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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不石喘着粗气,过了半晌才缓过劲来,苦笑道:“我又不是‘天诛’的杀手,自然是怕死的,小弟这一点点英雄气概,又哪里比得上姐姐半分。”
杨绛衣道:“你不用谦虚,我能够活着,也多亏了你这大少爷的计谋。现在要怎么办?我可还在听你的命令呢!”
华不石目光闪动,望向前方,道:“我们当然是再往前走,尽快走出这条金水大街,与千里他们会合。”
在这条街上已经出现了十二名杀手,如果关于“天诛”的传闻没有错,隐藏在前方街道上的,只剩下最后一名杀手。
需要最后一名杀手出手杀人,也就意味前面的所有人都没能成功,刺杀的目标肯定不好对付,须得用更加厉害的手段才能够杀得了。因此,“天诛”的主事之人,必定会把最厉害的一个杀手安排在最后。
“天诛”有一千种杀人的方法,最后一名杀手用的又会是哪一种?
之前那些杀手未能得手,只是因为“天诛”错估了华不石和杨绛衣的实力。他们没有想到华不石擅于观察,又精于机变,故此伪装隐藏的杀手才会被识破,而那一对黑白无常的失败,则是由于“天诛”对杨绛衣武功的误判。
岭南“僵尸拳”合击之术的威力,江湖上能够抵挡的人并不多,若是在数月之前,杨绛衣肯定打不过这一对无常杀手,“天诛”并不知道杨绛衣的武功进步得如此之快,才会派出他们前来刺杀。
既然“天诛”犯了错,就一定会有机会打败它!
尽管刚才还险些丧命,但此时华不石的自信却比之前更加坚定。
路上的行人已全都逃得干干净净,道路两旁的所有店铺都大门紧闭,百丈长街上空无一人。
天色阴沉,乌云密布,走在这条长沙城中最为繁华的街道上,华不石和杨绛衣的心中竟产生了一种萧瑟落寞之感。
往日这里是暄嚣热闹的生意场,但今天却已成了杀人之所!
已经快到大街的尽头,前面是一个百丈见方的青石广场。此地本是商贩摆摊做买卖的地方,一个众商云集的大卖场,可是现在却也是空空荡荡,除了一些散落在地面上的垃圾杂物,广场之上什么也没有。
华不石与杨绛衣并肩而行,走到青石广场的边缘。
被天空的乌云所遮蔽的太阳,此时正好从云层之中显露出来,阳光照射之下,整个广场上顿时被染上了一层金黄颜色,尤显得亦幻亦真,神秘莫测,极远处的广场对面,一座楼宇顶上似乎有一道亮光,一闪而逝。
华不石忽然一间商铺的房檐之下停住了脚步,开口问道:“姐姐觉得,如果想在此处杀人,用什么手段最好?”
杨绛衣道:“不知道。若要是我,直接用剑就是了,在哪儿都一样。”
华不石道:“姐姐精通剑法,自然会想到用剑,但若是我,在此种地势之下,必会先想到用远程暗器杀人。”
杨绛衣想了一想,道:“这个广场很空旷,被暗器袭击倒确是难找遮蔽掩护之地。”
华不石道:“在四周房舍中埋伏下大量弓箭手,际时乱箭齐发,走入了广场中的人定是难逃一死。不过对方若只有一名杀手,又如何杀人呢?”
他象是在询问杨绛衣,又象是在自言自语。
杨绛衣道:“若只有一人射箭,就算我们没有遮蔽掩护,也能够闪躲得开,对不对?”
华不石道:“不错,因此对方必定不会用弓箭,而是用令人无法躲闪的暗器。”
杨绛衣道:“那又会是什么暗器,弩机么?”
华不石道:“弩机虽比弓箭快些,却也并非不能躲闪,若我猜的不错,他用的应该是火铳。”
“火铳?他怎会用那种鸡肋之物?”杨绛衣有些惊奇。
大明朝的军队之中,火器的应用已颇为常见,但其威力却很普通。一般的土枪和鸟铳之流,不但点火发射十分麻烦,而且射出的铁砂准确度极差,又不能及远,还不如旧式的长弓硬弩实用,杨绛衣称之为鸡肋之物,也并不为过。
华不石却摇了摇头,道:“对方所用的火铳,自然不是大明官兵所配发的那种废品。我曾听说在西方国度中所制造出的最为先进的火铳,发射出的铅弹可及数十丈之远,威力极大,钢甲也挡不住,而且速度亦是极快,寻常的轻功身法绝对难以躲闪。”
杨绛衣更加惊奇,道:“天下还有这么厉害的暗器,我可从未听说过。不过就算是有,对方杀手又怎会得到?”... -->>
华不石喘着粗气,过了半晌才缓过劲来,苦笑道:“我又不是‘天诛’的杀手,自然是怕死的,小弟这一点点英雄气概,又哪里比得上姐姐半分。”
杨绛衣道:“你不用谦虚,我能够活着,也多亏了你这大少爷的计谋。现在要怎么办?我可还在听你的命令呢!”
