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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字全换成时尚文字,那得赚多少钱!
说他没赚钱也不对。书稿完成,村干部高兴坏了,一定要给他开稿费:5000块。我不禁摇头叹息:这笔账怎么算?从青葱岁月,写到人到中年,从赤日炎炎,写到数九寒天,从第一个字,写到第35万字。青春、岁月、健康,就等于5000块钱?
他却生了气:“你给我钱,这不是在打我脸?”他想一想,“假如你一定要给的话,你算算咱村里一共有多少五保户、军烈属,替我把这笔钱分给他们,叫他们过个好年。”
我低头喝茶,说不出话,浑身像扎了刺,燥烘烘地热。只说现代社会利益当前,“厚黑”盛行,失望之下,一个劲躲进书本,揣想前贤,没想到贤人就在身边。
古罗马美学思想家朗吉弩斯的《论崇高》里有这样一段文字:“天之生人,不是要我们做卑鄙下流的动物,它带我们到生活中来,到包罗万象的宇宙中来,要我们做造化万物的观光者,所以它一开始便在我们心灵中植下一种热情——对一切伟大的、比我们更神圣的事物的渴望。”
是的,渴望——它会让人一边布衣陋食,挣扎生存,一边怀着超现实的心情行走街头,如同行走在高亮悠远的云端。这种渴望造就了一个又一个的布衣英雄。他们十分平凡,走在人群中毫光不现,却在数十年的风尘中磨砺出熠熠闪光的灵魂,正如才子唐伯虎的一首诗:“一上一上又一上,一上上到高山上。举头红日白云起,四海五湖皆一望。”即使生活在战争年代里,四处是流弹炮火,随时可能身首异处,他居然有心情在扣眼别上一朵红玫瑰?这朵玫瑰,是灵魂凝聚的光焰,是对生活至死不渝的热爱!
为你的生活献上一朵玫瑰
文/陈蔚文
一直,我都认为自己活得相当不精彩,或者,准确点说,一直是个无足轻重的配角!从小学到大学,我当的最大的官是劳动委员,还是因为此项工作需要晚归半个小时,无人愿干才轮到我的。犹记得那时的我拎着抹布(或手持扫帚)走在渐黑的夜色里,心里居然还泛着小小得意!
我的美丽同桌,我的聪慧妹妹,仿佛都比我强。还有轻而易举就把我打败的情敌——她肌肤胜雪,言笑自若,用披肩发与长裙不到10分钟就把我爱了139天的那个清俊男人俘虏,为此,我经历了23岁以来最刻骨铭心的痛苦失恋。
当然,几年后,上帝给了我另一个男人作为补偿,但或者,没得到的永远是最好的,一想起那个被中途诱拐的男人,我的心就隐约作痛——这段爱情使我更加缺乏自信,我想,就像中学参加舞蹈排练一样,我从来是候补成员,那么,拾掇自己、修饰生活还有什么意义呢?
况且,我还有许多理由可以作为挡箭牌,父亲的急脾气和高血压,母亲的唠叨和哮喘,弟弟迟迟不见眉目的终身大事,妹妹和日本籍男友不乐观的异国恋……生活中桩桩件件麻烦都要应对,哪有闲情去为日子缀上精致花边啊!
有一晚,我的心情陷至谷底。那晚大学同学聚会,尽管我预计到女同窗们将会竞相争妍,尽管去之前我就告诉自己别介意一切,可回家的路上,我仍然感到深深的失落。是啊,我才不出众,貌不惊人,永远只是陪衬人!
我心烦意乱,_个人在书房呆到深夜,随手从书橱里抽出本《金蔷薇》来读。这是本很有哲思的书,舒缓优美,有一节是写乐观的作家奥列沙,他嗓门洪亮,身上有种强劲的贝多芬式的气质:“只要他一开口,生活就马上会变得光彩夺目,充满生机!他身上永远燃烧着幽默与诗情,那是随时能锲入人们内心深处的火花!”即使在战争与空袭的爆炸声里,奥列沙仍然从容不迫,不肯躲到地下室,并开玩笑要人们保护好他在童话《三个胖子》里的几盏路灯,别让德国鬼子给炸了!
让人难忘的是,他在穿了多年的旧外套翻领扣眼上始终别上一朵鲜红玫瑰。玫瑰?我忽然在一刹间觉得震撼!生在这么一个倒霉的时代里,四处是流弹炮火,随时可能身首异处,他居然有心情在扣眼别上一朵红玫瑰?
