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高仲学字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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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边打了一碗水,然后回到了石板前,用自己毛笔沾了水开始模仿张与可的字来。
毛笔字难,不仅是难在毛笔的掌控,更是难在字上。
毛笔字和钢笔字其实是两个概念,现在的钢笔字虽然也讲究很平竖直,笔画连笔,但横就是横,竖就是竖,书写简单,学起来自然更加的简单。
但是毛笔字不一样,它不仅讲究起笔、落笔,还讲究力量的运用。就拿现在写一横来说,用钢笔直接横向画一笔就完成了,讲究的会在起笔和落笔时候加上顿笔,稍稍停顿一下,让前后看着稍大,字体也会微微上翘,看着更加的丰满。
可毛笔这一横就不一样了,它在起笔的时候是有一个回勾动作的,而且这一横脑袋会比身子要稍稍的瘦一点而儿,在收笔的时候还有一个回勾。虽然以前一前一后有两个回勾,可你在观察的时候是看不出来的,只觉着前后这两个顿笔非常好看,字体丰满,若是你照着它这么书写,往往都不会成功!
这就是古人创造出汉字的伟大,复杂的汉字加上难以驾驭的毛笔字隔绝了两个阶级。一个农人即便你会背三字经,不会写,人家是不会承认你是读书人的。即便你会写,但是写的不好,那么你只是一个识字的人。
在读书人的世界,你只有写出一手好字,人家的才会承认你的地位。
照着张与可的字高仲开始练习起来,但是写了几遍之后,高仲却还是没有抓住要领,每个字都是写的非常丑陋,一个个张牙舞爪的。
写满了石板之后,高仲便是看着石板盘算着自己应该如何才能写出一手好字。
竹屋中的张与可微笑的看着已经停下来的高仲,笑了笑,然后继续看着自己面前的书本。
“哎,真是笨,小学的时候明明已经学习过的,现在怎么忘记了!”
忽然高仲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然后笑嘻嘻的继续来到了石板面前。
这一次高仲没有盲目的继续照着张与可的字来临摹,而是开始在石板上开始慢慢写着:点、横、竖等偏旁部首。这的确是小学老师教过的知识,任何字都是偏旁部首组成的,只要讲部首练好,然后再来写字那就轻松多了。
所以现在高仲要做的就是将“去沙存金,铁杵成针。”几个字拆分,一笔一划的慢慢书写便可。
一整天的时间高仲就这样埋首在写字之中,虽然一天下来高仲的字还是没有什么大的进步,可是这一天他的毛笔掌握却比昨天要好了许多,现在高仲已经能够感觉到自己的手腕已经找着了窍门。
到了下午的时候,张与可睡了午觉才出了竹屋,这是他现在的规矩,午睡之后脑袋昏昏沉沉的,必须要出来转悠一圈,好醒醒瞌睡。
张与可自然走到了高仲的面前,见着高仲在石板上迅速的书写,当下便是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当见到了张与可在石板上写着偏旁部首的时候,他微微有些吃惊,然后露出了笑容:“还是挺有慧根的!”
然后张与可才走到杨三老的面前,和杨三老一同坐了下来,喝起了下午茶。
而高仲孩子继续练着字,一笔一划的写着偏旁部首。这个时候小书童小跑到了高仲的面前:“休息一吧。”
高仲摇了摇头,他方才才抓住如何掌握运用腕力来写字的灵感,现在如果放弃了,这种感觉怕是很难找回来了。
小书童觉着无趣,便拿着铁锅儿去了小溪边打了一锅水,然后升起了炉火给张与可烧起了沏茶用的开水。
“张老爷,你说这小子将来能成为秀才么?”
杨三老和张与可之间最多的话题就是高仲,而杨三老对于高仲分外的看中,最喜欢朝着张与可打探高仲的消息。
听着杨三老的话,张与可端起了面前的茶水,然后拿起盖碗朝着茶杯里面吹了吹,吹开了漂浮在茶杯里的茶叶:“等他先考中了童生再说,连童子都不是,将来考什么秀才?”
“也是,今春的童子试已经过了……”杨三老叹了一口气朝着张与可说道。
“过了也就过了,这娃子聪明,晚一年对他而言应当算是好事儿才对,急不得,急不得!”
