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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飞猛地挥了下手,厉声道:“妳杨风原本就是一个吃软饭的家伙,我告诉妳,朱雀要见妳,只要朱雀一见到妳,然后妳只要说妳喜欢朱雀,妳***就可以不用死了!”
有钱人没有说话,他不知道说什么好,他也怕激怒了鹏飞,让鹏飞下令乱枪打死。
是的,有钱人就是杨风,他們在跳进山崖后,掉在狼群的尸体上面,所以捡回了一条性命!而杨风现在担心的,依旧是身边弟兄的安全,他知道,如果鹏飞真的下令开枪,虽然他死不了,但是他的弟兄和玉玲珑他們,肯定会死的!所以他不敢轻举妄动。
“妳以为妳是什么东西,妳不过是一个吃软饭的家伙,有本事妳自己跑出去,别让朱雀来救妳!”眼见朱雀已经开始对自己很不错,没有想到杨风又出现了,这让鹏飞几乎崩溃,他猛地扣动了下手里的板机,吼道:“见妳妈通的朱雀,老子今天就先杀了妳!”
‘砰’的一声枪响,子弹,也从发烫的枪管喷射了出来。
凭杨风的身手,他完全可以避开那子弹,或者说,杨风身上穿有玉皇大帝的红肚兜,他根本就不需要去避开那子弹!但是,说他是一个吃软饭的,这让杨风很不爽,因为他不觉得自己是一个吃软饭的人,所以,他猛地一挥手,硬生生将那子弹接在手中。
寂静,良久的寂静之后,杨风将自己的右手摊开,他的手掌虽然没有被子弹射穿,但也让子弹射进了半截,他的巴掌上面,正缓慢地流淌着腥红的鲜血。
“我就是杨风!”有钱人终于幽幽地开口,道:“在妳杀我之前,我手里的这颗子弹,也一样能要了妳的命!如果妳非要说我杨风是一个吃软饭的人,那么我愿意和妳赌一次!赌命!要是我放的下自己的弟兄,妳們谁也别想杀我,但是我杨风是一个男人,所以我绝对不会踩着自己弟兄的生命而活下去!妳现在有两个选择,一是带我去见朱雀,看看我杨风是不是一个吃软饭的人;二是开枪,看看我們谁死的更早一些!妳是个聪明人,希望妳想清楚!”
是的,朱雀之所以不会杀杨风,那并不是杨风会乞求朱雀不要杀他,而是杨风他这个人,确乎已经征服了朱雀的心,所以朱雀才不会杀他,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杨风不是在吃软饭,他是用自己的实力,征服了一个人来救他的性命!鹏飞无力地摇了摇头,淡淡道:“我不想和妳赌命,因为我相信我的命比妳的命要值钱,我可以让妳去见朱雀,这次,我可以放妳走!”
“妳是对的!因为只要妳能活下去,妳就有赢我的机会。”杨风勾起嘴角,轻狂地笑了笑,继续道:“其实,妳大可放心,我杨风,绝对不会走一个吃软饭的人,而且,妳今天也没有吃亏,就算妳下令开枪,妳也杀不死我,只是妳一定会死罢了!”
在冷静下来后,鹏飞无奈地笑了笑,道:“我不可能会杀妳,我要杀了妳,朱雀也会杀了我。”
“是的!”杨风可以看透鹏飞内心的想法,他见鹏飞内心已经没有了杀念,便将手里的子弹丢掉,扯起衣服擦了擦手上的鲜血,淡淡道:“我們什么时候去见朱雀?”
“马上我就带妳过去,她现在似乎急着要见妳,只是我希望,妳在见到朱雀的时候,能像个男人!”鹏飞苦笑了笑,将枪插好,转身一边走,一边道:“我去换一下衣服,马上动身。”
鹏飞在回到了自己的办公室后,深深地叹了口气,到今天,他终于肯定,杨风的成功绝对不是偶然,他之所以能活到现在,完全是靠他自己的实力!一切事情都有因果,比如狼群会救杨风,比如朱雀会救杨风,这一切的一切,杨风在之前一定付出了很多。
只走,杨风今天要走了的话,自己再要杀他,那就是难上加难!
早就说过,鹏飞是一个很聪明的人,在冷静地坐了下之后,他突然站起身,猛地拍了下自己的脑袋,自语道:“杨风?算什么英难?能够活到最后的,能够活得最好的,能够活得最神气的,才叫英雄!杨风可以用他的一腔热血豪情去赢的别人的尊重,自己可以用聪明的脑袋去赢得自己想要的一切!不管如何,自己今天一定要将杨风杀了!”
地主只是怀疑今天来进攻狼堂的人是杨风,并不肯定,而且,今天杨风他們来进攻狼堂的时候,都戴了面具,除了鹏飞和地牢的几个弟兄,根本就没有人知道来人就是杨风!鹏飞只需要随便找二十一个高手送去朱雀那里,这个事情就算完了!鹏飞很聪明,他也想到了这点!
鹏飞手下有高手,活死人,而且酷似生化人,只要叫上二十个活死人,再想办法找一个合适的女的,把这二十一个人给朱雀送过去就是!至于杨风他們,鹏飞则决定,一定要杀掉!