些字全换成时尚文字,那得赚多少钱!
说他没赚钱也不对。书稿完成,村干部高兴坏了,一定要给他开稿费:5000块。我不禁摇头叹息:这笔账怎么算?从青葱岁月,写到人到中年,从赤日炎炎,写到数九寒天,从第一个字,写到第35万字。青春、岁月、健康,就等于5000块钱?
他却生了气:“你给我钱,这不是在打我脸?”他想一想,“假如你一定要给的话,你算算咱村里一共有多少五保户、军烈属,替我把这笔钱分给他们,叫他们过个好年。”
我低头喝茶,说不出话,浑身像扎了刺,燥烘烘地热。只说现代社会利益当前,“厚黑”盛行,失望之下,一个劲躲进书本,揣想前贤,没想到贤人就在身边。
古罗马美学思想家朗吉弩斯的《论崇高》里有这样一段文字:“天之生人,不是要我们做卑鄙下流的动物,它带我们到生活中来,到包罗万象的宇宙中来,要我们做造化万物的观光者,所以它一开始便在我们心灵中植下一种热情——对一切伟大的、比我们更神圣的事物的渴望。”
是的,渴望——它会让人一边布衣陋食,挣扎生存,一边怀着超现实的心情行走街头,如同行走在高亮悠远的云端。这种渴望造就了一个又一个的布衣英雄。他们十分平凡,走在人群中毫光不现,却在数十年的风尘中磨砺出熠熠闪光的灵魂,正如才子唐伯虎的一首诗:“一上一上又一上,一上上到高山上。举头红日白云起,四海五湖皆一望。”即使生活在战争年代里,四处是流弹炮火,随时可能身首异处,他居然有心情在扣眼别上一朵红玫瑰?这朵玫瑰,是灵魂凝聚的光焰,是对生活至死不渝的热爱!
为你的生活献上一朵玫瑰
文/陈蔚文
一直,我都认为自己活得相当不精彩,或者,准确点说,一直是个无足轻重的配角!从小学到大学,我当的最大的官是劳动委员,还是因为此项工作需要晚归半个小时,无人愿干才轮到我的。犹记得那时的我拎着抹布(或手持扫帚)走在渐黑的夜色里,心里居然还泛着小小得意!
我的美丽同桌,我的聪慧妹妹,仿佛都比我强。还有轻而易举就把我打败的情敌——她肌肤胜雪,言笑自若,用披肩发与长裙不到10分钟就把我爱了139天的那个清俊男人俘虏,为此,我经历了23岁以来最刻骨铭心的痛苦失恋。
当然,几年后,上帝给了我另一个男人作为补偿,但或者,没得到的永远是最好的,一想起那个被中途诱拐的男人,我的心就隐约作痛——这段爱情使我更加缺乏自信,我想,就像中学参加舞蹈排练一样,我从来是候补成员,那么,拾掇自己、修饰生活还有什么意义呢?
况且,我还有许多理由可以作为挡箭牌,父亲的急脾气和高血压,母亲的唠叨和哮喘,弟弟迟迟不见眉目的终身大事,妹妹和日本籍男友不乐观的异国恋……生活中桩桩件件麻烦都要应对,哪有闲情去为日子缀上精致花边啊!
有一晚,我的心情陷至谷底。那晚大学同学聚会,尽管我预计到女同窗们将会竞相争妍,尽管去之前我就告诉自己别介意一切,可回家的路上,我仍然感到深深的失落。是啊,我才不出众,貌不惊人,永远只是陪衬人!
我心烦意乱,_个人在书房呆到深夜,随手从书橱里抽出本《金蔷薇》来读。这是本很有哲思的书,舒缓优美,有一节是写乐观的作家奥列沙,他嗓门洪亮,身上有种强劲的贝多芬式的气质:“只要他一开口,生活就马上会变得光彩夺目,充满生机!他身上永远燃烧着幽默与诗情,那是随时能锲入人们内心深处的火花!”即使在战争与空袭的爆炸声里,奥列沙仍然从容不迫,不肯躲到地下室,并开玩笑要人们保护好他在童话《三个胖子》里的几盏路灯,别让德国鬼子给炸了!
让人难忘的是,他在穿了多年的旧外套翻领扣眼上始终别上一朵鲜红玫瑰。玫瑰?我忽然在一刹间觉得震撼!生在这么一个倒霉的时代里,四处是流弹炮火,随时可能身首异处,他居然有心情在扣眼别上一朵红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