华不石目光闪动,望向前方,道:“我们当然是再往前走,尽快走出这条金水大街,与千里他们会合。”
在这条街上已经出现了十二名杀手,如果关于“天诛”的传闻没有错,隐藏在前方街道上的,只剩下最后一名杀手。
需要最后一名杀手出手杀人,也就意味前面的所有人都没能成功,刺杀的目标肯定不好对付,须得用更加厉害的手段才能够杀得了。因此,“天诛”的主事之人,必定会把最厉害的一个杀手安排在最后。
“天诛”有一千种杀人的方法,最后一名杀手用的又会是哪一种?
之前那些杀手未能得手,只是因为“天诛”错估了华不石和杨绛衣的实力。他们没有想到华不石擅于观察,又精于机变,故此伪装隐藏的杀手才会被识破,而那一对黑白无常的失败,则是由于“天诛”对杨绛衣武功的误判。
岭南“僵尸拳”合击之术的威力,江湖上能够抵挡的人并不多,若是在数月之前,杨绛衣肯定打不过这一对无常杀手,“天诛”并不知道杨绛衣的武功进步得如此之快,才会派出他们前来刺杀。
既然“天诛”犯了错,就一定会有机会打败它!
尽管刚才还险些丧命,但此时华不石的自信却比之前更加坚定。
路上的行人已全都逃得干干净净,道路两旁的所有店铺都大门紧闭,百丈长街上空无一人。
天色阴沉,乌云密布,走在这条长沙城中最为繁华的街道上,华不石和杨绛衣的心中竟产生了一种萧瑟落寞之感。
往日这里是暄嚣热闹的生意场,但今天却已成了杀人之所!
已经快到大街的尽头,前面是一个百丈见方的青石广场。此地本是商贩摆摊做买卖的地方,一个众商云集的大卖场,可是现在却也是空空荡荡,除了一些散落在地面上的垃圾杂物,广场之上什么也没有。
华不石与杨绛衣并肩而行,走到青石广场的边缘。
被天空的乌云所遮蔽的太阳,此时正好从云层之中显露出来,阳光照射之下,整个广场上顿时被染上了一层金黄颜色,尤显得亦幻亦真,神秘莫测,极远处的广场对面,一座楼宇顶上似乎有一道亮光,一闪而逝。
华不石忽然一间商铺的房檐之下停住了脚步,开口问道:“姐姐觉得,如果想在此处杀人,用什么手段最好?”
杨绛衣道:“不知道。若要是我,直接用剑就是了,在哪儿都一样。”
华不石道:“姐姐精通剑法,自然会想到用剑,但若是我,在此种地势之下,必会先想到用远程暗器杀人。”
杨绛衣想了一想,道:“这个广场很空旷,被暗器袭击倒确是难找遮蔽掩护之地。”
华不石道:“在四周房舍中埋伏下大量弓箭手,际时乱箭齐发,走入了广场中的人定是难逃一死。不过对方若只有一名杀手,又如何杀人呢?”
他象是在询问杨绛衣,又象是在自言自语。
杨绛衣道:“若只有一人射箭,就算我们没有遮蔽掩护,也能够闪躲得开,对不对?”
华不石道:“不错,因此对方必定不会用弓箭,而是用令人无法躲闪的暗器。”
杨绛衣道:“那又会是什么暗器,弩机么?”
华不石道:“弩机虽比弓箭快些,却也并非不能躲闪,若我猜的不错,他用的应该是火铳。”
“火铳?他怎会用那种鸡肋之物?”杨绛衣有些惊奇。
大明朝的军队之中,火器的应用已颇为常见,但其威力却很普通。一般的土枪和鸟铳之流,不但点火发射十分麻烦,而且射出的铁砂准确度极差,又不能及远,还不如旧式的长弓硬弩实用,杨绛衣称之为鸡肋之物,也并不为过。
华不石却摇了摇头,道:“对方所用的火铳,自然不是大明官兵所配发的那种废品。我曾听说在西方国度中所制造出的最为先进的火铳,发射出的铅弹可及数十丈之远,威力极大,钢甲也挡不住,而且速度亦是极快,寻常的轻功身法绝对难以躲闪。”
杨绛衣更加惊奇,道:“天下还有这么厉害的暗器,我可从未听说过。不过就算是有,对方杀手又怎会得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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