤用勺子?我以为她说的是直接端起来喝,我就特不要脸地说了句,我斯文。然后我室友告诉我,他们家叫勺子的,一般是那种,勺水的大勺子,吃饭喝汤的叫调跟。哦==我这里说的勺子,就是喝汤用的那种正常的啊。
第29章色字头上一把刀
“我好了!”吴晓雨因为不知道岁轩家的擦手布是那块,所以洗了手以后,就一边甩着手一边往外走:“你干什么呢?”等到了沙发边上,发现随轩居然保持着一种诡异的少女鹏碗的样子,红着耳朵,神色飘渺,眼神涣散,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吴晓雨在随轩的脸上,看出了春心荡漾这个词语!不知道为什么,他就觉得特别的火大,然后想也没想,直接将还没干的手,塞进了随轩的脖子。
“!”随轩正入神,结果忽然就一个湿,滑,凉的东西,碰到了他脖子上敏感的肌肤,然后整个人下意识直接从沙发上蹦起来。
吴晓雨个子不算矮,但是和随轩这种少有的大高个在一起就很尴尬了。本来塞脖子也只是临时起意,吴晓雨肯定没有做好准备啊,这随轩突然站起来,一下子,吴晓雨的地理位置就从由上而下的绝对优势,变成了几乎是吊在随轩的身上。还因为手太多进入了随轩的脖子,一会儿拔不出来,只能努力踮着脚,然后缩短这个距离。这将会造成的尴尬局面,就是……
随轩好不容易反应过来,还是因为吴晓雨努力踮脚,一个没站稳,直接就砸进了他的怀抱:“你这么快啊?”也不知道怎么想的,他就这么直接问了。其实吧,不用解释也知道,这里的这么快,肯定就是上厕所的速度快咯。但是随轩自己脑子里刚才在想的就不是什么好的事情,忽然听到了这句话,就下意识觉得自己说错了,然后脸上表情一僵,耳朵更加通红。
“……”艹!这是吴晓雨现在的唯一想法,快你马快!不是他思想龌龊,你想,如果只是单纯说一个人上厕所的速度快的话,那你那个耳朵这么红干什么?身为一个男人,被人问了这样子的话,吴晓雨觉得,那简直可以说这是一种侮辱了!还有,就算是只是单纯说一个人上厕所速度快也不对啊!身为一个男人,你的速度可以适中,可以慢,但是你快!这就是说你肾不好啊:“你你你!你先把我放下来!”不是所有的拥抱,都和童话故事里王子和公主的拥抱一样美好的,如果你不信,你把手□□一个和你有着很大身高差的人脖子,然后让他站起来,你再扑进去试试,那酸爽,简直就是断手的浪漫!
随轩小心地举着吴晓雨的手问:“疼吗?要上药吗?”他也没想到,吴晓雨看着是个男孩子,但是皮肤这么嫩。刚才把吴晓雨的手从领子解救出来的时候,他惊讶的发现,吴晓雨手腕上,居然都有一道很深的痕了。
“大老爷们的,哪有这么娇贵?不就是我一个人的重量挂在了你衣服上吗,你还撑了一下呢。”吴晓雨自己当然不在意了。正如他说的,大老爷们的,这又没破皮,又没出血的,怎么了就要上药了?这个痕其实也不深,只不过随轩大惊小怪了罢了,看着就好像是你绑东西绑紧了一样:“对了,我今天来是想看看你怎么样的,你昨天晚上给我打的那个电话,你到底怎么想的啊?”
随轩当然知道吴晓雨是有事才会找他的,但是没想到居然是这个事情。
这叫人怎么说?说他只是临时起意的?还是说,直接曾此机会和吴晓雨摊牌告白好了?这两个都不切实际啊:“哦,没什么。”说这个话的时候,随轩的眼神稍微这么往边上飘了一飘。
“什么了就没什么!我都到你家了你和我说这个?”这和裤子都脱了,你跟人说,走吧,我们去玩你拍一我拍一有什么区别?哦,不,你拍一我拍一好歹还有啪啪呢!只不过是只有声音没行动罢了!
……
“什么?你还没打算去告白?我吴晓雨的哥们,长得帅有钱性格好,最主要是身材好到爆炸!是个人都会喜欢的啊,你担心什么!”吴晓雨现在的样子,就像是一只穿上了战甲的小公鸡,马上就能上场和人打架的那种。说话的时候,他还下意识地将自己的手臂撸了两下,如果不是因为天气热,他此刻有袖子的话,那估计现在他的袖子就应该被卷起来了。一副小混混收保护费的即视感,但是偏偏因为做的人是他,就让人觉得可爱,再说了,这个行为也的确挺可爱的。
随轩之前被吴晓雨看的没脾气,只好随便说了一个,自己喜欢一个男生很久了,但是那个男生貌似是喜欢女生的,巴拉巴拉之类的话。最后还说了自己不敢去表白,因为如果表白被拒绝了,那连朋友都没的做了才叫真的悲剧了。
吴晓雨这种人就是典型的帮亲不帮理,反正现在他觉得随轩是他的哥们,再说了随轩真的很优秀啊,如果是随轩现在跟他告白,他也会答应啊!所以现在在他看来,随轩除了是男人这一点是硬性条件不可改变的,还真的没有那一点不能比女人强了,再说了,随轩是男人也是他的优点啊,你女人给我变一个男人看看!好吧……这个是有点无理取闹了,但是反正就是吴晓雨觉得随轩这种畏畏缩缩的行为是不可取的。
“唉,不是我说。你相信我,你去告白,一定会成功的!”说这话的时候,吴晓雨心里不是滋味极了,其实有一点随轩不知道的是,就连吴晓雨自己都快忘了。那个时候吴晓雨一个人在学校里,虽然长的很好看,但是并不被人接受。小孩子嘛,多多少少会因为家长的影响,觉得这个孩子是单亲,而且连爸爸妈妈都不要了,一定不是个好孩子,而不跟他走的很近。随轩就是在这么个情况下和吴晓雨告白的。吴晓雨那个时候没有直接拒绝随轩:“那个时候你和我告白,我都没有直接拒绝你。我觉得,我想想清楚,然后再给你答案。我父母离异,我,我还不是很懂!总之,总之就是你很好,不会有人因为你是男孩子就拒绝你的!”说这个话的时候,吴晓雨的眼睛有一点水光。他现在很确定自己喜欢的是女孩子,因为他都活了两辈子了,也没喜欢过一个男的。但是那个时候他还小,对感情的事情不是很懂,他只知道,自己没有因为随轩的告白,而感到讨厌,甚至是,不想这么直接就将随轩从自己的身边推开的感觉。只是后来因为各种原因,他退学了,然后就没有了时间想这些事情了。这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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