张与可摆了摆手,放下了手里的茶杯,然后看着不远处正在写字的高仲。虽然是站在树荫下写字,可是高仲现在依旧是满头大汗,即便是微微的山风也缓解不了高峰的热意。
杨三老听着张与可的话点点头,此时他已经明白高仲在张与可心中的评价应该不低。
溪边打了一碗水,然后回到了石板前,用自己毛笔沾了水开始模仿张与可的字来。
毛笔字难,不仅是难在毛笔的掌控,更是难在字上。
毛笔字和钢笔字其实是两个概念,现在的钢笔字虽然也讲究很平竖直,笔画连笔,但横就是横,竖就是竖,书写简单,学起来自然更加的简单。
但是毛笔字不一样,它不仅讲究起笔、落笔,还讲究力量的运用。就拿现在写一横来说,用钢笔直接横向画一笔就完成了,讲究的会在起笔和落笔时候加上顿笔,稍稍停顿一下,让前后看着稍大,字体也会微微上翘,看着更加的丰满。
可毛笔这一横就不一样了,它在起笔的时候是有一个回勾动作的,而且这一横脑袋会比身子要稍稍的瘦一点而儿,在收笔的时候还有一个回勾。虽然以前一前一后有两个回勾,可你在观察的时候是看不出来的,只觉着前后这两个顿笔非常好看,字体丰满,若是你照着它这么书写,往往都不会成功!
这就是古人创造出汉字的伟大,复杂的汉字加上难以驾驭的毛笔字隔绝了两个阶级。一个农人即便你会背三字经,不会写,人家是不会承认你是读书人的。即便你会写,但是写的不好,那么你只是一个识字的人。
在读书人的世界,你只有写出一手好字,人家的才会承认你的地位。
照着张与可的字高仲开始练习起来,但是写了几遍之后,高仲却还是没有抓住要领,每个字都是写的非常丑陋,一个个张牙舞爪的。
写满了石板之后,高仲便是看着石板盘算着自己应该如何才能写出一手好字。
竹屋中的张与可微笑的看着已经停下来的高仲,笑了笑,然后继续看着自己面前的书本。
“哎,真是笨,小学的时候明明已经学习过的,现在怎么忘记了!”
忽然高仲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然后笑嘻嘻的继续来到了石板面前。
这一次高仲没有盲目的继续照着张与可的字来临摹,而是开始在石板上开始慢慢写着:点、横、竖等偏旁部首。这的确是小学老师教过的知识,任何字都是偏旁部首组成的,只要讲部首练好,然后再来写字那就轻松多了。
所以现在高仲要做的就是将“去沙存金,铁杵成针。”几个字拆分,一笔一划的慢慢书写便可。
一整天的时间高仲就这样埋首在写字之中,虽然一天下来高仲的字还是没有什么大的进步,可是这一天他的毛笔掌握却比昨天要好了许多,现在高仲已经能够感觉到自己的手腕已经找着了窍门。
到了下午的时候,张与可睡了午觉才出了竹屋,这是他现在的规矩,午睡之后脑袋昏昏沉沉的,必须要出来转悠一圈,好醒醒瞌睡。
张与可自然走到了高仲的面前,见着高仲在石板上迅速的书写,当下便是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当见到了张与可在石板上写着偏旁部首的时候,他微微有些吃惊,然后露出了笑容:“还是挺有慧根的!”
然后张与可才走到杨三老的面前,和杨三老一同坐了下来,喝起了下午茶。
而高仲孩子继续练着字,一笔一划的写着偏旁部首。这个时候小书童小跑到了高仲的面前:“休息一吧。”
高仲摇了摇头,他方才才抓住如何掌握运用腕力来写字的灵感,现在如果放弃了,这种感觉怕是很难找回来了。
小书童觉着无趣,便拿着铁锅儿去了小溪边打了一锅水,然后升起了炉火给张与可烧起了沏茶用的开水。
“张老爷,你说这小子将来能成为秀才么?”
杨三老和张与可之间最多的话题就是高仲,而杨三老对于高仲分外的看中,最喜欢朝着张与可打探高仲的消息。
听着杨三老的话,张与可端起了面前的茶水,然后拿起盖碗朝着茶杯里面吹了吹,吹开了漂浮在茶杯里的茶叶:“等他先考中了童生再说,连童子都不是,将来考什么秀才?”
“也是,今春的童子试已经过了……”杨三老叹了一口气朝着张与可说道。
“过了也就过了,这娃子聪明,晚一年对他而言应当算是好事儿才对,急不得,急不得!”
张与可摆了摆手,放下了手里的茶杯,然后看着不远处正在写字的高仲。虽然是站在树荫下写字,可是高仲现在依旧是满头大汗,即便是微微的山风也缓解不了高峰的热意。
杨三老听着张与可的话点点头,此时他已经明白高仲在张与可心中的评价应该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