在等待了良久之后,杨风依旧不见鹏飞来接自己去见朱雀,心中有些郁闷,不过由于鹏飞走的时候心中毫无杀机,所以他根本就没有想到,鹏飞已经想到了杀他們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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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飞猛地挥了下手,厉声道:“妳杨风原本就是一个吃软饭的家伙,我告诉妳,朱雀要见妳,只要朱雀一见到妳,然后妳只要说妳喜欢朱雀,妳***就可以不用死了!”
有钱人没有说话,他不知道说什么好,他也怕激怒了鹏飞,让鹏飞下令乱枪打死。
是的,有钱人就是杨风,他們在跳进山崖后,掉在狼群的尸体上面,所以捡回了一条性命!而杨风现在担心的,依旧是身边弟兄的安全,他知道,如果鹏飞真的下令开枪,虽然他死不了,但是他的弟兄和玉玲珑他們,肯定会死的!所以他不敢轻举妄动。
“妳以为妳是什么东西,妳不过是一个吃软饭的家伙,有本事妳自己跑出去,别让朱雀来救妳!”眼见朱雀已经开始对自己很不错,没有想到杨风又出现了,这让鹏飞几乎崩溃,他猛地扣动了下手里的板机,吼道:“见妳妈通的朱雀,老子今天就先杀了妳!”
‘砰’的一声枪响,子弹,也从发烫的枪管喷射了出来。
凭杨风的身手,他完全可以避开那子弹,或者说,杨风身上穿有玉皇大帝的红肚兜,他根本就不需要去避开那子弹!但是,说他是一个吃软饭的,这让杨风很不爽,因为他不觉得自己是一个吃软饭的人,所以,他猛地一挥手,硬生生将那子弹接在手中。
寂静,良久的寂静之后,杨风将自己的右手摊开,他的手掌虽然没有被子弹射穿,但也让子弹射进了半截,他的巴掌上面,正缓慢地流淌着腥红的鲜血。
“我就是杨风!”有钱人终于幽幽地开口,道:“在妳杀我之前,我手里的这颗子弹,也一样能要了妳的命!如果妳非要说我杨风是一个吃软饭的人,那么我愿意和妳赌一次!赌命!要是我放的下自己的弟兄,妳們谁也别想杀我,但是我杨风是一个男人,所以我绝对不会踩着自己弟兄的生命而活下去!妳现在有两个选择,一是带我去见朱雀,看看我杨风是不是一个吃软饭的人;二是开枪,看看我們谁死的更早一些!妳是个聪明人,希望妳想清楚!”
是的,朱雀之所以不会杀杨风,那并不是杨风会乞求朱雀不要杀他,而是杨风他这个人,确乎已经征服了朱雀的心,所以朱雀才不会杀他,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杨风不是在吃软饭,他是用自己的实力,征服了一个人来救他的性命!鹏飞无力地摇了摇头,淡淡道:“我不想和妳赌命,因为我相信我的命比妳的命要值钱,我可以让妳去见朱雀,这次,我可以放妳走!”
“妳是对的!因为只要妳能活下去,妳就有赢我的机会。”杨风勾起嘴角,轻狂地笑了笑,继续道:“其实,妳大可放心,我杨风,绝对不会走一个吃软饭的人,而且,妳今天也没有吃亏,就算妳下令开枪,妳也杀不死我,只是妳一定会死罢了!”
在冷静下来后,鹏飞无奈地笑了笑,道:“我不可能会杀妳,我要杀了妳,朱雀也会杀了我。”
“是的!”杨风可以看透鹏飞内心的想法,他见鹏飞内心已经没有了杀念,便将手里的子弹丢掉,扯起衣服擦了擦手上的鲜血,淡淡道:“我們什么时候去见朱雀?”
“马上我就带妳过去,她现在似乎急着要见妳,只是我希望,妳在见到朱雀的时候,能像个男人!”鹏飞苦笑了笑,将枪插好,转身一边走,一边道:“我去换一下衣服,马上动身。”
鹏飞在回到了自己的办公室后,深深地叹了口气,到今天,他终于肯定,杨风的成功绝对不是偶然,他之所以能活到现在,完全是靠他自己的实力!一切事情都有因果,比如狼群会救杨风,比如朱雀会救杨风,这一切的一切,杨风在之前一定付出了很多。
只走,杨风今天要走了的话,自己再要杀他,那就是难上加难!
早就说过,鹏飞是一个很聪明的人,在冷静地坐了下之后,他突然站起身,猛地拍了下自己的脑袋,自语道:“杨风?算什么英难?能够活到最后的,能够活得最好的,能够活得最神气的,才叫英雄!杨风可以用他的一腔热血豪情去赢的别人的尊重,自己可以用聪明的脑袋去赢得自己想要的一切!不管如何,自己今天一定要将杨风杀了!”
地主只是怀疑今天来进攻狼堂的人是杨风,并不肯定,而且,今天杨风他們来进攻狼堂的时候,都戴了面具,除了鹏飞和地牢的几个弟兄,根本就没有人知道来人就是杨风!鹏飞只需要随便找二十一个高手送去朱雀那里,这个事情就算完了!鹏飞很聪明,他也想到了这点!
鹏飞手下有高手,活死人,而且酷似生化人,只要叫上二十个活死人,再想办法找一个合适的女的,把这二十一个人给朱雀送过去就是!至于杨风他們,鹏飞则决定,一定要杀掉!
在等待了良久之后,杨风依旧不见鹏飞来接自己去见朱雀,心中有些郁闷,不过由于鹏飞走的时候心中毫无杀机,所以他根本就没有想到,鹏飞已经想到了杀他們的办法……